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練習
每人選擇一段經文(由老師提供或自己決定),下次上課時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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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為一些參考經文﹕
提後2:3出13:21-22西1:21詩34:8太7:23約壹5:13申6:5太17:20 可10:43撒上15:22約13:14弗3:18雅4:14啟19:9創3:15林後9:7 約14:21太13:30太13:19-23弗3:20詩42:5路9:23徒15:20太12:40 太13:33太16:5-6太16:23太7:21太10:34太22:14林前9:18可6:51-52 太8:37-38林前14:15林後4:14約4:3-4約10:10林前11:28腓2:12賽5:19羅12:1
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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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講義、講章如同上課一樣
根據聖經,按照釋經的原則研究下列的題目﹕
聖殿在新約中的意義基督徒可以離婚嗎?可以生氣而不犯罪嗎?聖經中有沒有聖品人和平信徒之分?信心與行為的關係聖徒是什麼意思?什麼是蒙召?什麼是特別呼召?什麼是成聖?基督徒當守安息日嗎?禁食的真義 神會後悔嗎?神是慈愛的為什麼要滅盡迦南人?女人是否可以講道?神為何讓苦難邪惡臨到世人?說方言與作先知講道牧師、長老、執事的異同我們在基督裡得了什麼基業?神的預知和預定稱義、成聖、事奉基督徒是否要十一奉獻?
釋經練習範例
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一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觀察:
何人: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愛我的,我父,他,我
何處:
何事:有了我的命令,遵守,愛我,必能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向他顯現
如何:
何時:
為何:
解釋:
一、耶穌的命令指的是什麼?是指所有的命令還是指彼此相愛?
雖然此段經文緊接著耶穌賜給門徒一條新命令(13:34)之後,但此節經文,用複數的命令,表示包括耶穌所有的命令,或者教訓。這也可以由十四章二十三、二十四節看出。有些譯本用複數表示。有些譯本二十三節用單數,應該是指彼此相愛這條命令。
二者應該不會有太大的矛盾,因為人若遵行彼此相愛這條命令,不會只執行一條命令而不肯遵行其他的命令。何況彼此相愛應該是最難的一條,因為羅馬書十三章九節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句話之內。」彼此相愛比愛人如己有更高的標準。
二、什麼樣的人是愛神的人呢?就是知道神的命令又遵守的人。
「有了我的命令」,可見這人應該是個認識主的人。遵守主的命令才是愛主的人。
一個屬靈的人是願意讓聖靈管理的人,應該是一位愛主的人,而愛主的人也應該是一個屬靈的人。
雖然我們常稱信主的人為愛主的人,就像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二十二節說的:「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又如約翰福音八章四十二節說的:「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但遵行主的命令是神對愛主的人的標準。
三、什麼叫做顯現?
有二十三節可看出,顯現就是耶穌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神與人同住是給人一個很大的恩典,使這人可以認識他。約翰福音一章三十九節說到約翰的兩個門徒(西門、安德烈),與耶穌同住,就認識耶穌是彌賽亞,並且跟從他。
顯現由字意上來看,就是神將自己表明出來。就如八福中,清心的人必得見神。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伯記四十二章五節)這些人非從肉眼見到神,但是神卻樂意將自己表明出來,使他們見到神的作為,更加認識他。
從二十三節看,不只耶穌向愛神的人顯現,天父也是一起與此人同住。
聖靈在神向人顯現這件事上扮演著極大的角色。十四章十六到二十節插入聖靈保惠師的應許。十四章二十二節猶大問耶穌說為什麼不向世人顯現;十四章十七節說到世人不能接受聖靈,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可見神向人顯現,是透過聖靈的工作,就如十五章二十六節說的,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他們。
四、為什麼人遵行耶穌的話,天父必定愛他且向他顯現呢?
因為耶穌所傳的,所教訓的,都是由天父而來的。人若遵行耶穌的教訓,就是遵行天父的命令。所以天父也必愛他,向他顯現。
五、什麼叫做蒙父愛他?
這裏說的蒙父愛他,指的就是蒙神喜悅。神愛一切的兒女,但有些兒女的行為是不討祂喜悅的。這等人就得不著神的恩典。譬如以色列人出埃及,因為不聽神的話,雖然出了埃及卻進不到應許之地。
有些人知道神的命令卻沒有遵守,也不蒙神喜悅。如猶大與耶穌同住,但是卻不遵守神的命令,以至於不認識神,枉費了恩典。
應用:
我們愛不愛神呢?我們是否遵行主的命令呢?
