May 2017

第二課﹕耶穌是誰

  新約開始有四本福音書﹕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都是記載耶穌的生平事蹟,各以不同的角度來描寫。馬太福音以耶穌是君王的角度,路加福音以耶穌是人子的角度,約翰福音以耶穌是神子的角度,而馬可福音則以耶穌是僕人的角度來描寫。(結 1:10) 請大家翻到馬可福音l:1-15(P.47) 這十五節聖經內容非常豐富,無法在一堂課講完,我們要分成四堂課來研究。今天我們要談這段聖經的中心人物,也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人物,福音的起頭—耶穌基督。福音是什麼呢?好消息!你們都聽過福音嗎?你們能夠來到這班上課實在是有福的,因為從今天開始,我們要不斷的把這福音介紹給你。現在我們就來研究這福音的起頭,一個奇妙人物—耶穌(若沒有他就沒有福音)。讓我們來想想,歷史上古今中外曾經出現過許多偉人。各國的英雄豪傑像中國的秦始皇、近代的毛澤東、德國的希特勒、法國的拿破崙,他們曾經轟動一時影響當代的人,但最多也不過幾十年,經不起時間的考驗及歷史的淘汰,已漸漸失去了影響力。而今天我們所要談的這個人—耶穌,自從他降生到今天,兩千年來不斷的影響世界各國,而且是與日俱增,不只是信他的人受他的影響,連不信的人也在他的影響下。如果我請問今年是西元幾年?大家會毫不考慮的回答說1996年,而這1996年是從何時算起呢?乃是從耶穌降生的時候開始的。現在世上的國家不論是否信耶穌,都在使用這個以耶穌為起點的年曆。 我們拿歷史上那些英雄豪傑來與耶穌相比,耶穌的影響力實在是非同凡響,貫穿歷史,普及世界。那麼為何耶穌具有如此驚人的影響力呢?首先,讓我們來看耶穌的身份。 (一)耶穌的身份 請讀腓立比書2:6-8(P.278)﹕「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 2:9-11, 耶穌基督為主 或 獅子) 這三節經文說明了耶穌的身份,「他本有神的形像」的他是指耶穌;形像這個字在原文聖經的意思是本質—形像不是指外表讓人看見的影像,乃是指內在的本質—就是說耶穌原本就具有神的本質,神一切的豐盛都存在耶穌裏頭。換句話說,耶穌本來就是神。然而他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雖然耶穌本是神,本是與父神同等,但他卻甘願降卑自己,怎麼降卑呢? 他從高天的寶座上裂天而降願意穿上人的身體,成為人的樣式,和我們一樣,也有了人的本質。外表像人,看起來他與我們一樣,但是他的裏頭卻有神的本質,真是成為神人合一。他道成了肉身來住在人當中。另外還有一節經文也同樣說到耶穌道成肉身在肉身顯現。 提摩太前書3:16(P.299)﹕「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 這裏「神在肉身顯現」的神就是耶穌。也就是說耶穌原本是神,卻穿上人的肉體顯現在人間;這樣的人不是凡人。就如歷史上的偉人拿破崙,在他深入的認識耶穌以後,作了一個結論說世上沒有一個人能與耶穌相比。沒有一個宗教領袖或哲學家,沒有任何一個君王可與耶穌相比擬,因為耶穌實在不是一個凡人,他是神的兒子。 那麼耶穌是如何在肉身顯現呢?聖經說他降生在馬槽裏,而且生長在一個中下階層木匠的家庭中,非常的卑微。聖經說他是取了奴僕的形像,也就是說他從神的地位降到僕人的地位,成為神的僕人,在世上傳講神的福音。他是自己要這麼的卑微而且存心的順服神的旨意,直到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十字架處死是當時最殘酷、最羞辱的一個刑罰,他真是卑微到了極處。但是他死後三天復活升天,被接到榮耀裏,我們不能不讚嘆這位榮耀的主耶穌。 以上講的是耶穌的身份,他是神曾經降卑為人在歷史上出現,接著講第二個重點。 (二)耶穌的名字 早在耶穌的肉身還未出生以前,天使就給了他一個名字,叫耶穌。我們知道耶穌是神,他道成肉身降生在人間。他的出生與世人不同,是非常特別,不必經過世人的受孕方式,而是藉著童貞女馬利亞被聖靈感孕而生。馬利亞與約瑟已經訂婚。在還沒結婚之前,天使來向馬利亞顯現說﹕「你要懷孕生子,要給他起名叫耶穌。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 像我們中國人取名字都有特殊意義,耶穌這個名字是有特殊意思的。請看馬太福音1:21當約瑟知道馬利亞懷孕,正想著要暗暗的把她休了時,天使向約瑟顯現,要他只管把馬利亞娶過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所以耶穌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耶穌這個字是希臘文,相當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也可說主是拯救!耶穌的名字表達了他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拯救世人。 耶穌的名字實在特別,請看使徒行傳4:12(P.167)﹕「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耶穌的名不但是我們可以靠著得救,而且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他乃是我們唯一的拯救。耶穌自己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我們要如何才能到父神那裏去呢?首先,罪要先得赦免,只有藉著耶穌,因為耶穌來了是要將他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唯有耶穌能救我們脫離罪,然後才能到父神那裏去,享受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 耶穌的名實在寶貴,帶給人類無比的盼望,並且他的名是大有能力,使我們可以靠著得救。這是第二個重點,耶穌的名是要將他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並且是唯一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的。接著是第三個重點。 (三)耶穌與耶和華(聖父)和聖靈的關係…


第一课﹕课程简介

  亲爱的同学,在未上课之前,首先欢迎各位同学上基要真理班。看到你们实在很开心,相信是神的爱使我们相聚在这里,我们要非常珍惜及看重这段时刻。 今天我们上第一课「课程简介」。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一页,首先我要介绍一下,这班设立的 1A. 目的﹕是希望上完这个课程,你们可以 1B. 对自己是否重生得救有肯定而确实的把握。 2B. 能掌握基要的福音真理。 2A. 对象﹕三种情况 1B. 已信耶稣基督,想要受洗加入教会者。 2B. 已受洗,但想重新温习基要真理者。 3B. 未信,但想认识耶稣基督的福音者。 3A. 内容﹕三个重点 1B. 介绍耶稣基督的福音。 2B. 以圣经为根据,从经文去了解福音的内容。 3B. 解答有关福音的难题。…


101课后作业

作業(一) 姓名 : 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A填充19:1 1.諸天 ______神的榮耀 ; 窮蒼 ______他的_____。 2.詩19:7 耶和華的律法 _________, 能甦醒 _______; 耶和華的法度 _______, 能使愚人 ________。 3. 19:14 耶和華我的__, 我的____啊, 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


