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課 釋經實例(四)

第十七課 釋經實例(四)
帖前4:1-12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12﹕神的旨意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 1. 遵行神旨
我們靠著主耶穌
求你們,
勸你們,
你們既然
受了我們的教訓,
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神的喜悅,
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1) 1.1 討神喜悅

你們原曉得我們憑主耶穌傳給你們甚麼命令.(2) 1.2 成為聖潔
神的旨意就是
要你們成為聖潔,
遠避淫行.(3) 1.2.1 遠避淫行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
守著自己的身體.(4)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
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5) 1.2.2 自守己身

不要一個人
在這事上越分,
欺負他的弟兄.
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
正如我豫先
對你們說過,
又切切囑咐你們的.(6) 1.2.3 不欺弟兄

神召我們,
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
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7)
所以那棄絕的,
不是棄絕人,
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8) 1.3 不沾污穢

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 2. 彼此相愛
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9)

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
固然是這樣行,
但我勸弟兄們
要更加勉勵.(10) 2.1 百尺竿頭

又要立志
作安靜人,
辦自己的事,
親手作工,
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11)
叫你們可以
向外人行事端正,
自己也就沒有甚麼缺乏了.(12) 2.2 親手作工

觀察﹕

人物
(who) 弟兄(1, 6, 9, 10, 10), 我(1, 6, 10), 我們(1, 1, 2, 7, 7, 7, 11), 你們(1, 1, 1, 1, 2, 2, 3, 4, 6, 6, 8, 9, 9, 9, 10, 11, 12), 主(1, 2, 6), 耶穌(1, 2), 神(1, 3, 5, 7, 8, 9), 自己(4, 9, 11, 12), 各人(4), 外邦人(5), 一個人(6), 他(6), 人(8, 9), 聖靈(8), 安靜人(11), 外人(12)
地點
(where) 馬其頓(10)
時間
(when) 現在(1), 預先(6), 從前(11)
什麼
(what) 傳給(4), 預先說過(6), 神召我們(7), 蒙神教訓(9), 這樣行(10), 從前吩咐(11)
如何
(how) 保羅如何求他們、勸他們?(靠, 1)
他們要如何行討神的喜悅?(照, 1)
保羅如何傳命令給他們?(憑, 2)
他們當如何守著自己的身體?(怎樣, 4)
他們當如何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 5)
主會如何報應他們的惡行?(正如, 6)
他們當如何作安靜人, 辦自己的事, 親手作工?(正如, 11)
他們如何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 沒有缺乏?(叫, 12)
為何
(why) 為什麼要照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既…就, 1)
為什麼不要在情慾上越分, 欺負他的弟兄?(因為, 6)
為什麼棄絕這教訓的不是棄絕人, 乃是棄絕神?(所以, 8)
為什麼他們不需要人寫信給他們?(因為, 9)

解釋與應用﹕

I. 遵行神旨(1-8)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我們靠著主耶穌求你們,勸你們, 你們既然受了我們的教訓,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神的喜悅,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1)
你們原曉得我們憑主耶穌傳給你們甚麼命令.(2)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3)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4)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5)
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豫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6)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7)
所以那棄絕的, 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8)

1. 求你們,勸你們(1)
保羅此處用「求」與「勸」,可以看出他對帖城信徒的關切。雖然他有足夠的資格「命令」他們,他卻寧可他們的善行是出於心甘情願而非勉強。他尊重他們的自由意志。(參羅12:1)

2. 照你們現在所行的(1)
他們現在所行的就是討神喜悅的事情。從第二節可看出,討神喜悅的事就是遵從神的命令。

3. 神的旨意(3)
新約聖經中明文講到「神的旨意是什麼?」的並不多,此處為其中之一,即要我們成為聖潔(sanctified)。其他還有「把自己獻給神」(羅 12:1, 林後 8:5);「凡事謝恩」(帖前5:18);「行善」(彼前2:15)。

4. 守著身體(4)
成為聖潔的內容有三,第一是遠避淫行,第二是守著身體,第三則是不欺負弟兄。「守著身體」即是「控制身體」的意思。如何守著呢?第一就是要聖潔(holy),也就是不與世界同流合污的意思。當時的社會淫風盛行,保羅特別題醒他們不可效法他們。第二就是要知道自己的身體是基督用重價買贖回來的,已經成為聖靈的殿,所以應當看為非常的尊貴,不可以再沾染污穢。

