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 釋經原則(一)

1. 願意受教

現在我們每個人手邊都有一本聖經,但是有那些基本的原則我們必須遵守,使我們可以開始研讀聖經呢?我們大致上將它分成十個大原則,我們要一樣一樣的討論。第一就是我們必須要有一顆願意受教的心。因為我們必須了解,既然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聖靈是聖經背後真正的作者,我們如果要了解聖經,必須要倚靠聖靈的教導。因此我們必須要有一顆謙卑受教的心,不驕傲自滿,不認為自己已經完全了解,而能夠甘心的順服聖靈的帶領。請大家打開約翰福音十六章我們一起來念十三十四節。

這裡說:「直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它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這裡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聖靈來的一個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也許有人會說,耶穌這句話是對當時的十二個門徒講的,我們怎麼知道這也適用在我們身上呢?關於這點,我們可以看約翰福音十七章二十節。那裡耶穌禱告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換句話說,耶穌在最後晚餐所說的話,也是對我們每一個人講的。關於這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裡面講的更清楚。請大家翻開哥林多前書二章十二節。這裡保羅怎麼說呢?他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所以很明顯的,我們如果要想明白神的事情,唯一的方法,就是藉著神的聖靈。我們不管學了多少的釋經學,知道了多少的原則,學了多少的方法,如果沒有聖靈的帶領,我們所學的都是枉然。

聖靈怎樣帶領我們明白神的真理呢?使徒約翰在約翰壹書二章二十七節告訴我們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長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一般的聖經學者都同意,這恩膏指的就是神的聖靈。這裡告訴我們,神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他會在凡事上教訓我們,並不用人來教訓我們。

但是在實際上,聖靈怎麼教訓我們?是否我每次在讀聖經的時候,我都會聽見聖靈的聲音,告訴我說,這句話應該怎麼解釋,那句話應該怎麼解釋呢?他這裡又說,「並不用人來教訓我們」,這是否說,我們從此不必再去教會,不用上主日學,不用聽道了呢?既然聖靈會凡事教訓我們,不用人來教訓我們,那我們為什麼還去教會呢?我不知道大家對這種講法,有沒有覺得很奇怪,或是很特別。因為在我們的教會裡面,曾經就有人這樣說過﹕我們看聖經的時候,不用太管別人怎麼講,因為聖靈會親自來教導我們。你只要按著你裡面的感動去領受就行了。因為聖靈對每一個人的帶領都不一樣,因此你對聖經的了解也不必非跟別人一樣不可。

其實說這句話的人,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他以為,聖靈的教導,就是我們會聽見聖靈的聲音。聖靈會一句一句地告訴我們,這句話是甚麼意思,那句話是什麼意思。其實,聖經本身是怎麼講的呢?聖靈是怎樣來教導我們呢?請大家打開以弗所書第四章,我們來看第十一十二節。我們一起來念: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請特別注意第十一節最後的一句話,那裡說神所賜的有牧師和教師。牧師和教師,就是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兩種職分。他們的工作就是牧養教會的羊群。用什麼來牧養呢?我們知道神的話就是我們生命的糧食,因此牧師和教師的工作,就是用神的話來餵養我們,使我們的生命得以長大。由此可見神的方法,基本上不是讓我們每次讀經的時候就聽見天上有聲音說,這句話是什麼意思,那句話是什麼意思。相反的,聖經讓我們很清楚的看見,神的心意,就是利用神所賜的職分,在教會裡面有牧師和教師,藉著他們的教導,讓我們能夠明白神的話。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驕傲自大,認為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教導,我自己可以完全明白聖經。因為聖靈常常藉著別人的分享和教導,讓我們能夠明白他的話。如果我們不願意謙卑受教,聖靈也就沒有辦法藉著他的僕人使我們明白他的話。結果受損失的,還是我們自己。所以解釋聖經第一個大原則,就是要謙卑受教。不但願意聆聽聖靈的聲音,不消滅聖靈的感動,而且願意謙卑地聆聽神的僕人的教導。至於我們作教導工作的人更應該竭盡己力,與神同工(西1:29)。