第四課课后阅读: 独一的真神

一. “拜偶像”这三个字使你想起什么?在图腾柱前膜拜的野人?印度教寺庙中面目狰狞的塑像?围着以利亚的祭坛狂舞的巴力祭司?显然,这些都是偶像崇拜;但要知道,世上有更不易察觉的偶像崇拜。 第二条诫命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 “(出二十4等节)。这诫命说什么? 单看此经文,很自然会以为它指敬拜耶和华以外的神像——如崇拜以赛亚所嘲讽的巴比伦偶像(赛四十四9等节;四十六1等节),或保罗在罗马书一章23,25即所论当时希腊罗马世界的异教,“将不能朽壤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但从上下文看,第二条诫命不可能是指着这种偶像崇拜而说的,因为如果是,它只重复第一条诫命,并没有加上什么。 因此,我认为第二条诫命——正如它一贯的解释一样——是指著一项原则,即如贺智(Charles Hodge)所说:“拜偶像不单包括拜假神,也包括用塑像敬拜真神。”对基督徒来说,这意思是:不能用可见的物质或图画去代表之一神,或三位一体中的任何一位,以达到基督徒崇拜的目的。这诫命所针对的,不是敬拜的对象,而是敬拜的方式;它是说不能用任何代表神的塑像或图画来帮助我们敬拜神。 骤看之下,这样的禁令,竟是合乎圣经的宗教的十大原则之一,岂不怪哉?因表面看不出它有什么意义。我们会问,如果敬拜的人周围的塑像和图画,能帮助提升他仰望神,何害之有?我们已惯于把应否使用这些物件的问题,当作个人的脾性和品味来处理。我们知道,有些人的房间里有基督的小十字架和书像;他们说.看看这些物品,能帮助他们祷告时集中思想在基督的身上。我们知道,很多人说在充满这些装饰的教堂中,比在那些完全没有这些装饰的教堂中,能敬拜得更自由、更容易。我们就说,这有什么不对呢?这些东西有什么害处呢?如果人真的认为这些有帮助,还能说什么?有什么理由禁止?面对这迷惘,有人提议说,第二条诫命只适用于借用异教不道德和卑下的东西来代表神,而不指其他。 但诫命本身的字句,却否定了这么狭窄的解释。神斩钉截铁的说,“不可作什么形象,彷佛……百物”用来敬拜。这直截了当的话,不但禁止把神绘成或塑成动物,也禁止把他绘成或塑成我们所认识最崇高的造物——人。它也禁止用图画或塑像代表耶稣基督这个人——虽然耶稣自己仍然是人;原因是:所有图画和塑像必然是“相似”我们所构想的理想人物,因此就在诫命禁止之列。历史上,基督徒对第二诫命是否禁止用耶稣的图画作教导(如在主日学班中),意见分歧,问题也不容易有定论;但毋庸置疑的是,这诫命禁止我们公开或私底下敬拜基督的图画和塑像,正如不能敬拜父神的图书和塑像一样。 这样一来,这禁令有什么意思呢?从这禁令语气之重,后面又附加可怕的警告(宣告神是忌邪的神,和对违诫者的严惩),我们会以为这必定是十分重要的事。真的吗?答案是:是!圣经的教训显示,这诫命直接包含著神的荣耀和人的福份。有两方面可解释为什么圣经这么强调这诫命。这两方面与塑像对人真的或假的帮助无关,乃关于塑像的真理。 一、塑像羞辱神,因它掩盖了他的荣耀。天上之物(太阳、月亮、星辰),地上之物(人、动物、雀鸟、昆虫),和海中之物(鱼、哺乳动物、贝壳类)等物的塑像,都不是他们的创造者的形象。加尔文( Calvin)说:“神真正的形象,全世界都找不到;因此……什么时候他被可见的形体代表,他的荣耀就受玷污,他的真理就被虚谎腐蚀……因此,设计神的塑像本身已不敬虔,因这败坏的行为已污辱了他的尊荣,他的塑像就不是他了。”这里的重点,并不只是指用躯体和四肢去代表神,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如果这是反对塑像的唯一理由,用塑像代表基督就无可厚非了。但这重点还有更深的意义。反对图画和塑像的重心,是因为这些事物不可避免地遮掩了它们所代表的,神的属性和位格的大部份(即非全部)真理。 举例说,亚伦造了金牛犊(即牛的塑像),作为那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大能的神耶和华可见的象徵。无疑,人以为这塑像可以荣耀神,因它适当地代表了神的大能。但不难看出,这象徵却侮辱了神:因为人看著代表他的牛犊塑像,就能知道他的道德个性、公义、恩慈、忍耐吗?因此,亚伦的塑像掩蔽了耶和华的荣耀。同样,十字架的悲苦性也遮盖了基督的荣耀,因它把基督的神性的事实,在十架上的胜利,和他现时的国度,都隐藏起来。十架只彰显他人性的软弱,却掩蔽他神性的刚强,它缕刻痛苦的实在,却挪开他的喜乐和满足。以上两例,那象徵物没有价值,最大的原因是它不能代表应代表的。因此,一切肉眼可见的神的代表物,也是这样。 无论如何,从文化的观点著宗教艺术,我们不应妄想神的画像能彰显他的荣耀,促使我们敬拜他;因为这些图画永远不能显出他的荣耀。正因如此,神在第二条诫命中附加说,他是“忌邪”的神,必报应违命的人:圣经中说神是“忌邪”的,乃指他维护他自己的荣耀的热忱;每当人用塑像去敬拜神,神的荣耀就遭殃了。以赛亚书四十章1 8节,在生动地宣告神不可测度的伟大之后,就问我们:“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像与神比较呢?”这问题并不要求一个答案,只要求肃然的静默。它的目的是提醒我们,如以为照着被造物而造成的塑像,能理想地代表造物者,那是又荒谬又不敬的。 这也不是神禁止我们用塑像敬拜他的唯一理由。 二、塑像误人入迷途,传达对神错误的思想。因它们不能充份代表神,就歪曲了我们对神的观念,在我们心中栽植各种关于神的位格和旨意的错误思想。亚伦把神造成一只牛犊,使以色列人以为,神可以用疯狂、下流的方式敬拜他。因此亚伦所举行的“向耶和华守节”(出卅二 5),竟论为可耻的狂欢。此外,历史事实告诉我们,用小十字架帮助祷告,也鼓励人把默想基督肉身的受苦,视同敬拜;小十字架使人对肉身痛苦的属灵价值有不健全的看法,也使人不清楚认识复活的救主。 从以上例子,可见塑像在人心中歪曲了神的真理。从心理上言,假若你要向神祷告,却习惯了集中注意神的塑像或图画,就必然以这塑像所代表的去思想神,去向他祷告。这样,你就向这塑像“屈膝”、“敬拜”;这些塑像怎样不能传达神的真理,你也就怎样不能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神为什么禁止你我用塑像和图画去敬拜他?其理在此。 二. 认识到神的塑像和图画会影响我们对神的观念之后,就可看见第二条诫命进一步可应用于另一范畴。这诫命禁止铸造神的塑像,也禁止在心中幻想出神的形像。在脑子里去幻想神,和用手艺去塑造神,一样会触犯第二诫命。我们常常会听见类似这样的话:“我喜欢想到神是伟大的建筑师(或数学家、或艺术家)。”“我不认为神是法官,我喜欢想到神只是一位父亲。”经验告诉我们,这些话后面,往往就否定了圣经中某些关于神的真理。我要极力的强调,以为可以自由随自己的喜欢去思想神的人,正触犯了第二诫命。充其量,人只能以人的形像——或许以理想的人,或超人——去思想神。(但神不是任何一种人。我们是按照他的形像造的,但绝不可以为他有我们的形像。对神有这样的想法,是对它无知,不认识他。所有根据哲学推理而不根据圣经的启示的臆测性神学,都错在这里。保罗告诉我们这种神学的结局:“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林前一21)在神学的范畴中追随人心的幻想,可说是继续对神无知的方法,成为偶像崇拜者——这种偶像,却是心理上、虚假的神的形像,藉臆测和幻想制造出来的。 在这亮光中,第二条诫命的正面目的就显而易见了。反而来说,它警告人不可从事导致羞辱神和歪曲它真理的崇拜方法和宗教作为。正面来说,它要我们认识:耶和华创造者是超越的、神秘的、不可思议的,不是任河幻想和哲学臆测所能捉摸的;因此要我们谦卑下来,聆听、学习他的话,让他教导我们他究竟像什么,以及我们应当怎样思想它。他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8,9)保罗异口同声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它的判断,何其难测;它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罗十一33, 34) 神不像人;他的智慧、目的、价值尺度、处事方法皆与我们的大相迳庭,以致我们根本不能用直觉去猜想,或用理想的人性观去比拟推论。除非它向我们说话,告诉我们关于他的事,否则我们无法认识他。事实上,他已说话。他已向先知和使徒们说话,也藉他们说话。他也藉著他自己的儿子的言行说了。藉着这些记载在圣经里面的启示,我们对神可形成一个正确的概念;非此不行。显然,第二条诫命的正面力量,是逼使我们从他自己的圣言里,内不从任何其他来源,去获得关于神的思想。 从这条诫命本身的形式,也看出它正面的重点。神禁止人雕刻敬拜塑像之后,就宣称它是”忌邪”的,会惩罚所有漠视他全部诫命而“恨”它的人,而不止惩罚偶像崇拜者。从上下文看,自然而且是意料中的,应该是神对使用偶像的人特别的警告;但为什么神这警告却广义化了呢?这必定是为了使我们知道,那些雕刻偶像用来敬拜的人,已无可避免地失去真正的神学,而且会不断漠视神启示的旨意。惦念偶像的人,并未学会爱慕、留心神的话。把人造的、物质的或心理的偶像当作能够引人到神面前的人,恐怕不会以应有的严肃的态度,去而对神的启示的任何部份。…


