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分析性大纲

撰写分析性大纲

 

格式

主题中的重要论点宜以罗马数字表示,次要的论点以大写字母,阿拉伯数字及小写字母,依序列出。如下图所示:

主题

I.

A.

1.

a.

(a).

(i).

((a)).

并不是每一项标题(I,Ⅱ……)都必须要有如上图一般的结构,(视标题而定)。

 

原则

大纲的撰写原则有三:

  • 逻辑性的观念排列
  • 结构对称
  • 小标题要有两点以上

 

第一项原则是说每一项大标题必需是主题的一部分,而每一项小标题也必需是其上较大标题的一部分。这是最重要的原则,因为撰写分析性大纲的目的,就是要了解文章段落的逻辑结构。

 

结构对称的原则是要求列在同一符号(如大写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下的要点有同等的重要性。大纲若要对称,由同一字母或数字引介出的标题,要以相同的形式列出。这是说,如果罗马数字I是以介係词片语来介绍标题,其他的罗马数字下的标题也必须是介係词片语。

如果I之下的A标题是名词,其他B,C,D……等标题也必需是名词。

 

第三项原则要求的是避免单独使用小标题。因为大纲的用意是把较大的论题细分成几项较小的论题。因此,当你将一论题细分时,至少要有两项小标题附属其下,才能细分这大标题。例如,你要细分一个罗马数字起头的标题,其下至少要有A,B,两项小标题。如果你将A标题细分,其下至少要有阿拉伯数字1,2,更小的标题。

 

大纲完成之后,仔细校阅是否格式无误;概念的组织、表达是否合理、一致;确定文章段落中的各项要点都已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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