2. 找出原意

解釋聖經的第二個原則,就是要找出聖經原來的意思。很多時候我們在研究聖經的時候,我們的目的其實是要來證實我們自己的看法。這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在看聖經的時候,多多少少總是會帶著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偏見。舉例來說,如果你不相信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你不認為耶穌基督就是上帝自己,你認為耶穌基督是被造的,像天使一樣,那麼當你在看聖經的時候,每一次你看到關於耶穌身分的經文,你對於這些經文的解釋,自然而然地就偏向你原來的看法和意見。這就是耶和華見証人的最大的問題。當他們讀到約翰福音一章一節的時候,那裡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他們因為已經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認為耶穌基督是被造的,並不是上帝自己,因此他們認為這節聖經並不是說道和神是同等的。所以他們就自己重新翻譯聖經。他們把「道就是神」這句話翻譯成,道就是一位神。原來在希臘文裡頭,這節的神字是沒有定冠詞的,換句話說,約翰意思乃是說,這個道和神有完全一致的本質,有完全一致的性格,可是他們並不是像二等於二這樣完全相等,而是具有不同的位格,這是我們關於三位一體教義一個很重要的經節。由於他們不接受基督的神性,因此他們就故意的把耶穌基督的位格降低,成為一個天使而已,可是這並不是聖經本來的意思。

另外一個我們常常會帶著先入為主的觀念來看聖經的問題,就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我記得我們以前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如果我們的立場是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那麼當我在看聖經的時候,凡是碰到這一類的經文,我就會將它解釋成永遠得救的根據。如果我不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那麼當我在看到這一類經文的時候,我就會將它解釋成得救是有條件的,是有可能會失去的。換句話說,我們對這個問題的了解常常不是根據聖經,而是根據我們原來就有的想法形成的。

其實一個誠實的心態,會要求我們每一次在看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就像一片白紙一樣,使神可以在上面寫下他的思想。要能夠這樣做,我們必須把自己放在作者的地位,藉著他的眼睛來看事情,我們就能夠把我們心靈的窗戶打開,讓神的光照進來,使我們明白他的真理。如果神真的藉著人的筆和人的手寫下了他的聖經,那麼我們就不應該用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方法把聖經修改。異端最迷惑人的地方,就是他們會常常引用聖經的經節,來支持他們的思想,或是他們的教義。其實他們並不是要從聖經裡面明白神的話語,而是要藉著神的話語來証實他們的思想而已。我們千萬不要犯了同樣的錯誤。保羅他給我們做了一個很好的榜樣。他在哥林多前書二章四到五節那裡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而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教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他又在哥林多後書四章二節那裡說:「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保羅是個大有學問的人,他曾經在以色列最有名的法利賽教師迦瑪列門下受教。他的學問很大,甚至當他在亞基帕王面前傳揚福音的時候,王對他說:「保羅,你癲狂了吧,你的學問太大,反而叫你癲狂了吧。」可見保羅他有足夠的本錢,能夠用他的智慧、他的言語來宣講他的思想。可是他在哥林多前書和哥林多後書兩處告訴我們說,他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而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証,使這些信徒們的信心不在乎他的話語而在乎神的大能。他也特別說他不謬講神的道,換句話說它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話,將真理表明出來。我們今天也是一樣,當我們在傳講神的話語的時候,我們必須誠誠實實按著神自己的話來講,而不是按著我們自己的意思來講。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找出聖經作者原來的意思,來解釋聖經的話。

3. 字面直解

解釋聖經的第三個原則,就是我們要按著聖經的字面直接來解釋。我們每次在看聖經的時候,就像我們在看任何一本其他的著作一樣,接受它字面的意思,不要加上任何其他隱藏的意見。這是解經的一般原則,當然其中有一些例外,就像預言,或是預表,或是象徵,或是比喻等等。這個按照字面直接解釋的原則,特別適用在新約的書信上面。因為這些書信當初寫成的時候,就是寫給各教會的信。我們今天怎麼樣來看一封信,我們照樣要來看當時使徒們寫給教會的信。

當聖經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六到十八節。當我們在看到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不會有任何問題,因為我們可以按照字面來解釋它,不需要加上任何隱藏的意思。底下的經文同時告訴我們,要怎麼樣把這三節經文應用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譬如說: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因為他是我們的保惠師,在旁邊扶持我們;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因為教導是神使用的方法來堅固我們;但要凡事察驗,因為我們的思想常常會被愚弄,魔鬼常常藉著這些方法使我們不能夠明白神的話(例如恐怖份子的自殺式攻擊,就是受到錯誤教義的影響);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九到二十二節。因此當聖經使用這一類的話語的時候,我們就直接取它字面的意思就行了。

