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

课程大纲

第一課 系統神學簡介
「 神學」的意義﹕
「基督教神學」的定義﹕
「系統 神學」的定義﹕
是否只有系統神學才系統的研究神學?
系統神學和聖經神學有何區別?
「系統神學」的重要主題﹕
「系統神學」的價值﹕

第二課 聖經無誤論

啟示的意義﹕
普通啟示的價值及方法﹕
特別啟示的必須性及方法﹕
啟示與默示的分別﹕
請找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證據﹕
請找出聖經權威性的十處經文證據﹕
聖靈默示的方法﹕
正典及次經的鑒定標準 ﹕
聖經用哪些比喻來形容聖經﹕

系統神學 (二) 神論

神的屬性乃是從神的啟示而獲知神的特性 ( 太11﹕27﹔林前2﹕10﹐12 ) 。
神有不可測透性﹐ 意謂雖然神是可知的﹐但人不能完全了解神。

一﹑ 天父的屬性 ( 可傳的屬性、不可傳的屬性 )
不可傳的屬性:自存性( 約 5﹕26 ) ;自足性( 徒17﹕25 ) ;不變性 (瑪3 ﹕6 ;雅 1﹕17;
來 6 ﹕17 ) ; 永恒性 (詩90﹕2) ; 無所不在 (耶23﹕24 ) 獨一性( 賽 44﹕6 )
可傳的屬性 :靈性( 約4 ﹕24 ) ; 無所不知( 約3﹕20 ) ;智慧 ( 羅 11 ﹕33)
聖潔 ( 賽6 ﹕3 ;利19 ﹕2 ) 善良( 詩 86﹕5 ) 慈愛( 詩 145 ﹕8 ) ;
公 義 ( 詩 99﹕4 ) 真實 ( 詩 31 ﹕5 ;100﹕5) ;全能 ( 耶 32﹕17)

二﹑ 三位一體… 父﹑ 子﹑聖靈是三位有區分的位格, 都是神﹐卻是一體。
神只有一位( 林前8﹕ 4 ﹐6 ; 雅2 ﹕19 )
父子聖靈的神性 :
基督的神性:聖經直接的申明 ( 約1﹕1 ) ; 神聖的名字( 賽 9﹕6 )
神聖的屬性 ( 永在, 約 1﹕1 ;無所不在, 太 18 ﹕20 ;無所不知,約 2 :24;
全能,啟 1﹕8 ;不變﹐來 1﹕10 ;13﹕8 ; 神一切屬性﹐ 西 2﹕9 )
神聖的作為 (創造﹐西 1 :16 ;護理,來 1:3;赦罪﹐太 9 :6 ;神蹟
使人復活及審判﹐約5 ﹕21﹐26 ;末日萬物復興﹐ 啟 21﹕5 )
聖靈的神性:神性 ( 全能﹐ 羅 8 ﹕11 ﹔全知 ﹐林前 2 ﹕10 ﹔ 全在﹐詩139 ﹕7;
自存﹐ 羅 8﹕2 ﹔慈愛﹐ 羅 15 ﹕30 ﹔聖潔 ﹐彼前 1﹕2 )
與神交替使用 ( 約 1﹕13 ﹔3﹕6 ) 與父子同榮同地位( 太 28﹕19 ﹔林後13 ﹕14 )
三種位格﹕ 父的位格 ( 太 11﹕25﹔ 理智﹐太6﹕8﹔意志﹐太6﹕10﹔ 情感, 創 6﹕6 )
子的位格 ( 約 1 ﹕18 ﹔ 理智﹐約18﹕37﹔意志﹐ 約 6 ﹕38﹔情感﹐約 11 ﹕33 )
靈的位格 ( 約15 ﹕26 ﹔ 理智﹐徒15 ﹕28﹔意志﹐ 徒 16﹕7﹔情感﹐弗4 ﹕30 )
三種位格有區別 ( 創1 ﹕26﹔ 詩 33﹕6﹔ 110﹕1 ﹔路 3﹕21 – 22 ﹔約 14 ﹕16 )

