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晨靈糧🍇1月4日劉鴻昌傳道:〈離婚的毀滅力〉

加州長大的傑米,人人都覺得他前途無量:他智商高達140,學校裏輕鬆拿全A的成績,天分高、口才好;身為家中的長子,弟妹們都視他為模範。但是,當他的父母決定離婚之後,他出現巨大的轉變——他突然失去了人生的動力,開始抽煙酗酒;高中畢業後,他混了幾年不讀書,隨便進了一家社區大學,不到一年就退學;目前近四十歲的傑米,結婚又離婚,酒醉駕車被捕三次,也坐了牢——他的人生路,完全不符少年時所顯出的無窮潛力。(註)

「父母離婚」這件事,似乎對傑米的人生造成了毀滅性的傷害。

根據舊約記載,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

而根據新約記載,

上帝就是愛。(約壹四8)

既然上帝是愛,而人又是按上帝形象被造的,可見愛是一個人生命的核心。

而愛的本質,遠遠超過情緒、感覺、或是生理反應。

愛是深思後的決定。

愛是説到做到的應許。

愛是不後悔的承諾。

呱呱墜地的嬰兒,從哪兒學習愛呢?他第一個學習的對象,自然是他的父母。父母的彼此相愛,教導了他如何去愛、和如何被愛。

所以當父母決定離婚,這個不再相愛的決定,不但會深深傷害自己,更會深深傷害孩子。很多時候,這個不幸的傷害將會是一生的。

讓我們一起禱告:

主耶穌啊!真正的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5)。祢愛我們,因此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謝謝祢對我們的真愛,也求祢幫助我們,在我們的生命、特別是我們的婚姻當中,活出真愛。奉祢真愛的名祈求,阿們!

註:Tim Elmore, Generation iY: Secrets to Connecting With Today’s Teens & Young Adults in the Digital Age (Atlanta, Ga.: Poet Garner Publishing, 2015),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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