這個按照字面解釋的原則非常的重要。因為使徒保羅他就是應用這個原則來解釋一段很重要的經文。他在加拉太書裡面和加拉太信徒解釋律法和應許的關係的時候,曾經引用了創世紀的一段經文。在加拉太書三章十六節那裡說: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保羅這裡所用的,是西方的字母文化裡面很特別的地方,就是他們有單數和複數的分別。譬如說當我們說「子孫」的時候,我們可以指著一個子孫,或是許多子孫。但是在西方的文字裡頭譬如說英文,我們可以從子孫這個字,看出他是指一個子孫還是許多子孫。保羅這裡所用的就是用聖經裡面所用的單數還是複數的名詞來解釋這段經文。換句話說,保羅就是直接引用經文字面的意思,將這一位子孫直接指到基督身上。因為原文的子孫是單數,所以保羅就直接取用單數的意思,他不必再將它加上其他的意思。

但是當聖經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我們馬上就可以看出來這是一個象徵的講法。因此我們要做的就是要找出這象徵所代表的意思是什麼。因為很明顯的,耶穌並不是一顆樹,我們也不是樹枝。我們所要做的就是找出這葡萄樹和枝子所代表的屬靈意思是什麼。如果我們從上文來看,那裡說﹕「你們要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翰福音十五章四節,我們就能夠很容易地看出來,主所說的乃是一個生命的聯繫的關係。因為一個葡萄樹的枝子必須要連在葡萄樹上,才能夠存活,因為它能從樹幹接受養分和水分。當一個枝子離開葡萄樹的時候,他就失去了養分和生命的供應,因此就沒有辦法繼續生存。因此很明顯地,這一段經文,我們不能夠用字面來解釋,而應該用其他的方法來解釋。我們以後會有機會再次的來談到這段經文。一般來說,當字面解釋和實際情況不合,或是有衝突的時候,我們就要選用非字面的解釋法。另外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六章五十一節所說的:「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量,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這裡就是一個很好的象徵性的經文的解釋。因為耶穌的肉並沒有直接的給他的門徒們吃,我們今天也沒有吃耶穌的肉。因此這一段經文,也應用非字面性的方法來解釋他。當然如果經文本身已經講明有屬靈的意義,那就一定要用靈意解了。例如﹕太16:5,12(法利賽人的酵),林前10:1-5(靈磐石)。

4. 上文下理

解釋聖經的第四個原則就是要注意上下文。有時候我們在研究一節或一段經文的時候,常常不太明瞭它的意思,特別是我們只看這一節或這一段經文的話。在這種情況之下,這段經文前後的經文,常常會給我們很大的亮光,使我們能夠明白這一節經文真正的意義。另外一個情形則是,有的時候我們覺得這一節或這一段經文非常容易明白,似乎沒有什麼可以討論。因此我們就直接來解釋,甚至直接拿來應用。結果呢,我們的解釋或應用竟然是錯誤的,原因就是我們沒有注意上下文的關係。我們現在舉幾個例子來看看。

請大家打開箴言第一章十四節,我們一起來唸。請:「你與我們大家同分,我們共用一個囊袋。」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在查經的時候,正好查到箴言第一章。當時我們請大家來分享這段經文的意思。有位信徒分享說,從這節經文中,我所得到的亮光乃是﹕我們要與弟兄姐妹一起來分享我們的財物,不要把東西藏在自己的懷中。我們如果只聽他講這一段話的話,當然沒有什麼問題。因為聖經也有這樣的例子﹕在使徒教會的時候,所有的信徒都是凡物公用。而且聖經也教導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因此我們要把自己的東西和人家分享,乃是一件很好很美事情。可惜的是,這並不是這一節經文的意思。如果我們把這節經文的上下文一起來看的話,他所說的乃是:「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他們若說,你與我們同去,我們要埋伏流人之血,要蹲伏害無罪之人。我們好像陰間,把他們活活吞下;他們如同下坑的人,被我們囫圇吞了。我們必得各樣寶物,將所擄來的裝滿房屋。你與我們大家同分,我們共用一個囊袋。我兒,不要與他們同行一道,禁止你腳走他們的路。」所以很明顯的,這節經文乃是教導我們,惡人要我們跟他們在惡行上有分,我們應該嚴厲的拒絕。雖然惡人用各樣的利益來引誘我們,但是我們應堅守我們的立場,絕對不跟他們同行惡道。因此這節經文所講的,和那位信徒所分享剛好是完全的相反。原因就是他沒有注意上下文,只是單單看這節經文本身而已。由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上下文在解釋聖經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何等的重要。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我們剛開始的時候所唱的一首詩。這首詩是引用啟示錄三章二十節的經文。那裡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講到主在門外叩門,因此我們應該打開心門,讓耶穌進來,做我們的救主。很多人把這節經文用來當作傳福音之用。當然如果只看這一節經文的話,我們絕對可以拿來傳福音。可是從上下文可以看得很清楚,這一節經文乃是耶穌對當時的老底嘉教會裡面不冷不熱的信徒所講的。換句話說這段經文原來的對象,乃是教會裡面那些自以為屬靈,卻追求世界,偏行己路的基督徒,耶穌基督特別用這句話來提醒他們,讓他們知道,他們已經將榮耀的主關在門外了。由於我們經常將這段經文引用在傳福音上,以致於我們忽略了基督徒也有可能忘記了基督是主,而偏行己路的情形。再一次讓我們看見上下文的重要性。西3:2﹕上面和地上指什麼?5,12。我們在上第十一課的時候,會花更多的時間仔細的來研究上下文與解經的關係。所以我們今天就在此暫時停住,到了十一課的時候我們再詳細的討論。