第三課课后阅读: 神的忿怒

一. “忿怒”这古字,在我字典里的定义是:“深沉、强烈的怒气和愤慨。”“怒气”的定义是:“因受伤害或受侮辱而引起的、愤怒的不愉快和强烈的敌意。”“愤慨”的定义是:“因不公平和卑鄙引起的义怒。”这就是忿怒。圣经说:忿怒是神的属性之一。 现代整个基督教会的作风,乃要冲淡这个题目,相信神的忿怒的人(并非所有人都相信),对此颇为缄默,可能他们想得不多。对一个已经无耻地把自己出卖给贪婪、骄傲、性欲、固执己见等假神的世代,教会竟含含糊糊的说些什么神的仁慈,而一点不提神的审判。在过去一年,你听过多少次——如你是传道人,又传过多少次——关于神忿怒的讲章?基督徒在广播电台上,或电视节目中,或全国性报纸杂志的方块专栏中对此题目直言不讳的时候,是多久以前的事?(一个人如果这样做,又要等多久才有人再请他演讲或写作?)事实是:神的忿怒这题目,在现代社会中已成禁忌,基督徒大致上也已接受了这禁忌,竟因此训练自己对此也只字不提了。 我们不妨问问:这是应该的吗?圣经却大不相同。我们不能想像,讲论神的审判会大受欢迎;但圣经的作者却常常乐此不疲。圣经的特点之一,就是新旧约都强而有力的申述神忿怒的真实和可怕。彭克(A.w.Pink)说:“翻查经文汇编,就能看见圣经论到神的怒气、愤激、和震怒,多通论到神的慈爱和温柔。”(参彭民著 《神的属性》(The Attributes of God)第七十五页) 圣经不断重复的说,神对相信他的人如何恩慈,对不信的人又如何可怕。“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取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他的敌人施报,向他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他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他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他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他崩裂。耶和华本为善,在息难的日子为人的保障,并且认得那些投靠他的人。但他必……驱逐仇敌进入黑暗。”(鸿一2—8) 保罗盼望主耶稣有一天会“从人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这不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的那日子”(帖后一7等节),这足以提醒我们:先知那鸿所强调的,并非旧约所独有。事实上,在整本新约中出现的“神的忿怒”,“那忿怒”,必只“忿怒”两字,都是用来形容神主动地用不同的方法,向抗拒他的人采取报应的行动的专用词句(参罗一18;二5;五9;十二19;十三4等节;帖前一10;二16;五9;启六16等节;十六19;路廿一22—24等经文)。 圣经也不只用上列的一般性的话来启示神的岔怒。如上一章所说,圣经历史已大声宣示了神的严厉和恩慈。如果《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一书可称为有关去地狱之路的书,圣经就同样可称为有关神忿怒的书,因为它充满了神赏罚的记载:从创世记第三章神咒诅赶逐亚当夏娃开始,一直到启示录十七至十八章和二十章倾覆“巴比伦”的大审判为止。 神的忿怒很明显是圣经作者们一点也不觉得需要禁忌的题材。我们又为什么要禁忌呢?圣经对它说得这么多,我们为什么觉得要三缄其口呢?一提到它,是什么使我们觉得局促尴尬?别人一问及,是什么使我们软化下来,甚至觅地隐藏?我们犹豫和困难的根由究竟是什么?现在所说的,不是那些不准备严肃地相信任何圣经真理,因而摒弃神的岔怒的人。相反,我是指很多自命是“圈内人”的人,他们坚定相信神的慈爱和怜悯,相信主耶稣基督救赎的工作,在其他事上扎实地跟随圣经的教训,却在这一方面畏缩踌躇,不敢同样扎实地响应圣经教训的人。困难究竟在那里? 二. 我们不愉快的根由,似乎是由于引我们不安的怀疑:神忿怒这想法,无论如何都与神不配。 例如,对一些人来说, “忿怒”意指失去自制,是一种若非完全失去也是部份失去理智的“怒发冲冠”。对另一些人,忿怒是老羞成怒,或干脆是坏脾气。人就说,把这些属性冠在神的头上,未免大错特错吧? 答案是:当然会错,但圣经并没有要求我们这样做。这其中似乎有一些误会,是关乎圣经所用“拟人化”(anthropomorphic)的字眼一一即圣经惯用一般描述人的字眼去描述神的心态和性情。圣经如此做,基本原因是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以致人的性情和位格像神更甚于像任何人所认识的东西。但当圣经用拟人化的手法谈论神的时候,含意并不是说,我们这些有罪的被造物所具备的,个人特性的有限和缺憾,在我们圣洁的造物者身上,也具备同样的性质。相反,圣经已假定神没有这一切。因此,从圣经的观点来看,神的爱并不致于盲目、冲动、不道德,有如人的爱。同样,圣经中神的忿怒,永不会像人的愤怒那样反覆无常、任性、易怒、和卑鄙。相反,神的忿怒,是对客观、道德上的罪恶作正义的和必要的反应。神只在需要发怒的时候才发怒。虽然少见,但人也有所谓义怒。但神的一切怒气都是公义的。一位又爱良善又爱罪恶的神,会是一位好的神吗?一位不在他的世界中敌挡罪恶的神,他的德性会完美呢?绝不。圣经说到神的忿怒,正是指着这种完美德性所必须有、敌挡罪恶的反应而说的。 对另外一些人,神的“忿怒”含有残忍之意。或许,他们联想到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著名的福言讲章,题为《在愤怒的神手中的罪人》( Sinners in the Hands…


