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課﹕洗禮與聖餐

相信大家都交過男女朋友。當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願意把你介紹給他的父母、親人、及週遭的朋友時,就表示他與你的感情很好。你們不但彼此相愛,也願意週遭的朋友、親人了解你們的感覺。進而願意在眾人面前舉行婚禮。那更是表示你以他為榮,以他為樂,對嗎?反過來說,若你的女兒有一天來跟你說,有個男孩很愛她,希望私下同居,不能讓第三者知道,你作為父母的會如何想?
(1)他非真心的愛你。
(2)他如此偷偷摸摸一定有問題。
(3)你絕不願意你女兒的前途如此暗淡。
(4)你不會喜歡你女兒有此不正常的關係。
同樣教會的洗禮就是當一個人接受耶穌到他心中作他的主時,他必以主耶穌為榮,願意在眾人面前承認他的信,對嗎?
「受洗」原文的意義是浸入。讓我們來看一段錄影(耶穌傳中耶穌受洗的情景或現今大陸教會為人施浸的相片)。這裡是當一個人接受主時,就接受教會為他安排的一個儀式—洗禮。把一個人帶到河邊或水池中浸入水中,再由水中起來。主耶穌接受洗禮也是如此,在約但河中由施洗約翰將他浸入水中再扶起來。但是我們教會因沒有浸池,所以是用點水禮來代替,是為了方便。
受洗與得救沒有一定的關聯。受洗的人不一定得救,但一個得救的人一定願意在眾人面前公開受洗/承認他的信,為神的見証人。因洗禮乃是在眾人面前公開承認自己的信仰,亦即見証神。心裡相信接受他為救主,外面藉著洗禮來見証是主的人。所以洗禮是說明表裡一致﹕心裡相信,行動表之。就好比夫妻行結婚典禮一樣,我們自然在結婚時希望是公開的讓我們的親朋好友都知道。對不?所以說洗禮乃表明信主的人與主聯合,信主的人公開表示與主聯合,這是榮耀快樂的日子。
洗禮不但是與主聯合,另外有五個意義﹕
(一)歸入神的家(太28:19)
這段話是主耶穌離世升到天上去之前所交待給門徒的最後一段話。這裡說到要門徒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通常我們稱為大使命)。怎麼樣做主的門徒呢?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所以我們被施洗時,牧長會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的意義就是歸入神的名下。請看加拉太書3:26-29(P.264)﹕「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人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
我們知道每個家庭都有個「姓」。你是這家中的份子,你就有同樣的「姓」(last name)。在美國所有的孩子都是跟著父親姓。我們這些人沒信主前在主面前就好像浪子一樣,信主後被主收納成為他的兒女,因著這樣被收養的關係就成了他的家人。我們有了神的生命,被納入神的家庭。本是黑暗之子,現成光明之子。我們本是可怒之子,現成了蒙愛之子。這受洗乃是歸入神的名下,歸入神的家成為家中的一份子。
(二)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12:12-13,P.241)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受洗的第二個意義是每一個受洗的人,不論你是由大陸來的或是台灣來的,是工程師或廚師,是年長的或是年少的,一經受洗都連接在主的身體上,成為一個肢體。這身體的元首就是基督。所以你今天看到教會中許許多多的弟兄姊妹。這些弟兄姊妹也許有年輕的,也許有年長的,男的,女的,社會地位高的,或是社會地位低的,或是貧窮的,或是富足的,中產階級,不同種族,各式各樣,但受洗後都歸入神的名下,就是歸入神的家,成為一個身體。而這神的家庭中就好像身體有各個不同的部位,有眼睛、有腳、有手。基督是頭。有的能看,有的能說,有的出力,有的能安慰,各有不同的功能。而且每個人都重要。聖經上說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也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肢體就一同快樂。故肢體之間有手足之情。我們曉得成為家人都能享有家的權利,也同樣負有對家的義務。同樣,今天我們在神的家中也享有這家中的權利。我們在這家中的權利是什麼呢?是接受神的愛和弟兄姊妹的愛,和接受弟兄姊妹的照顧。神透過兄姊,感動兄姊對我們幫助和扶持,這是我們在這家中享受到的權利,所以一個正常的教會應該會有此功能。另外我們對這家也當盡上義務。我們應當發揮我們個人的恩賜,各盡所能,目的是幫助別人,這是家中成員應盡的義務。這就是我們受洗歸入神的名,歸入神的家的意義。