5. 認識神(5)
保羅此處將「放縱私慾的邪情」與「認識神」並列,可見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絕不會經常的放縱私慾。反過來說,一個私慾不受控制的人一定是一個不認識神的人。這裡說的私慾從上下文來看,是指著淫亂的情慾說的。

6. 沾染污穢(7)
此處保羅也將「沾染污穢」和「成為聖潔」並列。這世界是臥在那惡者手下,充滿了污穢。當時特別是在淫亂的事上,敗壞到了極處。神呼召我們就是要我們從世界出來,分別為聖歸給神。

A. 我是否關心教會中的弟兄姐妹?是否常常把他們靈命上的長進放在心上?
B. 我對教會中權柄的看法如何?我是否寧可放下權柄,單用愛心對待弟兄姐妹?
C. 我是否知道如何討神的喜悅?主對我們有什麼命令?是否遵行這些命令?
D. 我是否明白神的旨意?我要如何才能明白神的旨意?(羅 2:18, 12:2, 西1:9)
E. 我是否追隨世界的潮流?是否因此改變了我的價值觀?(如性開放,同性戀等)是否因為怕得罪別人(潮流)而不敢堅持聖經的立場?
F. 我是否常常想到我的身體是神的殿?是否看為尊貴?
G. 我真的認識神嗎?有何憑據?我所認識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我對祂的態度如何?對我的生活有沒有影響?
H. 我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會沾染世界的污穢?如何得到潔淨?

II. 彼此相愛(9-12)

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9)
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勉勵.(10)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11)
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甚麼缺乏了.(12)

1. 更加勉勵(10)
保羅在此第二次用「更加勉勵」來勸勉帖城的信徒(第一次在第一節)。一來可見他們在靈命上興盛的光景(討神喜悅,彼此相愛),二來可見這兩件事是需要一輩子追求,沒有止境的。我們不可能到一個地步說我已經完全讓神滿意了,也不能說我對弟兄姐妹的愛已經足夠了。「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羅 13:8)

2. 立志(11)
立志也可翻譯成抱負、野心(ambitious)。基督徒固然不應當對屬世的追求有野心,但對屬靈的事卻不妨有抱負。但這種抱負或野心並不是要表現自己的成就,如同今日許多傳道人的做法,乃是要驅策自己更加努力的去遵行神的旨意。換句話說,就是以自己為競爭的對手,期望明天的我在屬靈的長進上能夠勝過昨日的我,更加討神的喜悅。

3. 作安靜人(11)
「作安靜人」就是待在家裡,做自己的事的意思。當時帖城信徒中有些人不規規矩矩的做事,「甚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閑事。」(帖後3:7-12),甚至還要其他的信徒來供養他們。因此保羅要求這些人「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否則的話,「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

4. 向外人行事端正(12)
「向外人行事端正」有「贏得外人的尊敬」的意思。顯然當時教會中這些懶惰人不但對信徒們造成了困擾,也影響到了教外人對基督徒的看法。甚至認為基督徒都是一些不務正業的人,以致神的名也受到了虧損。保羅勸勉他們要立志作安靜人,使他們在外人面前能夠有好的見證。同時也因為他們自食其力的結果,就不至於累著弟兄姐妹了。

A. 我的行事為人是否討神的喜悅?我是否和弟兄姐妹彼此相愛?
B. 我在這兩件事上作到了什麼地步?還可以如何「更加勉勵」?
C. 我對我的一生有什麼志向?有什麼抱負和野心?為什麼會有這抱負?
D. 我對屬靈的事有沒有野心?目的何在?我是否願意立下一個新的志向,討神喜悅?
E. 我是否喜歡管別人的閑事?是否喜歡東家長西家短的到處說閑話?
F. 我是否在外人面前羞辱了神的名?我當如何行才能在生活上榮耀神?