第十四課 跟從主(可10﹕17-31)

一、跟從主的條件(V.17-27) 這段經文記載一個少年人來找耶穌要得永生。這個少年人為何要找耶穌得永生呢?很可能他知道耶穌會將永生賜給他。他知道耶穌是位良善的夫子(V.17)。耶穌替小孩子祝福(V13-16)。所以,他來找耶穌。另方面他雖然家產萬貫(V.22),心靈仍然空虛。所以不滿足,要來找耶穌得永生。從這個少年人去找耶穌的態度(V.17)得知他是個謙卑,誠懇的人、並沒有帶著年少得志,不可一世的高傲態度。不但如此,當耶穌問他是否遵行十誡中的六條對人關係的誡命時,他毫不猶疑地說﹕『我從少就遵守了』。他是個順服的人,有道德水準的人。耶穌對他的反應非常滿意(V.21)。然後,耶穌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V.31)。耶穌為何對這個少年人的要求那樣高?如果他把財產變賣分給窮人,郤留下幾分,來跟從耶穌。這樣是否就滿足耶穌的要求呢?是否跟從耶穌的人都要像少年人把所有的家產變賣呢?少年人的真正問題在那裏呢?他真正的問題不是產業多,他真正的問題仍是他倚靠錢財過於倚靠神(V.24)。一個依靠錢財不依靠神的人是不能進天國的。因為他把錢財當作神來依靠。這樣,神在他的生命中只是一個附屬品,一個點綴品而已!一個信靠耶穌跟從耶穌的人要完完全全的信靠耶穌。以耶穌為他的救主和生命的主。這樣,他才能得著永生。 二、跟從主的結果(V.28-30)﹕ 跟從主能得著什麼賞賜呢?耶穌說﹕我們為了主所撇下的,將會在今世得著百倍(V.30)。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得著百倍的照顧。世上的財物和人際關係,親人,無非是給我們安全感,滿足感。假如我們跟從主,我們所得到的比在世間上所擁有的安全感,滿足將有百倍之多。我記得20多年前,隻身來美讀書。我所到的城市,沒有半個親友。但郤經別人介紹主內一對夫婦。他們照顧我,接待我,足有一個月之久。他們待我如同親人。這份照顧在世上陌生環境不可能找得到的。這份照顧是從跟從耶穌來的恩典。不但如此,我們跟從主的人來世必得永生。還有跟從主要受逼迫,這意味著跟從主的會遇到難處,挑戰。 三、我們能跟從主(V.18,27) 跟從主是我們全心全意的信靠神。我們能夠做到嗎?似乎這是個極大的挑戰。這個少年人憂憂愁愁的走了。是否他沒有盼望回頭信靠耶穌呢?答案是肯定有的(V.31)。只要他認定兩點 ﹕ 第一、他要相信上帝是良善的(V.18)。耶穌就是上帝,祂是良善的。祂是愛我們的。我們若果撇下一切跟從祂,以祂為主宰為倚靠。祂怎會不照顧我們呢?祂一定會照顧我們。祂要使我們在世上得著百倍的照顧。 第二、我們要相信神的能力。我們的信心軟弱,微少。但神能夠加添我們的信心。因為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V.27)。只要我們有一夥願意的心,神一定作工,加添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全心全意,死心塌地的跟從祂。 很多人信耶穌初時,都是存著一夥單純願意的心來到主面前,接受祂作為個人的救主。後來他的信心慢慢長大。使他完完全全的投靠神,為神而活。這就是神的作為。我在十多年前,神呼召我出來全時間事奉祂。有許多客觀的環境告訴我﹕『我不能!』。但藉著禱告,神的能力降臨在我身上,使我信心大增, 篤信不疑的勇敢踏上這條傳道的道路。我的經歷再一次證明神的話語是千真萬確。神對我們的要求就像小孩子這般的單純信靠父母的心來信靠祂。這樣神的慈愛和能力就臨到我們身上,使我們能成為一個跟從主的人。 討 論 題 目 第十四課﹕1. 跟隨耶穌是否一件容易的事? 2. 跟隨耶穌與否對我們的人生有何不同?