(三)受洗的第三個意義是表明罪得潔淨(使徒行傳22:16,P.198)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由這段經文看來好像洗禮可以洗去罪,其實不是,乃是表明他的罪已得赦免。
我們來看一段經文,怎樣做罪才可得赦免。請看希伯來書9:22(P.320)﹕「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這裡指出罪需要用血來潔淨,流血才能得赦免。我們犯的罪用自己的血來潔淨是沒有功效的(髒的衣服在髒水中洗怎能洗的乾淨呢?)那麼用誰的血才有用呢?只有無罪基督的寶血。所以我們求告主名,求他用他的血使我們的罪得赦免,以洗禮來表示我們的罪已經被基督寶血所潔淨。
(四)受洗的第四個意義是表明得救(彼前3:20-21,P.338)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得在這裡用挪亞的故事說出洪水時,挪亞聽神的話把家中人口放入方舟,經過洪水中得救。我們受洗從水中經過表明得救,就好像當年挪亞經洪水得救一樣。但真正的得救乃是藉著耶穌復活把我們由罪中拯救出來。
(五)受洗的第五個意義是最主要的,就是洗禮表明與基督同死同活。
請讀羅馬書6:1-11。保羅在這段聖經中講的很清楚,把受洗的意義解釋的很清楚。我們剛開始時就說到受洗的情形是怎樣的,將人浸在水中然後由水中拉出來,這是受洗的一個儀式。保羅說這樣的儀式是非常有意義,我們浸在水中乃是代表我們與主同死同葬,從水中上來表示與主同復活。所以我們受洗乃表我們與基督連合,共生死,同死同復活這個屬靈的意義。
我們想我們該如何與主同死同復活呢?就是我們看罪是死的,向神是活著的。我們如何看罪是死的,向神是活著的呢?我們必須了解主耶穌死在十架的真正意義。他為何死在十架上呢?他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架上,他還清了我們的罪債(過去、現在、將來的一切的罪)。罪的工價乃是死。現在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以後我們不必再死。因為我們不管有多少罪,一點或很多,罪的結局是帶來死亡。但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亦即我們的罪都歸到他的身上),不管大罪小罪,他都為我們擔當了,也還清了一切的罪債。不但如此,他還從死裡復活。我們知道他不但死了(釘在十架上),亦從死裡復活,死亡被復活所征服。所以罪的能力,罪的權勢不會再發生功效。不但罪的工價還清,罪亦得赦免,而且主復活的能力更能使我們勝罪有力。所以保羅在這兒講我們受洗的意義表明我們罪的工價已還清,我們不必再去犯罪。罪的工價既已還清,所以我們對罪的態度就好似已死一般,罪不能再掌管我們。另方面我們要向神活。神拯救我們,所以我們該脫離罪,靠復活的主,天天向神活,活著靠主。
基督教二千年來最偉大的神學家是第四世紀的教父奧古士丁。他是個非常聰明的人,十六歲被父母送到北非第一大城迦太基做留學生,十七歲就與女人姘居,生活十分靡爛敗壞,不信主,他的母親傷心的不得了,只有為這罪中的兒子流淚禱告。他的朋友安慰他說﹕「用許多禱告托住的兒子必不致失落。」終於在主後387年的復活節奧古士丁33歲那年在米蘭受洗。受洗以後他一改以往的壞習慣,悔改向善,開始追求聖潔的生活。後來有一天他在街上遇見以前的老相好,他想避開但是已經太遲了。過去的姘婦看到他就喊「奧古士丁」,奧古士丁不理會,當著沒看見,沒聽見。那女子叫得更大聲,而且跑上前來拉他的衣服問奧古士丁﹕「你不認得我嗎?」奧古士丁轉過頭來說﹕「對不起,我不認識你。你認識的奧古士丁不是我,他已經死了。」