5. 了解背景

解釋聖經的第五個原則,就是要了解文化、歷史和地理的背景。曾經有一次,在一個兒童主日學的班上,有一位老師正好教到創世記,裡面講到許多近親通婚的事情。譬如說,亞伯拉罕和他同父異母的妹子撒拉結婚;以撒和利百加結婚而利百加卻是他的姪女。因此當這位老師教導這些事情的時候,那些小孩子非常的驚訝,他們說:聖經裡面怎麼會有這種事情呢?兄弟姐妹之間怎麼能結婚呢?如果一個人對聖經的歷史背景不是很了解的話,我相信他可能也會有同樣的疑問。現在就讓我們來看一看當時的情形到底怎麼一回事。

首先我們要知道,起初神創造人類的時候,只創造了亞當和夏娃而已。很顯然的,當他們生了兒女的時候,如果要繁衍後代的話,他們一定是兄弟姐妹之間彼此通婚。事實上,根據聖經,一直到摩西頒佈律法之後,神才禁止近親之間結為夫婦。這是因為近親通婚的話,不好的遺傳因子,會由隱性變成顯性,以致於會生出許多有缺陷的兒女來。但是在剛開始的時候,由於人類犯罪不久,而亞當被創造出來的時候,神看著是好的,換句話說,它的基因是完美的。因此剛開始時近親通婚的結果,並不會有現在近親通婚的缺陷。但是到了後來,人類繁衍越來越多,生活越來越敗壞,使得人類基因的缺陷越來越顯著,所以近親通婚之後,就會造出許多有缺陷的後代來。所以到了後來神頒佈律法給以色列人的時候,就明文規定禁止近親之間通婚。但是在亞伯拉罕的時代,這種近親通婚的事情,是非常平常的。因此我們不能夠用現在的觀念,現在的標準,來看當時的社會情形。如果我們能夠對當時的歷史背景有所了解的話,就不會有這些問題出現了。

另外一個很好的例子,是在約翰福音第四章的地方。那裡講到耶穌到撒馬利亞去,和一個婦女談道的事情。請大家打開約翰福音四章,我們一起來唸這一段。我們只要唸四節就好了,從第一節到第四節。「主知道法利賽人聽見他收門徒施洗比約翰還多,(其實不是耶穌親自施洗,乃是他的門徒施洗)他就離了猶太,又往加利利去。必須經過撒瑪利亞。」請大家特別注意第四節。那裡說,必須經過撒馬利亞。如果我們對當時的地理有所了解的話,我們便知道,從猶太到加利利,中間剛好隔著撒馬利亞。因此從猶太往加利利去,必須經過撒馬利亞,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如果我們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的話,就知道當時的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之間沒有來往。事實上,猶太人是非常地瞧不起撒馬利亞人。當他們必須要經過撒馬利亞的時候,他們有幾條路可以走。一條是經過海邊也就是從西方經過。另外一條路是走山路,也就是從東方經過。換句話說,猶太人是儘可能的不與撒馬利亞人來往。他們寧可繞道而行,也不願意走近路穿過撒馬利亞。因此聖經這裡記著,耶穌必須經過撒馬利亞,這個「必須」就很有考究的餘地。因為耶穌並不是必須經過撒馬利亞,還有其他的路可以走。那麼這個必須到底是什麼樣的必須呢?既然不是地理上的必須,那麼很顯然的這是屬靈上的必須了。