第十三課 使人復活的主(約1﹕1-53)

剛才我們一起讀的這段聖經,是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歷史事實,是耶穌將要受難,在逾越節前所行的最後一個神蹟。耶穌在走上十字架前還要行這麼大的神蹟,是要向人證明他是神的兒子,是使人復活的主。要猶太人相信?他所傳的真理是出自耶和華上帝。 一、神蹟的時候(V.1-32)﹕ 整個神蹟要我們知道神蹟的出現和時候掌握在神的手中。我們禱告時,常常希望神立即幫助我們解決問題,認為這才是神。但神是全知的。只要你的禱告是合理的。他要選擇最恰當,最好的時機,給我們最好的結果。但人的目光是短淺的,人看問題很局限,常不能明白神的心意。所以在拉撒路死而復活這件事上,神蹟什麼時候出現為好?神與人的認識上的差距,顯得尤為突出。 (一)神的時候 (V.1-14) 耶穌當時住在約旦河外(河東)離猶太地的伯大尼約要走一天的路程。這一天,拉撒路的姐姐馬大和馬利亞打發人特別去告主耶穌﹕『你所愛的人病了。』(指拉撒路)。既有專人去通報,說明病一定不輕。因這姐弟三人與耶穌相當熟。聖經記載說耶穌曾在他們家講過道。他們都知道耶穌不是一般的人。他有神性,有權能,並能醫病趕鬼。此刻,他們急切地盼望耶穌立即趕去救治她們的弟弟拉撒路。那知耶穌沒有任何行動,反而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了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又說﹕『耶穌素來愛馬大和他妹子並拉撒路。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住的地方仍住了兩天』。說到『不至於死』,牽出“死”字來,這病一定很重。既然耶穌這麼愛他們,為什麼不急著去看拉撒路,還要在原地再住兩天呢?這是我們人所想不通的地方。兩天後,耶穌才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這時,門徒反而勸他﹕『拉比,猶太人近日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耶穌郤說﹕『白日不是有12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見世上的光。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沒有光。』這裏所說“世上的光”是指耶穌自己。因為在另一處聖經(約9﹕5)耶穌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這整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他要趁著“白日”(有機會作工的時候)不顧有多大危險,要趕快去做神的工作。看起來是插段,但又帶出我們不易想通的問題﹕『耶穌既然急著要去做工,為什麼醫治拉撒路的事情上要拖呢?』(V.11)。耶穌對門徒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門徒沒有聽懂,就說﹕『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拉撒路死了。』因為祂是神,祂胸有成足,神要按祂的旨意,按步就行,這是神的時候。 (二)人的時候( V.17-32) (V.17)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其實祂早知道了。人對這件事怎樣反應(V. 20-21)?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馬利亞郤仍然坐在家裏。這個舉動是反常的。以前她因最認真聽耶穌講道還受稱讚的。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馬利亞當馬大再去叫她的時候,她去到耶穌面前,也是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兩個人一樣的話,一樣的心態;埋怨耶穌來遲了。這就是人的時候,人的觀念。 我們看耶穌對自己的眈延時是如何解釋的?(V.15)﹕『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神要在拉撒路身上,成就一件最大的神蹟,好叫門徒及馬大的姐弟更加相信祂就是神,是天地的主。祂的能力不是我們人可以測度的。神要栽培所有在場的人成為最好的見證人。我想在我們這個時代,剛死的人用醫藥來救活的人不少,但立即站起來能走的是沒有的。拉撒路死了四天了,每個細胞都死透了。或許發嗅了。若不是神親自用超自然的方法,沒有人能救活他。現在神要我們學習祂的話語。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我們逐漸超脫用人的眼光來看待神,要學習信聖經上所說的一切話。這11章裏,“信” 講得最多,有八次。反覆強調要我們信和相信。這不是大道理,不是空頭支票。幾千年來,世界上這麼多人信耶穌基督,都不是一朝一夕就堅信的。都是從不信到懷疑,至小信到道理上明白,及至經歷神到堅信。這一切都要靠神的帶領。使我們從小信心到大信心。馬大和馬利亞對耶穌的遲到,就產生信心上的動搖。拉撒路的復活使他們經歷神,從小信心到大信心。 二、神蹟的過程 (V.33-44) (一)與人分擔 耶穌看見馬利亞哭,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大家哭。耶穌看到他們的光景就心裏悲傷又甚憂愁。但當祂要去看拉撒路放的地方時,耶穌也哭了。大家要問﹕『神也會哭嗎?』會。因為祂是人子,是道成肉身的神。祂有完全的神性和人性。祂是愛,祂對人傾注了全部的感情。祂為救贖全人類而來到世間。祂關心每個人,注重別人的感受。祂能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去考慮問題,不用理性去排斥。對別人的事如同身受。主願意分擔別人的痛苦。為別人的憂傷流下同情的眼淚。因祂的真情流露(V.36),猶太人看到了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羅馬書第12章第15節教導我們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我們基督徒要進入別人裏面去關心別人,安慰別人,分擔別人的難處。有“不許喪家哭”,甚至用理性去排斥憂傷是不對的。 (二)要人參與(V.39,44) 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件件都是超自然的。人根本無法做到。但神要我們參與,如變水為酒,五餅二魚等,都有人的參與(V.39)。目的使我們對神蹟留下深刻的印像,使我們的信心增長。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耶穌復活時搬石頭的是天使)目的是讓那些搬石頭的人真真切切的看到拉撒路的屍體平平直直的躺在那裏。那死人出來,手腳裹著布,面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讓他走。』估計解開裹屍布的人是他兩位姐姐。當馬大和馬利亞看到弟弟拉撒路活生生地站在面前時,那種歡喜與對耶穌的感激之情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神親自栽培所有的見證人,是為了要他們傳揚耶穌是復活的主,是人類唯一的拯救。 三、神蹟的目的 (一)祂是神的兒子(V.41-45) 耶穌舉目望天禱告﹕『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站著周圍的眾人,叫他們相信是你差了我來。』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拉撒路出來。』耶穌為什麼要當眾禱告,當眾行神蹟?因為祂要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原因猶太人只相信耶和華上帝,不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即是舊約聖經中早就預言的那位要來的彌賽亞,救世主。耶穌在三年傳道生活中多次強調“我是神的兒子”,“我與神原為一”。上帝也親自為他做見證﹕『在約翰為他做施洗時,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當耶穌領著門徒登上山,變了形像的時候。有聲音在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神要我們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要我們認識他是神的兒子,都是為我們的益處。因為若不藉著耶穌,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第5章第21節,耶穌﹕『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二)祂是使死人復活的主(V.25,4,40) 耶穌是神。祂能主宰生命與復活的權能(V.25)。所以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聖經中所講到的復活有兩種類型﹕(1)像拉撒路這樣,因某種原因肉身死亡,被神救活。但後來他老了,還要再死的;(2)指像耶穌的復活,就活了不會再死。信耶穌的人,將來神要改變我們的身體,變成耶穌復活的身體,就不再死(帖前第四章第13至18 節,腓第3章第20-21節)。今天我們從拉撒路的復活中更進一步地來認識耶穌是死人復活的主。 (V4)耶穌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這句話是第11章耶穌所說的第一句話。如果在場聽到的人,一起來像查經一樣,反覆思想,聽到頭上6個字“這病不至於死”,就應該完全相信?因為這是神的話,是”安定在天,永不變改的”。就因為人的不安靜,不懂,不相信,就給大家帶來這麼多的疑惑,憂慮,煩惱和痛苦。(V.24)連耶穌親口對馬大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還是會先入為主地回答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侯,他必復活』。她知道什麼呀?她應該謙卑的問問近在眼前的神﹕“喔,是現在嗎?”。到第39節馬大還在埋怨耶穌說﹕『主啊,他現在必是嗅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麼。』我們自己也是常常與門徒,馬大,馬利亞一樣。從一開始就缺少一個“信”字。把耶穌當作一個有限的大能者,沒有把祂看作能力無限的神,以至於耶穌要花很大的力氣,很精細的安排見證祂自己。耶穌知道我們的軟弱,所以必須在上十字架前給大家再上這一課“使人復活的主”。把大家的信心拔高。整個神蹟的結果,謎底在神的第一句話裏已經交待清楚了。…