三﹑ 神的旨意 ﹑ 計劃
合一的﹕ 雖然包羅萬象﹐ 卻屬於一個全備完善的計劃 ( 賽 46﹕9 )
永恒的 ( 弗 1 ﹕11) ﹔不變的 (來 6﹕17 ) ﹔ 有效的 ( 賽 46﹕10 )
旨意的類別﹕ 隱秘的 ( 申 29﹕29 ) ﹔ 顯明的或告誡的 ( 帖前 4﹕3 ) ﹔任憑的 ( 羅 1﹕ 24 )
旨意的目的﹕ 創造 ( 啟 4 ﹕11 ) ﹔ 護理 ( 徒 17 ﹕26 ) ﹔ 救贖 ( 弗 2 ﹕7 )

四、神的創造
創造者與被造者的區別 ﹕萬物都有開始﹐ 唯有神是無始無終。 萬物從神而來。
三位一體的工作﹕ 父 ( 林前 8﹕6 ) ﹔子 ( 西 1﹕16 ) ﹔ 聖靈 ( 詩 104 ﹕30 ﹔伯 33﹕4 )
創造的方法﹕ 直接創造 (不用先存材料﹐創 1﹕3、14、16﹔來 11 ﹕3)
間接創造 (使用先存材料﹐ 創 2 ﹕7 、22 )
創造的過程﹕ 六日創造論 ( 困難﹕ 與科學研究的宇宙年齡不合) 。
時期創造論 (一日乃指一時期而言﹐ 創 2﹕4 ) 。

第三課 人論

原人
一、人的起源——神所創造的
三一神彼此商討﹑照神的形像造的﹑身體和靈魂受造不同﹑ 人乃神直接親自所造

二﹑ 人的地位——低於神及天使﹐高過萬物
「神吹氣」 代表人與神有特殊關系﹑「受讬治理全地」代表人高過萬物

三﹑ 人的價值——在於人有神的形像
形像與樣式為同意字﹐經常交替使用 ( 創 5﹕1﹔9 ﹕6 ) 。 意思就是像 神 ( 創 5﹕3 ) 。
人像神是有位格的活物﹑人具有神道德的屬性。

四﹑ 人的元素——人裡面是由那些元素組成?
三元論﹕人是由靈﹑魂﹑體三部份組成。( 帖前 5 ﹕23﹔來 4﹕12﹔ 路 1﹕46 、47 )
二元論﹕人只由靈魂及身體二部份組成。( 太6 ﹕25﹔1 ﹕28﹔傳 12 ﹕7﹔ 雅 2﹕26 )
整體論﹕人乃一整體﹐非由不同元素構成﹐靈魂體是全人表現的三方面或三種功能。

五﹑ 靈魂的來源—— 神如何造靈魂?
先存說﹕人的靈魂在懷孕前已存在﹐在懷孕後與身體結合。此說缺乏聖經根據。
受造說﹕在出生過程中﹐ 神特別創造人的靈魂而與身體結合。( 傳 12 ﹕7 ﹔賽 57﹕16 )
傳值說﹕身體與靈魂都由父母遺傳而來。( 來 7﹕9、18 )

罪人
一﹑ 人的墮落
原因﹕不在於神﹐ 也不在於撒旦﹐乃在於他自己甘心背叛神。( 約壹 2﹕ 16 )
結果﹕自然界受咒詛( 創 3﹕17 ) ﹑ 將罪與死帶入世界﹑ 受撒旦魔鬼的管治。
二﹑ 罪的起源
罪的存在先於人的被造( 賽 14﹕12 ) —— 天使的墮落( 耶 4 ﹕23)
神絕非罪的源頭﹐人犯罪是人自由意志誤用的結果。
三﹑罪的本質
罪的定義﹕打不中靶的紅心。達不到神的標準。有道德屬性的人違背上帝道德律法。
罪的種類﹕原罪 ( 世上每個人都從亞當繼承了罪性及罪的懲罰) 。
本罪 ( 每人被審叛是根據個人自己內在和外在所犯的罪。耶 31﹕ 30 )

