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課 醫治之主(約﹕1-41)

有一個人從出生以來就雙目失明,因著這個缺陷,他既不能看美麗的花,青蔥的草,也不能看見任何人。為了生活的需要,他常在街上行乞。今天雖然是安息日(V4)是摩西律法所規定人人都要安息的日子,但對他來說。他卻仍要在街上行乞,仍需一口飯吃。今天這生來就盲眼的乞丐又如同以往一般,坐在路旁心中期望過往的行人能夠可憐他,盼望能夠從行人裏得到一點點的救濟,對他來說,這就是生活!過去如此,他是『那生來盲眼的』(V1),又是『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V8)!現在是如此,如今坐在路旁,期望別人的些少救助,就是對於未來,他也不敢抱著什麼太大的希望,只求能夠活著,能夠熬過今天,得著今天的溫飽,過一天算一天!但是有一天,醫治的主卻忽然來到他的生活中,改變了他的生命。現在讓我們從這個人的角度來思考並經歷主耶穌所賜給他的這個醫治的特別恩典。

一、生來的盲眼得醫治﹕
當我坐在路旁的時候,忽然有一名叫耶穌的人帶著他的許多門徒走近我,當我聽到這群人的腳步聲,心想或許可以從他們那裏得點什麼幫助。

(1)門徒的反應(V2)﹕
當他們走過來的時候,門徒就問耶穌說﹕老師,這人生來是盲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還是他的父母?(V2)這些門徒所問的是多麼深奧的問題!到底是“我”還是“我的父母”犯了罪?這富有哲學思想的討論非你我所能想到或理解的。盲眼的乞丐坐在那裏成了人討論的對象、話題。人無視於他的存在,他的自尊,他也習以為常,只為討一點生活上的幫補就心滿意足。

(2)耶穌的主動醫治(V3-7)﹕
沒想到耶穌卻回答﹕『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V3)這回答聽在盲眼的乞丐耳中是多麼的震憾,原來在我身上的殘缺是為要顯出神的作為,大能!耶穌更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V5)原來主耶穌是世上的光,他不但走近我,又主動的醫治我。耶穌拿唾沫和的泥塗在我的眼睛上,耶穌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V7)當盲眼的乞丐照著主的吩咐去做,神蹟就發生了,他能看見!從來未有盲眼被醫治過的(V.22),盲眼的乞丐從不敢奢望能有看見的一天,這神蹟奇事是主耶穌的作為,是他的醫治。當我無望寂坐在路旁時,是主耶穌主動走近我,醫治我。『從前我是盲眼的,如今能看見了!』(V25)

(3)鄰舍的反應(V8-12)﹕
當盲眼的乞丐回到家,鄰舍不認出他來,因為他的眼睛能看見了。那認出他的人說﹕『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V8),那認不出他的人說﹕『不是,是像他。』原來當恩典臨到,當生命得到改變時,親近熟識的人都會提出懷疑,驚訝。但乞丐勇敢的承認﹕『是我。』(V9)於是鄰舍好奇的問﹕『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V.10)乞丐坦白的回答﹕是有一個叫耶穌的醫治了我的眼睛(V11),是他使我看見的。

(4)法利賽人的反應(V13-34)﹕
他們又把乞丐帶到猶太人的領袖法利賽人那裏,因為耶穌醫治那人是在安息日,法利賽人所關心的只是死守安息日的規條,卻沒有思想守安息日的真正意義。正如主耶穌責備他們﹕『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它抓住拉上來』(太12:11-12),主又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耶穌)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因此,在安息日使一個人得著醫治在神的眼中是一件非常重要及美好的事,何況是一個生來就盲眼飽受黑暗的痛苦折磨的人呢!
法利賽人當中就起了糾紛,因耶穌是在安息日醫治人就斷定說﹕『這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但也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V.16)是的,一個罪人是不能行出神蹟彰顯神的作為,於是他們就問那從前盲眼的人說﹕『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V17)那人便回答說﹕『是一個先知。』
法利賽人不但不願意相信耶穌行了神蹟,甚至懷疑那人是否生來就盲眼。於是把乞丐的父母找來查明此事。那人的父母因為害怕他們(法利賽人)並且知道他們已經洽妥誰承認耶穌是基督的就會被趕出會堂(V.22)。在當時,被趕出會堂就與整個猶太人的社會隔離,無法與親友再繼續往來,因此,那人的父母就推說﹕『他已經是成人了,你們可以問他!』(V.23)於是法利賽人又再次問那人,並斷定耶穌是一個罪人(V.24)。面對強大的政治壓力和父母親友離棄的威脅,那人勇敢的說﹕他是一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盲眼的,如今我能看見了!(V.25)乞丐知道別人可以懷疑,不信,但他是蒙恩的人,受了神恩惠的人,他不能忘記過去那段黑暗無望的日子,他更知道珍惜所領受的醫活和恩惠。
法利賽人此時更失去了耐性,開始責罵那人(V.28),那人又勇敢的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V.31)換句話說,耶穌在乞丐的心中不但不是罪人,而且是一個敬奉神又遵行神旨意的人。那人更說﹕『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盲眼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麼也不能作。』(V.32,33)乞丐在此對耶穌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他知道自己今天所得到的是創世以來沒有人領受過的,這是何等大的恩典!他肯定的承認『耶穌是從神來的』這個事實使法利賽人無法忍受,而把他趕出會堂。原來為主作見證是要付上代價的,乞丐願意付出這個代價,藉著經過艱難的環境所產生的信心依靠使乞丐更認識神,更願意向前跨入屬靈的認知。

二、屬靈的眼睛得醫治(V35-41)﹕
當耶穌聽見那人被趕出會堂,他(耶穌)又來尋找他(乞丐)(這個“尋找”有譯成“親自教導”)耶穌問他﹕『你信神的兒子嗎?』,那人問﹕『主啊!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他呢?』(V.36)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耶穌開啟他屬靈的眼睛,讓他看見一個更重要的真理,原來主耶穌就是神的兒子,就是基督。(V35,37,22)那人就回答﹕『主啊!我信!』並且俯伏敬拜耶穌。(V38)感謝神!一個曾經盲眼,毫無盼望的人,如今不但生來就不能看的眼睛得到治療,更看見神的兒子,經歷神的大能,領受神大大的恩惠。過去我們也和這個乞丐一樣,是坐在世界上的一個角落等死的,生活黑暗,人生無望;因著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今天我們和乞丐一樣,能經歷神的大能,能見基督,能與神和好,這是我們所領受到最大最美好的恩典。感謝主耶穌完全的醫治,讓我們能夠像乞丐一樣,能勇敢的為主耶穌活出美好的見證。

討 論 題 目

第十二課﹕1. 耶穌為何選擇在安息日醫病?
2. 苦難對信心有何價值?請分享個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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