第十二課 醫治之主(約﹕1-41)

有一個人從出生以來就雙目失明,因著這個缺陷,他既不能看美麗的花,青蔥的草,也不能看見任何人。為了生活的需要,他常在街上行乞。今天雖然是安息日(V4)是摩西律法所規定人人都要安息的日子,但對他來說。他卻仍要在街上行乞,仍需一口飯吃。今天這生來就盲眼的乞丐又如同以往一般,坐在路旁心中期望過往的行人能夠可憐他,盼望能夠從行人裏得到一點點的救濟,對他來說,這就是生活!過去如此,他是『那生來盲眼的』(V1),又是『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V8)!現在是如此,如今坐在路旁,期望別人的些少救助,就是對於未來,他也不敢抱著什麼太大的希望,只求能夠活著,能夠熬過今天,得著今天的溫飽,過一天算一天!但是有一天,醫治的主卻忽然來到他的生活中,改變了他的生命。現在讓我們從這個人的角度來思考並經歷主耶穌所賜給他的這個醫治的特別恩典。 一、生來的盲眼得醫治﹕ 當我坐在路旁的時候,忽然有一名叫耶穌的人帶著他的許多門徒走近我,當我聽到這群人的腳步聲,心想或許可以從他們那裏得點什麼幫助。 (1)門徒的反應(V2)﹕ 當他們走過來的時候,門徒就問耶穌說﹕老師,這人生來是盲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還是他的父母?(V2)這些門徒所問的是多麼深奧的問題!到底是“我”還是“我的父母”犯了罪?這富有哲學思想的討論非你我所能想到或理解的。盲眼的乞丐坐在那裏成了人討論的對象、話題。人無視於他的存在,他的自尊,他也習以為常,只為討一點生活上的幫補就心滿意足。 (2)耶穌的主動醫治(V3-7)﹕ 沒想到耶穌卻回答﹕『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V3)這回答聽在盲眼的乞丐耳中是多麼的震憾,原來在我身上的殘缺是為要顯出神的作為,大能!耶穌更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V5)原來主耶穌是世上的光,他不但走近我,又主動的醫治我。耶穌拿唾沫和的泥塗在我的眼睛上,耶穌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V7)當盲眼的乞丐照著主的吩咐去做,神蹟就發生了,他能看見!從來未有盲眼被醫治過的(V.22),盲眼的乞丐從不敢奢望能有看見的一天,這神蹟奇事是主耶穌的作為,是他的醫治。當我無望寂坐在路旁時,是主耶穌主動走近我,醫治我。『從前我是盲眼的,如今能看見了!』(V25) (3)鄰舍的反應(V8-12)﹕ 當盲眼的乞丐回到家,鄰舍不認出他來,因為他的眼睛能看見了。那認出他的人說﹕『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V8),那認不出他的人說﹕『不是,是像他。』原來當恩典臨到,當生命得到改變時,親近熟識的人都會提出懷疑,驚訝。但乞丐勇敢的承認﹕『是我。』(V9)於是鄰舍好奇的問﹕『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V.10)乞丐坦白的回答﹕是有一個叫耶穌的醫治了我的眼睛(V11),是他使我看見的。 (4)法利賽人的反應(V13-34)﹕ 他們又把乞丐帶到猶太人的領袖法利賽人那裏,因為耶穌醫治那人是在安息日,法利賽人所關心的只是死守安息日的規條,卻沒有思想守安息日的真正意義。正如主耶穌責備他們﹕『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它抓住拉上來』(太12:11-12),主又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耶穌)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因此,在安息日使一個人得著醫治在神的眼中是一件非常重要及美好的事,何況是一個生來就盲眼飽受黑暗的痛苦折磨的人呢! 法利賽人當中就起了糾紛,因耶穌是在安息日醫治人就斷定說﹕『這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但也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V.16)是的,一個罪人是不能行出神蹟彰顯神的作為,於是他們就問那從前盲眼的人說﹕『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V17)那人便回答說﹕『是一個先知。』 法利賽人不但不願意相信耶穌行了神蹟,甚至懷疑那人是否生來就盲眼。於是把乞丐的父母找來查明此事。那人的父母因為害怕他們(法利賽人)並且知道他們已經洽妥誰承認耶穌是基督的就會被趕出會堂(V.22)。在當時,被趕出會堂就與整個猶太人的社會隔離,無法與親友再繼續往來,因此,那人的父母就推說﹕『他已經是成人了,你們可以問他!』(V.23)於是法利賽人又再次問那人,並斷定耶穌是一個罪人(V.24)。面對強大的政治壓力和父母親友離棄的威脅,那人勇敢的說﹕他是一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盲眼的,如今我能看見了!(V.25)乞丐知道別人可以懷疑,不信,但他是蒙恩的人,受了神恩惠的人,他不能忘記過去那段黑暗無望的日子,他更知道珍惜所領受的醫活和恩惠。 法利賽人此時更失去了耐性,開始責罵那人(V.28),那人又勇敢的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V.31)換句話說,耶穌在乞丐的心中不但不是罪人,而且是一個敬奉神又遵行神旨意的人。那人更說﹕『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盲眼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麼也不能作。』(V.32,33)乞丐在此對耶穌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他知道自己今天所得到的是創世以來沒有人領受過的,這是何等大的恩典!他肯定的承認『耶穌是從神來的』這個事實使法利賽人無法忍受,而把他趕出會堂。原來為主作見證是要付上代價的,乞丐願意付出這個代價,藉著經過艱難的環境所產生的信心依靠使乞丐更認識神,更願意向前跨入屬靈的認知。 二、屬靈的眼睛得醫治(V35-41)﹕ 當耶穌聽見那人被趕出會堂,他(耶穌)又來尋找他(乞丐)(這個“尋找”有譯成“親自教導”)耶穌問他﹕『你信神的兒子嗎?』,那人問﹕『主啊!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他呢?』(V.36)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耶穌開啟他屬靈的眼睛,讓他看見一個更重要的真理,原來主耶穌就是神的兒子,就是基督。(V35,37,22)那人就回答﹕『主啊!我信!』並且俯伏敬拜耶穌。(V38)感謝神!一個曾經盲眼,毫無盼望的人,如今不但生來就不能看的眼睛得到治療,更看見神的兒子,經歷神的大能,領受神大大的恩惠。過去我們也和這個乞丐一樣,是坐在世界上的一個角落等死的,生活黑暗,人生無望;因著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今天我們和乞丐一樣,能經歷神的大能,能見基督,能與神和好,這是我們所領受到最大最美好的恩典。感謝主耶穌完全的醫治,讓我們能夠像乞丐一樣,能勇敢的為主耶穌活出美好的見證。 討 論 題 目 第十二課﹕1. 耶穌為何選擇在安息日醫病? 2. 苦難對信心有何價值?請分享個人經驗?