蒙恩的人
神形像的恢復 (西 3 ﹕10 )
治理全地王權的恢復 ( 詩 8﹕4 – 8 )
基督徒同時是罪人, 也是義人。

系統神學 ( 四) 基督論

一﹑耶穌是誰?
耶穌的先存性 ( 約 1﹕ 1‐3、8 )
耶穌的兩性 ( 完全的人﹐ 代表罪人獻上贖罪祭﹔ 完全的神﹐代表神施行救贖大功。)
兩性在一個位格中聯合﹐ 直到永遠﹐ 且不受原罪的影響。
耶穌的稱號 (耶穌﹐ 相當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 意即救主﹐ 太 1﹕21
基督﹐ 相當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意即受膏者。
人子﹐ 大多數是主耶穌用來自稱的﹐ 如太 8﹕20﹐ 路 19 ﹕10。
神子﹑ 獨生子﹑ 他的兒子﹐ 路22﹕ 70﹐ 約 3﹕ 16 ﹐
主﹐路 1﹕76 )

二﹑ 耶穌的兩種身份﹑ 狀態
降卑的狀態﹕聖經根據 ( 太 3 ﹕15﹔ 加 3﹕ 13 ﹔4﹕ 4 ﹔ 腓2 ﹕6-8 )
性質 ( 虛己意非放棄神性﹐ 只是暫時不用﹐不至於抓住不放﹔
耶穌人性方面卑微自己﹐完全順服天父至死)
必要性 ( 有人身體﹐才能為我們死﹔ 凡事受試探﹐才能體貼我們軟弱﹐ 為我們代求)

降卑的步驟 ( 降生在馬槽裡﹐成為木匠的兒子﹐雖是聖潔無罪﹐卻生在罪惡和咒詛中﹐
忍受仇敵敵對和誤會﹐忍受撒但多方攻擊﹐且冤枉被判﹐受兵丁辱罵諷刺,
遭上帝掩面不看。)

高昇的狀態﹕基督復活之後﹐恢復了他神聖屬性的獨立運用﹐他本有神性的豐盛﹐由道成肉身的人性
限制中釋放出來。

高昇的步驟: ( 復活﹕基督兩種不同狀態的轉接點﹔ 升天﹔ 坐在神的右邊﹔再來)

三﹑耶穌的職份
耶穌是先知 ( 耶穌是歷代希伯來先知的終結﹐申 18 ﹕15 ﹔徒 7﹕37 ﹔路 4﹕24 ﹔
他說話帶有直接的權威﹐以「我告訴你們」﹐代替「耶和華如此說」)
耶穌是祭司 ( 獻祭﹐希 10﹕10 ﹔ 代求﹐ 希 7﹕ 25 )
耶穌是君王 ( 屬靈的王權﹐ 林前 11﹕2﹔ 他在那些相信他的人心裡,已作他們的王﹔
宇宙的王權﹐弗5﹕5﹐ 就統治這世界而言﹐他作王的職任在暫停中﹐ 但普世的王權
已應許給他。)

系統神學 ( 五) 救恩論

神為何要行救恩?
約 3﹕16 提多 3﹕5

救恩的核心信息﹕ 林前 15 ﹕1‐4
福音只有一個 ( 加1﹕8 ) 大喜的信息 ( 路2 ﹕10 )

救恩的工作
神的方面﹕ 贖罪 ( 無罪的代替有罪的﹐ 林後 5﹕21 。主的死應驗了舊約的獻祭。
基督的血遮蓋我們的罪﹐ 因而得到赦免﹐ 贖罪原意是遮蓋。
基督以祭司身份一次獻祭﹐ 使信他的人永遠完全﹐ 來 9﹕13­14 。
基督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刑罰﹐ 加 3 ﹕13﹔ 律法的管制﹐ 加 4﹕ 5﹔
撒但的權勢﹐ 希2﹕14﹔罪的權勢﹐羅 8﹕2﹔所有的惡﹐多 2﹕14 )

重生 ( 藉神的道﹐彼前 1﹕23 ﹔從聖靈生的﹐約三;有永生, 約3﹕15)

稱義 ( Justification — Just as if I never sinned.
Declaration of God that believer in Christ is righteous.)