成為聖潔
(帖前4:3-8)

1. 引論﹕

2. 本論﹕

A. 遠避淫行(V.3)

B. 守身如玉(V.4)

C. 愛人如己(V.6)

3. 結論﹕

成為聖潔
(帖前4:3-8)

1. 引論﹕

美國總統克林頓先生可以說是個淫亂的君王。他上任後,墮胎成為合法。軍隊中許可同性戀的行為。他更在白宮與他的行政助理行淫,將白宮變成妓院。更可怕的是跟據美國民意調查報告,民意反應百分之六十七同意他的政績,讓他繼續做總統。民意反影出這是個淫亂的世代。無怪乎有兩對夫婦有一對離婚。每年有 160 萬未出生的嬰孩因墮胎被殺。我們如何面對這樣一淫亂的世代而能站立得穩呢?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也受到同樣的挑戰。當時的社會淫風盛行,人們離婚的目的是為了再結婚。有一個女子五年內結婚達八次之多,男子祇要有能力供養妻子,家人的生活,便可以在外面胡亂放蕩,也不會遭人誹議。保羅就在這樣道德敗壞的風氣下,提供了信徒過聖潔生活的途徑。

2. 本論﹕

A. 遠避淫行(V.3)

性慾是非常迷人而強有力的。我們不能面對它。我們一定要逃避它,才不會受它的吸引。逃避要從眼晴開始,不看惹動情慾的東西。約伯曾說﹕我與眼晴立約,豈可戀戀的瞻望處女呢?(伯 31:1)。被神稱為完全人的約伯都知道情慾的利害,不敢多看處女,怕出問題。大衛淫人之妻,殺人之夫,皆因沒有守住自己的眼目,以致他的眼目被情慾牽動,犯下大罪(撒下 11:2)。有個統計,今日的美國青少年的性行實在可怕,有四份之三的 18 歲青年已經失去貞操,有一千一百萬的男孩子在 18 歲以前跟五個女孩子發生性行為。為何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呢?因為這些青少年沒有守住眼晴,看太多的電影黃色刊物,以致為罪牽引去犯,而誤入迷途不能自拔。約瑟是個遠避淫行的好榜樣。他不但逃避主母的淫眼,更連外衣也不要逃避主母的捕捉,至終勝過試探,沒有犯下淫亂之罪。

B. 守身如玉(V.4)﹕

我們對於我們的身體有個正確的觀念。我們要對自我評價甚高。因為我們全人(包括身體)都是主耶穌用寶血買回來的。所以,我們的身體要歸神為聖,要用來榮耀神。一個很胖的神的僕人自我評價說﹕我身重二百磅,每磅都屬於上帝的。今天有很多犯罪的人,不潔身自愛。原因自我形像很差。我們被神買贖回來的人,應該自我形像很高。不輕易犯罪。另方面我們應該有正確的性觀。性慾是好的,祗用在夫妻上。性慾變成邪情私慾是因為用得不適當。情慾無論在對像上和心態上若用得不適當,就變成邪情私慾。性慾不是以自我為中心,乃是以滿足配偶的需要為原則(林前 7:3-5)。不但如此,夫妻力求保持親蜜,免得撒旦趁機而入。有許多的婚姻悲劇發生是由分床,分房,分居,慢慢演變而成的。

C. 愛人如己(V.6)﹕

婚外情的後果,不堪設想。受傷最深的人就是配偶,兒女。克林頓總統曾經認罪說﹕他傷害了太太和自己的女兒。在台灣有一對夫妻建立了一個很美滿的家庭。夫妻兩人都有正當的職業,家中有兩個聰明的孩子都唸最好的大學。可惜丈夫有外遇,妻子痛不欲生,後來離開了台灣,一個人到了中南美洲去謀生。其中一個兒子因受不了打擊,結果退學。離婚後所造成的苦難,精神上和生活負擔上是難以估計的,特別是在女方和孩子。『不可欺負他的弟兄』(V.6)正是保羅提醒我們要愛人如己。如果我們能愛人如己就不會去犯淫亂的罪了。

3. 結論﹕

我們若果能在避免淫行,守身如玉,和愛人如己這三個途徑上努力,我們一定能過一個聖潔的生活,並能在這個淫亂的社會站立得穩。我們能嗎?靠自己的能力和決心,我們不能。感謝神,我們可以靠著內住的聖靈就能夠了(V.8)。聖靈是聖潔的靈,祂對罪特別敏感,與情慾是誓不兩立。祗要我們順聖靈而行,我們就可以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加 5:16)。古代聖賢奧古斯丁未信主前是一個生活淫亂的人,但在他信主後就能成為聖潔,能勝過情慾的誘惑。我們相信他是照保羅所說的逃避淫行,守身如玉,和愛人如己的途徑而成。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on "第十七課 釋經實例(四)"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