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晨靈糧🍇8月19日翁榮根傳道:〈要記得這——信耶穌,得生命〉

約20: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 是神的兒子, 並且叫你們信了他, 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主內弟兄姊妹平安, 我是翁傳道, 要記的事很多, 我們現在記掛甚麼事呢! 甚麼是我們專注, 看重, 上心的呢! 不知大家有沒有這種經歷, 我在多次臨終關懷的體會, 每個離留的情況都不一樣, 最讓我難忘的那個姊妹, 最後階段的她每天都在講東西, 訴說出她人生的奮鬥過程, 直至惦記三歲孩時與母親互動的片段歷歷在目, 將快四十年的回憶重溫一遍, 講得聞者心酸; 她腦海不獨起承轉接, 也像望遠鏡一樣, 遠看到神迎接她的那一刻, 滿身光亮的聖者, 帶著千萬使者同來, 接她回家. 近看到她死後六個小時, 紐約的雙子大樓塌下來, 還有數不盡的號碼都在有意義或沒意義的情況下, 像記事般留下來. 我們要問自己, 要記得這事, 是關於耶穌的事嗎?

經文[但記這些事]是回應上文30節,講出耶穌在門徒面前行了許多神蹟, 沒有記在這書[聖經]上. 是否耶穌的神蹟不值一提嗎?  是否太多不想再提呢!或不感興趣呢! 再往前看, 原因是多馬不信的事發生, 耶穌與門徒同甘共苦這幾年, 想必神蹟處處, 看,不等同切身關係, 看,相處在不信之中, 耶穌在世經歷過, 那我們又怎會錯過呢. 在我信主的日子裡, 信福音的人很多(眾人都想湧進神的國度), 但信主的人卻很少(因十架少人背), 他們的信建基在可看見的神蹟上, 而不是行神蹟的主, 就如福音書中, 耶穌基督多次被要求當眾顯神蹟. 那因為不信的緣故, 今天, 我們真要記得這信上的要求, (來11:6) 人非有信, 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 必須信有神, 我們信主的人要得著甚麼? 

經文首個 [信]是認信, 確認耶穌是基督, 是神的兒子, (羅10:9)…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 就必得救, 這是我們要記得的事, 這裡一再強調信耶穌基督是信仰中心, 神蹟不能取代耶穌使人得救, (拿2:9)救恩出於耶和華, (提前1:15)基督耶穌降世, 為要拯救罪人… ,所以, (彼前1:23)你們蒙了重生…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耶穌). 末後的[信]是憑據, (約3:16)神愛世人, 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 叫一切信祂的, 不至滅亡, 反得永生.  (約一5:11)這見證, 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 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

一同禱告, 恩主謝謝祢的提醒, 要記得這事, (約一5:1)凡信耶穌是基督, 都是從神而生,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是豐盛的生命, 禱告奉主名求,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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