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洗

第十二課﹕洗禮與聖餐

相信大家都交過男女朋友。當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願意把你介紹給他的父母、親人、及週遭的朋友時,就表示他與你的感情很好。你們不但彼此相愛,也願意週遭的朋友、親人了解你們的感覺。進而願意在眾人面前舉行婚禮。那更是表示你以他為榮,以他為樂,對嗎?反過來說,若你的女兒有一天來跟你說,有個男孩很愛她,希望私下同居,不能讓第三者知道,你作為父母的會如何想? (1)他非真心的愛你。 (2)他如此偷偷摸摸一定有問題。 (3)你絕不願意你女兒的前途如此暗淡。 (4)你不會喜歡你女兒有此不正常的關係。 同樣教會的洗禮就是當一個人接受耶穌到他心中作他的主時,他必以主耶穌為榮,願意在眾人面前承認他的信,對嗎? 「受洗」原文的意義是浸入。讓我們來看一段錄影(耶穌傳中耶穌受洗的情景或現今大陸教會為人施浸的相片)。這裡是當一個人接受主時,就接受教會為他安排的一個儀式—洗禮。把一個人帶到河邊或水池中浸入水中,再由水中起來。主耶穌接受洗禮也是如此,在約但河中由施洗約翰將他浸入水中再扶起來。但是我們教會因沒有浸池,所以是用點水禮來代替,是為了方便。 受洗與得救沒有一定的關聯。受洗的人不一定得救,但一個得救的人一定願意在眾人面前公開受洗/承認他的信,為神的見証人。因洗禮乃是在眾人面前公開承認自己的信仰,亦即見証神。心裡相信接受他為救主,外面藉著洗禮來見証是主的人。所以洗禮是說明表裡一致﹕心裡相信,行動表之。就好比夫妻行結婚典禮一樣,我們自然在結婚時希望是公開的讓我們的親朋好友都知道。對不?所以說洗禮乃表明信主的人與主聯合,信主的人公開表示與主聯合,這是榮耀快樂的日子。 洗禮不但是與主聯合,另外有五個意義﹕ (一)歸入神的家(太28:19) 這段話是主耶穌離世升到天上去之前所交待給門徒的最後一段話。這裡說到要門徒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通常我們稱為大使命)。怎麼樣做主的門徒呢?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所以我們被施洗時,牧長會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的意義就是歸入神的名下。請看加拉太書3:26-29(P.264)﹕「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人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 我們知道每個家庭都有個「姓」。你是這家中的份子,你就有同樣的「姓」(last name)。在美國所有的孩子都是跟著父親姓。我們這些人沒信主前在主面前就好像浪子一樣,信主後被主收納成為他的兒女,因著這樣被收養的關係就成了他的家人。我們有了神的生命,被納入神的家庭。本是黑暗之子,現成光明之子。我們本是可怒之子,現成了蒙愛之子。這受洗乃是歸入神的名下,歸入神的家成為家中的一份子。 (二)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12:12-13,P.241)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受洗的第二個意義是每一個受洗的人,不論你是由大陸來的或是台灣來的,是工程師或廚師,是年長的或是年少的,一經受洗都連接在主的身體上,成為一個肢體。這身體的元首就是基督。所以你今天看到教會中許許多多的弟兄姊妹。這些弟兄姊妹也許有年輕的,也許有年長的,男的,女的,社會地位高的,或是社會地位低的,或是貧窮的,或是富足的,中產階級,不同種族,各式各樣,但受洗後都歸入神的名下,就是歸入神的家,成為一個身體。而這神的家庭中就好像身體有各個不同的部位,有眼睛、有腳、有手。基督是頭。有的能看,有的能說,有的出力,有的能安慰,各有不同的功能。而且每個人都重要。聖經上說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也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肢體就一同快樂。故肢體之間有手足之情。我們曉得成為家人都能享有家的權利,也同樣負有對家的義務。同樣,今天我們在神的家中也享有這家中的權利。我們在這家中的權利是什麼呢?是接受神的愛和弟兄姊妹的愛,和接受弟兄姊妹的照顧。神透過兄姊,感動兄姊對我們幫助和扶持,這是我們在這家中享受到的權利,所以一個正常的教會應該會有此功能。另外我們對這家也當盡上義務。我們應當發揮我們個人的恩賜,各盡所能,目的是幫助別人,這是家中成員應盡的義務。這就是我們受洗歸入神的名,歸入神的家的意義。 (三)受洗的第三個意義是表明罪得潔淨(使徒行傳22:16,P.198)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由這段經文看來好像洗禮可以洗去罪,其實不是,乃是表明他的罪已得赦免。 我們來看一段經文,怎樣做罪才可得赦免。請看希伯來書9:22(P.320)﹕「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這裡指出罪需要用血來潔淨,流血才能得赦免。我們犯的罪用自己的血來潔淨是沒有功效的(髒的衣服在髒水中洗怎能洗的乾淨呢?)那麼用誰的血才有用呢?只有無罪基督的寶血。所以我們求告主名,求他用他的血使我們的罪得赦免,以洗禮來表示我們的罪已經被基督寶血所潔淨。 (四)受洗的第四個意義是表明得救(彼前3:20-21,P.338)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得在這裡用挪亞的故事說出洪水時,挪亞聽神的話把家中人口放入方舟,經過洪水中得救。我們受洗從水中經過表明得救,就好像當年挪亞經洪水得救一樣。但真正的得救乃是藉著耶穌復活把我們由罪中拯救出來。 (五)受洗的第五個意義是最主要的,就是洗禮表明與基督同死同活。 請讀羅馬書6:1-11。保羅在這段聖經中講的很清楚,把受洗的意義解釋的很清楚。我們剛開始時就說到受洗的情形是怎樣的,將人浸在水中然後由水中拉出來,這是受洗的一個儀式。保羅說這樣的儀式是非常有意義,我們浸在水中乃是代表我們與主同死同葬,從水中上來表示與主同復活。所以我們受洗乃表我們與基督連合,共生死,同死同復活這個屬靈的意義。 我們想我們該如何與主同死同復活呢?就是我們看罪是死的,向神是活著的。我們如何看罪是死的,向神是活著的呢?我們必須了解主耶穌死在十架的真正意義。他為何死在十架上呢?他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架上,他還清了我們的罪債(過去、現在、將來的一切的罪)。罪的工價乃是死。現在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以後我們不必再死。因為我們不管有多少罪,一點或很多,罪的結局是帶來死亡。但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亦即我們的罪都歸到他的身上),不管大罪小罪,他都為我們擔當了,也還清了一切的罪債。不但如此,他還從死裡復活。我們知道他不但死了(釘在十架上),亦從死裡復活,死亡被復活所征服。所以罪的能力,罪的權勢不會再發生功效。不但罪的工價還清,罪亦得赦免,而且主復活的能力更能使我們勝罪有力。所以保羅在這兒講我們受洗的意義表明我們罪的工價已還清,我們不必再去犯罪。罪的工價既已還清,所以我們對罪的態度就好似已死一般,罪不能再掌管我們。另方面我們要向神活。神拯救我們,所以我們該脫離罪,靠復活的主,天天向神活,活著靠主。 基督教二千年來最偉大的神學家是第四世紀的教父奧古士丁。他是個非常聰明的人,十六歲被父母送到北非第一大城迦太基做留學生,十七歲就與女人姘居,生活十分靡爛敗壞,不信主,他的母親傷心的不得了,只有為這罪中的兒子流淚禱告。他的朋友安慰他說﹕「用許多禱告托住的兒子必不致失落。」終於在主後387年的復活節奧古士丁33歲那年在米蘭受洗。受洗以後他一改以往的壞習慣,悔改向善,開始追求聖潔的生活。後來有一天他在街上遇見以前的老相好,他想避開但是已經太遲了。過去的姘婦看到他就喊「奧古士丁」,奧古士丁不理會,當著沒看見,沒聽見。那女子叫得更大聲,而且跑上前來拉他的衣服問奧古士丁﹕「你不認得我嗎?」奧古士丁轉過頭來說﹕「對不起,我不認識你。你認識的奧古士丁不是我,他已經死了。」…


第四課 受洗與受試探

(一)耶穌受洗(可1:1-15,P.47) 在這段經文中,有個人叫約翰。按肉身說他是耶穌的表哥,比耶穌早六個月出生。在舊約聖經中預言他要來做耶穌在世上工作的開路先鋒。他真的照預言所說的,在曠野傳道說,人類救主要來了,你們要認罪、悔改,來受洗,預備好,等救主來時,他要赦免你們的罪。這位救主能力大到不得了,我就是彎腰給他解鞋帶也是不配的。現在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將來他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於是就看到猶太人都到約翰那裡去認罪受洗。 洗禮這件事在當時是猶太人的一種潔淨儀式。凡是非猶太人想要入籍,或加入猶太教的,都要接受洗禮,表明願意脫離以前的舊行為,從今以後要跟從猶太人的一切規矩、生活習慣、宗教儀式。這是一種極謙卑的表示。現在約翰要猶太人來受洗,不是要他們入籍或入教,而是要承認他們是有罪的,願意悔改、受洗,等待將來耶穌來時要賜給他們赦罪之恩。所以,受洗對於猶太人來說,是一種心意的改變,預備好悔改的心,準備當主耶穌來時,罪可以得到赦免。