第十一課 赦罪的主(可2﹕1-12)

一個有罪的人被赦免,這是何等大的恩典!今日在社會上只有總統能擁有赦罪的權柄。今天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歷史故事,耶穌曾經在地上將一個人的罪赦免了,那麼,耶穌是誰呢? 一、癱子的信心(第3-5節上) 我們來看馬可福音 2﹕1-12節,這裏記載一個癱子得著醫治。這個癱子之所以得著主耶穌的醫治,乃是因為『信心』的緣故。因為他相信耶穌能夠醫治他,所以他就謙卑自己,願意來到主的面前,求主醫治他。如果我們仔細的閱讀經文中的第五節,我們會發現聖經並不是說『耶穌見“他”的信心』,而是說『耶穌見“他們”的信心』。換句話說,這患病的癱子有信心,抬他來的四位朋友也有信心,所以才使這個癱子得到神的恩典! 細想,這四位朋友的關係是多麼的親愛!他們不但對主耶穌有信心,他們對朋友也滿有愛心。當耶穌一到迦百農時,就有許多人來聚集,有些人『從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大並耶路撒冷來的』(可2﹕4),擁擠到房子的門口都擠滿了人群,使得這癱子無法進入屋內。即使是這樣的困難,也沒有攔阻這四位朋友對耶穌的信心和對朋友的愛心。他們不怕人多,也不嫌麻煩的爬上房子,把房頂給拆了,把那癱子縋下來。從這些經文看出這四位朋友不但有信心,有愛心,更是同心。因為要將這癱子從屋頂上縋下來需要同心合力的平衡才能做到。真盼望你對神有這樣的信心,對人有這樣的愛心,又彼此同心把人帶到主的面前。再說這癱子也願意冒這個險,被朋友從上縋下來,可見他的信心很堅強,難怪我們的主這麼欣賞『他們的信心』。所以主看見他們的信心,就成就他們所求的。 二、罪得赦免(第5節) 在這裏,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免了。意思是說﹕孩子,你的罪被赦免了。今天,如果我就是那個癱子,我心裏可能會哀號﹕不是的,主你弄錯了,我要的是身體得醫治,不再癱瘓在這褥子上,寸步難行!在這裏(V5)讓我們看見耶穌先解決癱子最根本的問題﹕『罪得赦免』,因為他的病是從罪來的,神先赦免他的罪,後來才醫治他的疾病,主為什麼把這個次序顛倒呢?原因是為了向法利賽人和文士顯出他祂是神的兒子,祂有赦罪的權柄。 三、病得醫治(第10-12節) 有幾個文士心裏議論耶穌赦罪的權柄,耶穌為了證實自己有赦罪的權柄,所以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因為請赦免罪容易,赦罪的效果是隱藏的,不易被發現,如何證明有赦罪的權柄呢?叫這個病人起來行走便能證實耶穌有赦罪的權柄。耶穌這樣做使這班議論他的文士們啞口無言。因為耶穌這樣做便證實他能夠赦罪。耶穌叫病人起來行走,這樣,這個癱子便馬上站起來,他的病便得著醫治。 四、耶穌是誰(第8,10節) 耶穌說﹕『小子,你的罪赦了!』,這句話對文士是何等大的震憾和挑戰。因為在當時的背景,誰能做赦罪的事奉呢?只有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的祭司能做這樣的工作。祭司接受祭物代表百姓在神面前贖罪,這樣百姓的罪就得到神的赦免。現今耶穌也不在聖殿,在文士的眼中,他也不是祭司,只是一個木匠的兒子,他竟然大膽當眾宣告﹕『小子,你的罪赦了!』這是怎樣的一個宣告!難怪他們心裏議論﹕『他說僭妄的話了。』僭妄的意思就是褻瀆上帝的意思。他把自己當作上帝,因為只有上帝才有赦罪的權柄(V6),很可惜,當耶穌證明他有赦罪的權柄後,這班文士沒有什麼反應(這幾節聖經沒有記載)。耶穌不但證明他有赦罪的權柄,而且他自己稱呼為『人子』,人子是彌賽亞(基督)的另一個稱號(但7﹕13-14)。所以從這個故事來看,我們就知道他是神所立的基督,只要我們憑著信心來到他面前,我們的罪便得著赦免,得著永生的福份。 討 論 題 目 第十一課﹕1. 如果你是癱子﹐你對自己病得醫治有何感想? 2. 文士和法利賽人對這件醫病的事件有何反應?


第十課  恩典的主(約2﹕1-11)