和好 ( 林後 5﹕18﹔ 西 1 ﹕20 、22 )

神的兒女 ( 名份﹐ 加 4﹕5﹔權柄﹐ 約 1﹕12﹔ 產業﹐ 加 3﹕29 )

成聖 ( 聖潔原義是分別出來 歸給神﹐即归耶和华為聖。
在地位上我們已经成聖,因此聖經稱我們為聖徒。
在經歷上﹐ 成聖乃一過程﹐ 直到見主面時﹐ 信徒才能完全聖潔。)

得榮 ( 羅 8﹕17 ﹔彼前 5 ﹕4 )

人的方面﹕ 悔改 ( 確信自己有罪﹐ 約壹 1﹕9﹔ 為罪憂傷﹐ 林後 7﹕ 10 ﹔轉離罪惡﹐雅 5﹕20 )
相信 ( 信仰的知識﹔ 誠心的接受﹔ 倚靠的交讬)

救恩須知﹕
救恩乃神的恩賜﹐ 非靠人的行為。( 羅 6﹕23 ﹔弗2 ﹕8 ‐10 )
救恩乃神採取主動﹐是神來找人﹐ 非人找神﹐這是與其它宗教最大不同。
每個人必須有自己的救恩經歷﹐自己向神負責。( 羅 14﹕12 )
救恩是永恒的﹐一個人真正得救後﹐ 他便永远得救了。( 約 10 ﹕27‐29 )
人領受救恩﹐ 須要公開承認。( 羅10 ﹕9‐10 )
人必須以順服來持守 救恩。( 太 7 ﹕21﹔ 希 5‐9 )
救恩是為 所有人預備的﹐ 甚至兒童都可明白。( 彼後 3﹕9 )

系統神學 (六) 聖靈論

一﹑ 歷史中的聖靈
舊約聖經對聖靈的降臨與應許 (耶穌身上﹐賽 11 ﹕2 ﹔所有信徒身上﹐珥2 ﹕28 )
新約聖經對聖靈降臨之預言與應許( 都是耶穌親口告訴門徒的﹐約 14 ﹕26﹔16﹕ 7、 8 )
聖靈降臨與耶穌升天的關系( 約 16﹕7)

二﹑ 聖靈是神
聖靈的神性 (聖靈被稱為神﹐擁有神一切屬性﹐從事神的工作﹐三位一體相提並論)
聖靈的位格 (耶穌稱聖靈為另一位保惠師﹐聖靈有思想﹑情感﹑意志等位格的特性)

三﹑ 聖靈的工作
五旬節前﹕ 一般性 ( 創造﹐創 1﹕2﹔2﹕7 ﹔ 掌管宇宙正常的運行﹔啟示﹐ 彼後 1﹕ 21;
引導世界﹔結束罪惡﹑激發良知﹑發展才智)
五旬節後﹕ 特別性 ( 使人重生﹐ 約 3 ﹕6﹔ 使人成聖﹐ 彼前 1﹕2﹔ 引導聖徒﹐ 羅 8 ﹕14 ﹔
賜下恩賜﹐ 弗4 ﹕3、 4 ﹔闡明聖經﹐ 約 16﹕ 13﹔ 為人代求﹐ 羅8 ﹕26﹔
使人知罪﹐ 約 16﹕8 ﹔榮耀基督﹐ 約 16﹕14 ﹔賜下能力﹐徒 1 ﹕8 )

四﹑ 聖靈充滿
實際意義﹕ 全人都在聖靈的管理與引導之下﹐並從聖靈得著能力。
聖靈充滿與聖靈的洗﹕ 聖靈的洗只有一次﹐ 在信主時﹐ 信徒受聖靈﹐成為基督肢體。
聖靈充滿是多次的﹐ 信徒應該經常被聖靈管制。(弗 5 ﹕18 )
聖靈充滿與說方言﹕被聖靈充滿時會有說方言的經历﹐ 但被聖靈充滿的人一定都說方言﹐
因說方言並非被聖靈充滿的絕對證據。
聖經沒提過耶穌在世說過方言﹐ 也沒提過耶穌曾教導門徒應說方言﹐
五旬節乃聖靈第一次賜下﹐ 應視為特例。