一、十四章二十一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可見人必須先要知道神的
命令才能談到遵守,也才能衡量做到了沒有。但有時我們卻有意無意地忽略或者不重視神的命令,以至於違犯了也不太自覺。或者這些命令都只停留在頭腦裏面成為知識,而沒有流露出生命來呢?
二、我們是否有哪些命令比較容易遵守,那些比較難呢?我們有時容易逃避自
己不想做的,或是較難克服的障礙,以至於只遵行了部分的命令。
三、你覺得你對神認識或者生命的成長,和你對遵守那類的命令有關聯嗎?譬
如奉獻對有些人容易,但愛人或是不輕易發怒對另外一些人比較容易。雖然沒有直接聖經的根據,但是以我們的經驗多少可以看出,我們對神的認識與我們遵守主的命令有些關聯。例如在奉獻上操練的人,在金錢上往往對神可以比較有信心;在愛人上有操練的人,就越能體會神的愛,而且有更多的愛分給別人。
四、你願否突破自己的障礙來遵守那些難作的命令,而更加認識神,使生命更
成長呢?保羅說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是我們基督徒可以學習的榜樣。保羅要攻克己身來行神的道。其實我常常覺得神是憐憫人的,他的擔子也是輕省的。人只要有願意的心,踏出第一步,神常常會幫助我們一臂之力的。例如有位姐妹不太情願的要向先生和好,因為神說「不可含怒到日落。」又如李牧師因為要遵守神的命令,即使要去中國(他的敵人之地)他也順從。這兩個例子,都不是樂意、心甘情願的順服神而去做。對他們而言,他們沒有選擇。我覺得這是神喜悅的態度,神必賜福而且讓我們越做越容易。
專題研究範例
禁食的真義
張淑霞
一、什麼是禁食?
「禁食」(Fasting)是按需要或是自願減少吃食物,甚至完全不吃。宗教性的禁食除了禁止進食之外,還需放下其他活動,取而代之,是要操練禱告和專注屬靈的事情,禁食時所做的事是禱告 (林前7:5)、認罪 (尼9:1-2)、哀掉 (珥2:12)和思念神 (亞7:5-7)等,「禁食」在希伯來文的意義是表明對上帝卑微順從的意思。禁食原猶太人的律法所定的,他們很注重禁食,每年有好幾次禁食節(亞5:5,8:19;利16:29;賽58:3-8)。尤其法利賽人為了表現對律法的熱心和虔誠過人,更是特意在一般猶太人的禁食節以外,另外每禮拜禁食兩次(路18:12)。
二、禁食的方式
聖經中的禁食有兩種,最普通的一種禁食,是一般性禁食。它是禁食而不禁水,通常時間為一天,由早晨到黃昏,晚上便可以進食(士20:26;撒上14:24;撒下1:12)。不過,也有更長的禁食紀錄,例如以斯帖記裡,以斯帖為救猶太同胞,預備冒死見王之前,吩咐人回報未底改:「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太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斯4:16)。第二種禁食包括禁食和禁水,是一種絕對禁食,聖經裡很少記載,只在特殊情況才有,例如摩西在西乃山上的禁食:「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也不吃飯也不喝水。」(出34:28)
三、禁食的態度
1. 舊約時代
在舊約中,禁食被視為一種自責的行動,是為了要平息神的憤怒和求祂施行恩典。因此遇到災難(撒上31:11-13)、痛苦(撒上1:7)、憂傷(撒下12:16)、焦慮(但6;18-20)、面對危險(斯4:16)等等狀況時,人們會禁食祈求神,並且禁食跟禱告同時進行(拉8:21;尼1:4;耶14:12),禁食者常以憂傷的態度,不斷懇求神幫助。但是,在舊約時代中,也有許多人對禁食沒有正確的態度,他們的禁食並不是真誠的尋求神和向神順服的表現,因此以賽亞書58章特別指出他們的錯誤:“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自己的利益,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竸,以凶惡的拳頭打人”...。
2. 新約時代
