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訓:約翰福音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一、耶穌爲罪人死
羅馬書5: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2: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13(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16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彌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二、耶穌除去我們的罪,免去我們最後審判
以弗所書 1: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来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羅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啟示錄20:11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来9: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三、耶穌引我們到父神面前
彼得前書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以弗所書2:13 你們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總結:
希伯來書10: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