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切忌奪取神的物 – 免遭管教 (7-9)
7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 : ‘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
8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 : ‘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9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
二. 憑信學習獻什一 – 必蒙賜福 (10-12)
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11 萬軍之耶和華說 : “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12 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三. 應用 : 新約信徒仍須什一奉獻嗎?
A. 什一奉獻在律法之前已被實行 (創十四 19-20;二十八 20-22)
B. 耶穌認同什一奉獻 (太二十三23)
C. 什一奉獻的神學原則
D. 甘心樂意盡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