在兩約之間,拉比的傳統日漸形成,禁食成為了判別猶太人是否敬虔的記號。不過,大部分人禁食,仍然只是一種禮儀而已,這種背景就形成了人們在新約時代對禁食的觀念。人在起誓時,要禁食以表明誓言的真摯,在懺悔時要禁食,禱告要以禁食來支持。並且開始持守更多特別的禁食,這種情況發展成為一種傳統,使禁食被視為一種功德,也是表示敬虔的基本行動。然而,這只是一種假意的虔誠,不過是人在外表上公開或在禁食日裝模作樣罷了。所以,當耶穌出來傳道,除了像施洗約翰的門徒那些苦行、禁慾的組織外,一般人禁食時都是帶著憂傷愁苦、無可奈何或是遵守傳統規距的心態。
A. 主耶穌的教導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對自發的禁食,提出了一個新的論點。祂警告人,不要像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一樣,用不洗臉、或在臉上抹油來表示禁食,好叫人看見,以求他人稱讚他們的敬虔(太6:16-18)。祂並且教導人應存著堅定的信心來禁食,單純地尋求與神建立真摯的關係,祂賦予禁食一個新的意義,禁食就是事奉神。耶穌雖然叫人不要把禁食當作表示敬虔的工具,但祂並沒有廢去禁食(他自己也曾禁食四十晝夜),只是把這事從舊約律法的地位移到新約之自由的地位裡。
四、禁食的目的
1. 求神拯救:祈求神從迫在眉睫的急難中救拔,例如歷代志下,猶大王約沙法因為摩押人和亞捫人及米烏尼人一同來攻擊,第二十章3節:“約沙法便懼怕,定意尋求耶和華幫助,在猶太全地宣禁食。”
2. 認罪悔改:得罪了神自責時,向神認罪悔改,祈求神的赦免,例如撒母耳記上,當約櫃被非利士人擄去,第七章6節:“他們就聚集在米斯巴,打水澆在耶和華面前,當日禁食,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
3. 為人代求:例如摩西為以色人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祂發怒而禁食代禱(申9:18)、神擊打烏利亞給大衞生的兒子,使他得重病,大衞為孩子禁食懇求 神。(撒下12:16)等等。
4. 求神安慰:例如耶穌回答約翰的門徒問耶穌門徒不禁食的問題:新郎(耶穌)離開陪伴之人(耶穌的門徒)時,他們就要禁食。(為哀慟求神的安慰)(太9:14-15)
五、禁食的真義
1. 降卑自己(賽58:5)
禁食的真正意義人是在神面前謙卑下來。在聖經中,禁食雖然常常和悔改連在一起,但禁食並不局限於用在悔改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在神面前謙卑下來(王上21:27)。
2. 刻苦己心(詩69:10)
禁食也為更親近神、尋求衪的面,禁食代表一種堅定尋求神的心,就是有顆非常迫切的心要見神的面以及他大能的作為,以致刻苦己心減低尋求食物的慾望。
六、禁食的要點
1. 不要用禁食取代順服
以賽亞書58章1-11節中清楚指出神對祂百姓的勸勉。衪不要他們用禁食賄賂祂,祂要他們停止彼此間的爭吵、不要壓榨人、不要以強暴待人、要矯正不公平的情況、幫助貧窮和有需要的人,以及擔當他人的重擔,然後神才垂聽回應他們的禁食禱告。
2. 不要用禁食來感動別人
禁食並不自動帶來神的賜福,而不公義、欠缺慈悲和憐憫人的心都能使禁食成為枉然,以色列百姓向來遵行禁食的規距,但為的是討神和人的歡心,不在為尋求神的面。主耶穌的教導是當我們禁食時,我們要私下的進行,禁食必須為神而做,別人不必一定察覺出來。禁食雖然是虔誠的事,但若存貪圖虛榮的心而禁食,則最虔誠的事也會變成另一種虛榮。
3. 不要讓禁食流於形式
禁食是一種屬靈操練,不要將禁食淪為儀式,乃要用對神的深愛和敬虔來行。禁食是一種外表的行為,應該只在對它有內在的需要時才實行。
結論:
合乎聖經教導的禁食是一種為神與祂的國度之故而捨棄自己的行動。禁食時當虔誠地將禁食的時間用在禱告和神交通上,在神面前不賣弄外表,存心安靜,因著內心的需要向神傾訴,植根於信心,倚靠祂的信實與權能,尋求在神面前的真正敬虔與謙卑順服。
參考書藉:
聖經百科全書
得勝再得勝
禱告
彼此代求
天國君王 陳終道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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