五﹑ 聖靈的名字或稱號
林前 3﹕16 士 3﹕10 路 4﹕18
羅 8﹕9 林後 3﹕3 加 4﹕6
徒 1 ﹕5、 8 約 14 ﹕17 賽 11﹕2
來 9﹕14 來 10﹕29 彼前 4 ﹕14
羅 8 ﹕2 弗 1﹕17 約 14﹕26
徒 1﹕4 、5 羅 8﹕15 羅1﹕ 4

六﹑聖靈的表像 ( 象徵聖靈的工作及功用)
來 1﹕ 9 約 7 ﹕38、39 徒 2 ﹕3
約 3 ﹕8 太 3﹕ 16 弗1﹕ 13﹐ 4 ﹕30
弗1﹕ 14

系統神學 (七) 教會論

一﹑ 教會的定義
「 教會」 原意是「被召出來的人」。
教會非指教堂﹐ 或一個組織機構﹔教會乃是一個有生命的團契。
教會在廣義上包括古今中外所有的真信徒﹔ 狹義上﹐可指一群基督徒。
教會是一個身體﹐基督是頭﹐ 信徒是肢體。肢體大小不同﹐ 用處不同﹐卻共同合作。
教會也被比喻為屬靈的殿﹐ 所有信徒都是祭司﹐ 在聖殿中獻上靈祭( 憂傷痛悔的心﹐ 詩 51 ﹕16 – 17﹔ 頌讃﹐希 13﹕ 15 ﹔善行﹐ 希 13﹕16﹔ 獻身﹐ 羅12﹕ 1 ;彼前 2 ﹕5 ﹔禱告﹐ 詩 141﹕2)

二﹑ 教會的特性
神聖性﹕教會是基督用寶血買來的﹐為要歸給神﹐因此是神聖的。( 徒 20 ﹕28)
合一性﹕不在組織﹑ 形式上合一﹔乃在於其元首上合一。( 弗4 ﹕3 -5)
宇宙性﹕福音信息適用各邦各族﹐ 各國各民都可加入。( 太 20﹕ 28 )
聖潔性﹕教會既是神的家( 提前 3 ﹕15) ﹐便必須保持聖潔。(林前 3﹕17)
使徒性﹕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徒 2 ﹕42)

三 ﹑教會的功能
敬拜 ﹕ 崇拜真理 林前 14 ﹕23 -40
教導 ﹕門徒訓練 太28﹕ 19- 20
宣教 ﹕領人歸主 徒 1 ﹕8
團契 ﹕交通聯誼 希 10﹕ 24 – 25
服務 ﹕ 社會福利 太5 ﹕16

四﹑ 教會的聖禮
浸禮﹕原文是浸進水中。 象徵與主同死﹑ 同埋葬﹑ 同復活。 條件是對基督有真信心。
耶穌自己受浸立下榜樣﹐ 並在大使命中表示浸禮的重要﹐因此受浸乃順服神的表現。
聖餐乃一紀念性的禮儀﹐主自己設立的﹐為要紀念他救贖的死。林前 11 ﹕24

五﹑ 教會的職員
牧師﹕ 弗4 ﹕11。 傳道人必須親自由主呼召﹐牧師的工作﹐和初期教會的長老相似。
長老﹐ 或稱為監督﹐ 乃由使徒或長老按手設立的﹐負責管理教會屬靈事工。
執事管理教會一般例行公事﹐ 由牧師或長老按手分派任務﹐ 資格列於提前 3﹕ 8 – 13

六﹑ 教會的體制
主教 ( 監督) 制﹕ 在管理該區的主教領導管轄之下﹐ 如安立甘改革教會。
長老制 ﹕ 教會是以長老的權威為依據的﹐ 如長老會。
會眾制 ﹕ 一切應興應革的事情和計劃都由會眾投票決定﹐ 如浸信會。
無教會制 ﹕沒組織及宗教背景﹐如貴格會。