從以後的發展當中,我們可以發現,耶穌必須經過撒馬利亞,因為他要向撒馬利亞人傳福音。他藉著向撒馬利亞婦人要水喝的這件事,先將福音傳給了這個婦人。然後再藉這個婦人,將福音傳給當地的撒馬利亞人。因此我們便看見,耶穌基督為著福音的緣故,他放下了民族之間的隔閡,除去了民族的優越感,去向一個猶太人所瞧不起的民族傳福音。因為他把傳福音看成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因為福音是每一個人都需要的。從耶穌的這個榜樣,也讓我們看見,我們應該像耶穌基督一樣,往普天下去傳福音。不論所要傳的對象是誰,是我們喜歡的人,還是我們不喜歡的人,我們都應該為神的緣故,將福音介紹給他們。

又例如撒下20:22說到那些出去打仗的軍人都回家去了。在現代很多國家中軍人都是住在部隊中的,怎能回家呢?其實不是所有國家的軍人都是住在部隊的,今天的以色列軍人就是回家住的。再如舊約裡經常提到「十次」。是否真是十次呢?其實「十次」是當時的俗語,代表很多次的意思。就如我們今天用很多的成語一樣,並不是按字面了解的。例如神責備以色列人在曠野試探祂十次(民14:22),但如果我們仔細查考摩西五經,就知道以色列人不只十次試探神。此外舊約裡經常用山寨、磐石形容神,如果我們知道以色列境內山寨和磐石的樣子的話,就更能體會這兩個形容詞的意思。諸如此類的例子都告訴我們了解背景的重要。

那麼我們要怎樣去了解聖經的文化、歷史和地理背景呢?基本上我們可以藉著查考聖經字典,聖經史地,聖經考古學,或者是新舊約聖經概論等參考書,來了解當時的背景。最要緊的,就是我們千萬不要用我們二十世紀所處的環境,來看當時聖經的事跡。我們要盡量從當時的歷史和地理背景來了解聖經的經文。根據這個原則,我們可以再來看一看希伯來書的內容。希伯來書的背景是什麼呢?它乃是當時使徒寫信給猶太人的基督徒。而且當時的聖殿仍然存在,猶太人裡仍然有獻祭的事情。由於猶太人的逼迫,當時的猶太信徒,很容易因為壓力的關係,重新回到獻祭贖罪的律法條文禮儀裡面去。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特別將律法的獻祭和耶穌基督的贖罪相比,讓他們了解,只有耶穌基督的贖罪祭乃是神所喜悅的贖罪祭。律法的贖罪祭只是預表基督罷了。

希律(太2:1,19;14:1;徒 12:1,21)希律安提帕自4BC至39AD作加利利的分封王,是一段承平時期。耶穌稱他為狐狸(路13:31)。希律亞基老自4BC至6AD作猶太王,後被罷黜;猶太改成羅馬的一個行省,由該撒指派巡撫治理,首都改至該撒利亞。希律亞基帕一世(徒 12:1,21)為大希律之孫,希律亞基帕二世之父(徒 25:13)。亞基帕二世自父親死後由羅馬皇帝冊封為加利利和庇哩亞的王,是希律王朝最後一個王。另外一個經常被誤會以至於解經錯誤的例子就是關於芥菜種的比喻。有人以為芥菜種長成樹一定是不正常的現象,因此這個比喻乃是描寫教會惡性發展的結果。其實我們如果看過以色列的芥菜的話,就知道他們的芥菜和我們的很不一樣,的的確確是可以長得像樹一樣高大。因此本比喻並不是負面的描寫天國的發展,反而是正面的描寫天國的成長。13:25約「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如果我們了解當時猶太人吃飯的習慣的話,就更能體會當時的情形。

在這一堂課裡面,我們學習了五種解經的基本原則。第一就是解經的人必須要有一顆謙卑受教的心。因為聖靈是我們真正的老師,我們要很謙卑地來聆聽聖靈的聲音,不論是藉著心理面的感動,還是藉著他所差遣的教師和牧師。第二我們在看聖經的時候必須要找出聖經原來作者的本意是什麼,而不是用我們自己的意思去解釋聖經。第三我們必須要按聖經字面的意思直接來解釋,不需要加上其他隱藏的意義。除非聖經經文本身有很明顯的預表或是象徵意義在,這個時候我們才需要用非字面的方法來解經。第四就是要注意上下文和經文本身之間的關係。因為很多時候經文本身的解釋是隱藏在上下文之中。第五就是要了解聖經寫作時候的歷史和地理的背景。當我們了解這些背景之後,就可以避免許多的誤解,而且可以更加容易的明白了解聖經本來的意思是什麼。下一堂課我們要學習另外五個基本的原則。今天這一堂課就到此結束。

練習﹕詩23:5「擺設筵席」是什麼意思?
請找出帖前第一章的主題和主題的描寫。
請將帖前2:1-16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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