看罪是死的,向神是活的。對罪沒有反應如躺在墳中。我們本來都是罪人,都享受罪中之樂,好像一個嗜酒如命的老酒鬼,只要有酒就滿足了。酒常吸引著他(罪也吸引我們),但有一天酒卻對他無吸引力,原來他死了。酒對死的人沒有用了,所以當我們向罪死了,罪也就對我們沒有影響力了。而我們受洗與主同死,亦即與罪沒有關連,我們對罪來說就已經死了。
耶穌死了第三天因父神的榮耀而復活,從墳墓中走出來。我們藉著洗禮與他一起埋葬,在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在復活的形狀上也與他一同聯合。所以當我們從水中上來時表明我們也與主一同復活,是一個新生命,是一個新生活的開始。這個活是向神活著。這就是所謂的「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
當我們受洗以後,我們在教會的另一個禮儀就是聖餐。在領聖餐的當中我們讀聖經哥林多前書11:23-25﹕「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以及馬太福音26:26-29﹕「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保羅這段聖經把領聖餐講得很清楚。我們從這些經文中知道兩個重點﹕
(一) 聖餐是代表主與我們所立的新約。
林前11:25中說「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每逢喝的時候乃表明主為我們立的一個新約,這個約為的是記念他為我們流血捨身。所以我們領聖餐時吃兩樣東西,一是餅代表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破碎擘開。而喝葡萄汁則代表他的血為我們流。所以吃這餅喝這杯乃表明主耶穌流血捨身,並且藉著他的流血捨身與我們立了一個永遠的約。我們知道中國歷史或古代歷史中,人在立約時往往插血為盟,殺牛羊插血為盟來立誓約。今天主為表明與我們所立的約,他就用自己的身體來表明對我們的愛,用永遠的愛來愛我們。這愛的內容是什麼呢?是用他的身體釘在十架上,讓我們脫離神的忿怒,使我們罪得赦免,這是何等奇妙愛的約。
我們知道在世界上,就如聖經所說的﹕「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時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世界上當一個人為別人死時,一定有一個很好的理由才會做出犧牲。但是神卻讓我們看見神的兒子為我們這些罪人死在十架上,在我們罪人的身上找不出一個值得為我們死的理由。這唯一的理由就是他白白的付出自己的愛,所以我們應感謝讚美主的愛。
主死在十架上就代表了主愛的內容,愛的深度。他不要我們滅亡,他愛我們到了一個程度,就是以死來救我們。所以我們要常常藉著聖餐來紀念他,不只每個月一次,甚至天天應紀念他。因此聖餐的第一個意義就表示主與我們立的一個新 約,「愛之約」。
(二)聖餐代表靈裡得幫助和提醒。
(1)與主連合是生命的連合
請看約翰福音5:53-54(P.13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主耶穌在這裡跟當時的猶太人講他要把自己的生命捨掉,使我們能有他的生命。這裡吃主的肉喝主的血乃表明我們領聖餐時吃的餅喝的杯(葡萄汁),紀念主完全把自己的生命給了我們,使我們能得主的生命,亦即與主連合在一起。那我們領聖餐時應想到他把自己的生命給我們,我們是何等有福的人。
(2)使我們聖潔
領聖餐後我們生活更加聖潔,因領聖餐時更應體會主為我們受苦如此之深,我們更加要聖潔。主已為我們以前不聖潔的罪付上他生命的代價,故我們更應為了紀念他的死而生活聖潔,不敢再去犯罪。
(3)追求和睦
聖經中提到餅代表身體,我們在主裡合而為一。如何合一?想到我們每個人都是蒙恩的人,既然都是蒙恩的罪人,都是站在同一蒙恩的地位,就應該同心合意。主為我們每一個人流血捨身,不是為我一個人,乃是為了大家。每個人都有蒙恩的經歷,豈可嫉妒紛爭呢?豈可令主傷心呢?所以當我們領受聖餐時要在主裡合一,既然合一就該追求和睦。
(4)感恩圖報,為主而活
如何為主而活?要舉起救恩的杯,亦即把主的這種大愛,分享給別人,使別人同享此恩典,將主耶穌在十架上流血捨身告訴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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