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信稱義: 應許得福(V13-17)
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二、因信稱義:應許得堅固(V18-22)
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三、因信稱義:應許得救(V23-25)
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總結: 羅4:13-25節
向我們揭示了神通過信心所賜下的三大應許: 得福, 得堅固, 得救. 亞伯拉罕的信心為我們樹立了榜樣, 讓我們看到神的應許如何在信心中成就. 今天, 我們因信稱義, 得著了從神而來的福分, 因信心得以堅固, 並且因信基督得救.
反思: 在生活中
我們是否抓住了神的應許?
是否在信心中得以堅固?
是否在得救的福音中,滿有信心地傳揚主的救恩?
願神幫助我們在信心的道路上不斷前行,見證祂的應許在我們生命中的成就(平安, 盼望, 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