感謝神,今天讓我們有機會一同來思想的一個主題,就是『恩典的主』,到底什麼是『恩典』呢?恩典就是恩惠。以一個實際的見證來說明『恩典』的意義,幾年前有一個牧師替他年老的母親申請美國公民,眼看著公民面談的日子就快到了,這位老牧師娘非常緊張,拚命的讀書,練習英文。到了口試的那一天,她老人家到了移民官那裏,移民官首先問她﹕“美國有多少個州?”她回答﹕”五十”,移民官又問她﹕”誰是美國的總统?” 她回答﹕”喬治華盛頓”。移民官笑了笑,說﹕ “你合格了”,就請與她同來的人帶她出去辦手續。結果這位老牧師娘走到門口,忽然會過意來,知道自己剛剛那題答錯了,就大聲說﹕”克林頓!克林頓!”移民官笑笑向她揮揮手說﹕”合格! 合格!”這就是恩典的意思。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天今天的主題經文,約翰福音2﹕1-11。 一、恩典的需要(第1-5節) 從剛才的經文當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幅很熱鬧的圖畫,也是一個很歡樂的場合,就是婚禮的筵席。猶太人和中國人有很多文化傳統非常相似;例如孝敬父母,重視家庭,好客等等。在猶太人的婚宴也是邀請很多的親朋戚友,並且會慶祝一整個星期,可是人的預備始終是不完善,在第三節就發現了一個難題,就是『酒用盡了!』這對主人來說真是一件很失禮的事。是否大喜的日子就這樣掃慶的收場?不是的,為什麼?因為我們恩典的主也被邀請。正是『人的盡頭就是神的開端』,我們一同來看神怎樣扭轉這個劣勢並且把它提升到一個更美好的層次。 首先我們來看看在這件事情當中的一個主要人物,就是瑪利亞。我們會發現瑪利亞是一個很有洞察力的人,她有兩點非常值得我們學習。第一,她對危機有認知的洞察力。當她知道這個困難的時候,她不是緊張,而是警醒;她也不是滿心的憂慮愁煩,而是以一個冷靜謹慎的心情去面對。第二,瑪利亞的洞察力也表現在她對耶穌的信心上面。在此我們也了解瑪利亞有望子成龍的心切。她把這個難題帶到耶穌的面前,她要耶穌解決這個難題,藉此顯出他是彌賽亞。耶穌是彌賽亞這個特殊的身份已經隱藏了30年。現在耶穌出來傳道,瑪利亞迫不及待的盼望她兒子的真正身份顯露出來。但耶穌對瑪利亞說﹕“女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裏耶穌是站在神子的地位對肉身的瑪利亞說話,所以“婦人”這個稱呼沒有什麼不妥當,主強調“顯明他自己”的時候是操縱在他自己的手裏,不是操縱在瑪利亞的手裏。耶穌雖然這樣說,還是順著瑪利亞的意思行了一個神蹟,解決了婚宴缺酒的難題。我們感謝讚美主,他是何等有恩典有智慧的主。就像黃偉成牧師所說的﹕他講之以理,行之以情,情理兼備。他沒有以理傷情,更不以情誤理,何等奇妙的主! 二、恩典的發生(第6-10) 在這裏我們看到整個恩典發生的過程中還有一批人參與,就是傭人的參與。他們對耶穌也是抱著一顆信靠服的心。不過相對於瑪利亞的信心,他們的信靠順服是屬於比較初步的,剛開始的信心。 在第10節,管宴席的總管有一個評價,就是主耶穌所施行的恩典的結果。第一、這是一個質變,它是從水變成另一種東西;一種看起來好像相同卻又不同的物質,就是酒,第二、這酒不但是好,而且是更好,最好的。 我們信主也是這樣。當我們信了主後,主的恩典就臨到我們;從外表看,我們好像是同一個人,但是我們裏面的生命卻發生了一個根本的改變;以前的價值觀是自我中心,現在則是以神為中心;以前是勞苦愁煩,現在是平安喜樂;以前是自卑或自大的,現在因為知道自己是神用重價買來的,所以能用健康的心態來看待自己。 三、恩典的目的(第11節) 這裏恩典是一個『神蹟』也就是神的作為。主的恩典又兩個重要的目的。第一、主榮耀的彰顯;第二、對於主的恩典,人應當要有所回應,就是要『信』,要信靠跟從主耶穌。這裏有兩個問題。第一、誰蒙了恩典?答案是所有的人,就是所有參與婚宴的人;如果你也在場,不論你是知道或是不知道,你都蒙了神的恩典、就好像世界的人都領受了神的恩典,因為『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一樣。第二、誰知道這酒是水變的?耶穌自己當然知道,還有掏水的傭人,他們經歷了神的恩典卻不明白其中的意義,還有的是門徒和瑪利亞,他們不但經歷了神的恩典,也『信』了耶穌。這裏的信就是信心得以堅固。因此,越親近神的人就越蒙神的恩典;越認識神的人,就越有信心。 四、總結 從這些經文裏我們發現恩典的關鍵是在有耶穌的參與;並且恩典的源頭就是耶穌本身。在在約翰福音10章10節,主耶穌告訴我們,祂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主耶穌來的目的是要我們得著神最大的恩典,就是永恆的生命;而且恩上加恩,要叫我們的生命變得更加豐盛。 曾經有一個賭徒因為賭癮導致非常痛苦,他曾想把這個壞習慣戒掉,但都沒有成功。後來為了表示自己戒賭的決心,賭一次就割掉一個手指頭,最後十個指頭都割掉了,他賭不賭?還是賭!後來他信了主,他得到了永恆的生命,靠著主勝過了賭癮,終於戒了賭;並且他也得到了一個寶貴的恩典,就是自由,因為靠著主的大能,他已經不再被賭博的罪惡所捆綁! 於此,我們知道神的心意是要給恩給我們;因此那裏有耶穌,那裏就有恩典。並且我們的主是一個超越時空的主,祂可以打破時間物質的限制,把水即時變成最好的酒;我們的主也是掌管一切的主,當處於困難的環境當中,祂仍然掌管著一切,因此我們只要願意順服,就能帶來祝福。 今天所學習的如何應用在我們的生活裏呢?神賜給我們最大的恩典,就是主耶穌的捨身和祂的同在。因為主的捨身,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所以我們得到永生。感謝神,今天我們在座的同學都已經接受了主,知道耶穌捨身是為了賜給我們贖罪的恩典。今天在我們的生活裏,是否也認識了主同在的恩典呢?主的同在不但是在狂風暴雨中,在困難中,祂更在我們的歡樂場合裏,原來基督徒的生活並不是苦行僧的生活,神願意我們在祂的旨意中過得更豐盛。想想看,如果你的兒女在困難時,需要幫助時才找你;當他(她)結婚時卻不邀請你,你心裏必定很難過。 主同在的恩典應當在我們每天的生活當中去體會。就像我有了兩個孩子,一個四歲,一個七歲、當我們帶他們去公園玩的時侯,他們會說謝謝;但是在家中的日常生活裏卻很少說謝謝。其實他們每天吃的,穿的,用的,那一樣不是父母的預備呢?同樣的,今天我們每一個人,每天都在神的看顧下和保守中生活著,只是我們不懂得向神感恩罷了。今天我們應當向我們的天父感恩,感謝祂賜給我們燦爛的陽光,感謝祂賜給我們蔚藍的天空,感謝祂賜給我們路邊的小花,感謝祂賜給我們教會的弟兄姐妹;感謝祂賜給我們一切的事物,讓我們學習與人分享的功課;感謝神,祂又把許多人擺在我們生活的周圍,把他們帶進我們的生命當中,讓我們學習愛人的功課。如果我們學會抱著一顆感恩的心去面對日常生活當中的一切,你會發現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每一天你都可以經歷神同在的恩典。 討 論 題 目 第十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