一個教會應該和別的教會合作﹐但他本身的事卻絕不應受別教會所控制。宗教聯會的原則是合作﹐ 而非強制﹐當然彼此間有互相同意的教義和規例。
系統神學 (八) 末世論

一﹑死
靈魂與肉體分離 (傳12﹕7 ) ﹔ 斷了氣 ( 太27 ﹕50 ) ﹔ 睡 ( 徒 13 ﹕36 ) ﹔離世 ( 腓 1 ﹕23 )
肉體的死亡是所有人都不能免的。 沒有新生命的人是處於屬靈的死亡﹐ 與神分離。
拒絕主的人將來有第二次的死或永死﹐ 這時靈的死 ( 與神分離) 已確定﹐ 無法更改。

二﹑ 過渡時期
死人在死後和復活之間在哪裡? 狀況如何?
基督徒離世與同在 ( 腓 1 ﹕23 ),與主在樂園裡 ( 路23﹕43 ) ﹐ 快樂幸福 ( 啟 14﹕13 ) 。
悖逆者在陰間受痛苦 ( 路 16 ﹕22 – 23 ) ﹐ 在刑法之下﹐ 等候審判的日子 ( 彼後 2 ﹕ 9 ) 。

三﹑基督的再來
新約有三百次以上論到基督再來﹐ 可見神非常看重﹐並以激勵信徒聖潔及忠心事主。
主必親自有形的來( 啟 1 ﹕ 7 ),突然的臨到 ( 太24 ﹕39 ) ﹐ 榮耀而來 ( 可 13﹕26 ) 。
只有父知道那時間 ( 可 13 ﹕32 ) 之前有災難及逼迫信徒的事 ( 太 24 ﹕9 – 12 ) 。
千禧年前再臨派( 前千禧年派) ﹕ 世界越來越邪惡﹐直到基督再來。之後地上有一時期苦難。
苦難結束﹐基督和聖徒一起回來﹐審判各國﹐撒但被捆綁﹐基督與聖徒治理世界
一千年。 之後撒旦又被釋放﹐ 開始哈米吉多頓大戰﹐ 基督將獲得最後勝利﹐撒但
被投進火湖裡﹐ 惡人要復活在白色寶座前受審判。
千禧年後再臨派 ( 後千禧年派) ﹕ 福音將在世上漸漸得勝﹐ 發展到極點就有一段為期一千年的正義
與和平時代。 在基督出現時﹐ 義人和惡人都將復活﹐ 接著便是審判。
四﹑復活
義人和惡人都要復活。 信徒在主再來時身體就要復活。 非信徒在末世審判前復活。
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 強壯的﹑榮耀的﹑ 屬靈的身體。( 林前 15 ﹕42 – 44)
復活的身體是和主復活的身體相似 ( 腓 3﹕21 ) ﹐主復活的身體和本來的身體同一形狀﹐ 人復活的
身體也將如此。
五﹑審判
個人的﹕ 個人必須為自己一切所作所為付全部責任 ( 羅14 ﹕12 ) 。
全球性的﹕ 這審判包括所有的人﹐ 無人能夠逃避。( 啟 20 ﹕12 )
透徹的﹕ 包括思想﹑ 言語 和行為各方面﹐暗中的隱情也必顯露。( 林前 4 ﹕5 )
公義的﹕ 神是不偏待人的﹐神的審判也不會有錯誤﹐不會有偏差的。
最後的﹕ 這審判之後不能有上訴﹐ 或第二個審判﹐審判結果是永遠的定案。
基督徒的審判﹕因贖罪祭已將罪咎挪去﹐ 審判主要照著作管家忠心的程度受報償。
沒聽過福音者的審判﹕ 根據他們所具有的良知來審判他們。( 羅2﹕ 14 -15 )

六﹑萬物的結局
審判之後﹐ 義人往永生﹐ 惡人往永刑裡去 ( 太25 ﹕46 ) 直到永永遠遠。
這世界將成為過去﹐ 有新天新地﹐ 當中不再有死亡﹑ 悲哀﹑痛苦。( 啟 21﹕ 1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