因此我們弄清楚約翰的洗禮不能洗去人的罪。真正罪要得到赦免,是靠耶穌在十架上流下來的寶血。 (二)耶穌受洗的意義(太3:13-15,P.3) 當耶穌受約翰的洗時,約翰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想要阻止這件事,因為他認識耶穌,知道他是上帝的羔羊,是聖潔的,無罪的。而約翰自己雖然為罪人施洗,但他本身也是罪人,他知道自己連給耶穌提鞋解帶都不配。所以他說﹕「本來我應該去受你的洗,怎麼反而你來受我的洗呢?」耶穌就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盡諸般的義。」所以主耶穌受洗與那些猶太人不同。他沒有罪,不需認罪,不必悔改。他受洗是為了一個崇高的目的,就是盡「諸般的義」。 什麼叫「盡諸般的義」呢?盡就是成全,「盡諸般的義」就是「成就義」。主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遵行上帝的旨意,完成上帝托付給他的一個義行。什麼樣的義行呢? 賽53:12(P.866)﹕他被列在罪犯中,卻擔當多人的罪。 彼前3:18(P.33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林後5:21(P.252)﹕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所以這個義行就是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義的代替不義的,滿足了上帝公義的要求。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罪人本來是該死的,但上帝愛我們,不忍叫我們死,因此叫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代替我們死,還清我們的罪債。他的義行使我們這些不義的人得以因信他而成為義。 我們看中國字的「義」字很有意思﹕下面是我,上面是羊。我本來是不義的,但耶穌為我成為代罪羔羊,死在十字架上。只要我接受他做我的救主,羔羊的血遮蓋在我身上,使上帝看到羔羊的血在我身上,就稱我為義。 因此,主耶穌受洗不是因他有罪,而是他站在罪人的地位與罪人認同。表明那要完成的義行,就是要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義的代替不義的。 當耶穌這樣的順服上帝的旨意,受洗完後從水裏上來時,發生了兩件事情﹕(1)天裂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2)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這兩件事表明聖父與聖靈同證耶穌是神的兒子。聖靈膏他,證明這就是那位要用聖靈給人們施洗的。聖父從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因他知道要為罪人受苦、受死,完成拯救世人的工作。他這樣的甘心順服,是討我喜歡的。 耶穌的受洗 對天父—滿足公義與慈愛; 對耶穌—要完成救贖; 對 我—要悔改,信耶穌。 耶穌的名字是將百姓從罪中拯救出來。這是他來到世上的目的。 起初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在伊甸園裡受蛇的引誘,失敗犯了罪,於是罪就遺傳下來。魔鬼—撒但繼續不斷的在這世界上引誘人犯罪。因此主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也就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建立一個屬神的國度。 當耶穌受洗後,要開始他在世上的工作時,聖靈引他到曠野,魔鬼就來試探他。 (三)試探的內容(太4:1-11,P316)   (1)石頭變食物(1-4) 魔鬼的意思是說,你已經四十天沒吃東西,肚子餓了。在這曠野中沒有什麼食物,只有石頭。既然你是神的兒子,就有能力叫石頭變成食物來吃,不但可以滿足眼前的需要,更可證明你是神的兒子。但耶穌卻回答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肚子餓吃東西是應該的,但如果與神的旨意有衝突時,寧可不吃。或是為了更崇高的理想,可以放棄個人需要的滿足,這是不難了解的。天安門事件,那些學生就是為了一個崇高的理想—爭取民主而絕食。另外在歷史上有一個人也是用絕食來爭取國家的獨立自由,就是印度的第一任總理甘地。當時印度是英國的殖民地,受英國的統治。甘地率領印度人民爭取獨立,就以絕食來抗議。而英國是一個講人道的國家,最後終於屈服,印度就獲得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