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課 釋經途徑

有一個孩子從學校寫信回家,向爸媽要錢。於是爸爸寄了一本支票本,又附了一封信。在信中說道﹕支票是為生活必需的衣食住行的開支。注意,不要亂花錢。一個月平安的過去,月底收到銀行的帳單。嚇了一跳。沒錯吧!仔細看了三次,的確是三萬零五百元,不是三百零五。於是打電話去問怎麼回事。兒子說﹕我只用錢在衣食住行上,大衣,襯衫,皮鞋,西裝,領帶才不過三千五百;房租五千;吃飯,壽司,pizza,牛排,火鍋,法國蝸牛,二千而已。最後是車子才兩萬。你知道車子就是腳,沒有車就是沒有腳,最後,連女朋友也沒有了。

你如果是這老爸,會怎麼想?對這些都是與衣食住行有關。到底問題出在那裡?孩子是不明白爸爸的意思呢?還是故意曲解爸爸的話?

有一位基督徒對讀聖經老是提不起勁。讀到馬太福音五章,六章登山寶訓,覺得這教訓太難。實在有一點讀不下去,但突然眼睛一亮﹕「求則得之」。這不是說有求必應,心想事成嗎?於是就很仔細的開始讀馬太第7章7和11節﹕「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這神真好,比什麼菩薩,什麼大仙還好。還是做基督徒比較好,有求必應嘛!我先要求什麼呢?對了,這星期彩票已經升到一千兩百萬了。主啊!現在我向你祈求,請你讓我獨得這一千兩百萬,你不是說,祈求就得著,尋找就尋見嗎?是那六個號碼?對了,到手之後,我一定一半奉獻給你。六百萬不少嘛,我們教會就可以建堂,比上海的教會更大。主啊!請你再說一次是那六個號碼呀?你如果是上帝,你如何看這個人。這個人到底有沒有會錯意,問題出在那裡?我們如何讀神的話,如何了解聖經的內容?

第一堂課說到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以說聖經雖經由人手所寫成,但是為了表達神的心意,因此我們可以說聖經是神的話語。所以,它有神的權威與權柄,因而在解讀的時候就必需有不同的心態。怎樣的心態來解讀聖經呢?請讀提後2:15﹕「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第二處經文在彼後1:20-21﹕「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上一堂課裡面說到,人可以自聖經中知道神賜下聖經的目的,是要使讀經的人因信耶穌而有得救的智慧,進而能在生活上因聖經的教訓,督責,使人的行為歸正,也教導人學義。可以活出合乎神心意的生活,成為神所喜悅的人。

如果讀經會錯意,就不可能達到神的標準,因此前面的兩節經文就十分重要了。彼得寫彼得後書時已經年紀很老了,語重心長的勸晚輩們說,不要用私意解釋神的話。同樣,保羅在一領一的帶領使提摩太成為第三代的領袖。同樣語重心長的做最後的交代,解釋神的話心地一定要正。我們來思想﹕什麼是私意,什麼是正意。

本課開始前所說的小故事,就是很明顯的兩個例子。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於是,故意曲解原來的意思。有的時候,不一定有什麼惡意或不正當的目的。但是解釋的結果與原意有出入。因為有這樣的可能性,於是保羅特別強調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1. 正意分解

正意分解在原文是指做泥磚的工人方方正正的把磚切出來。越是切得方正,在建造房子的時候越能建得方正。結果房子也越堅固。但是有的時候我們以為我們是按正意分解聖經,結果卻解釋錯誤。為什麼呢?這有幾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我們看得不夠深入。聖經是天下第一本奇書,值得我們花上一生的工夫去研讀。事實上,聖經在這幾千年中間,已經有許多人花上一生的精力研究它,想更深的了解它。但是否聖經已經被人看透了呢?稀奇的是,每次走到聖經書房都會發現一些新書在討論聖經。可見經過幾千年的時間,聖經仍然沒有被人完全透徹了解。

1.1 表面—非深入

關於看得不夠深入,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請大家打開馬太第五章,我們一起來念41節﹕「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這是耶穌在登山寶訓裡教導門徒們如何和逼迫他們的人相處。如果我們只看表面的意思,你心裡可能會說,既然這是耶穌的教訓,我只好遵守了。於是第一里路走得心不甘情不願,第二里路更是走得一肚子火,說不定心裡還在埋怨神說﹕「主啊,以後千萬不要再叫我踫到這種倒霉事了,一次就夠了。下次讓別人去走吧。」你想主會喜歡你這種態度嗎?這是耶穌教訓的真正意義嗎?

我們如果繼續往下看的話,可以發現原來神的心意是要我們不只是愛我們的親人朋友,更要我們進一步去愛我們的仇敵。原來當時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羅馬政府規定,羅馬軍人有權要求屬國的人民替他們背行李,但是一個人只能背一里路。羅馬的法律還算是滿人道的。所以一個人通常背完一里路以後,就會立刻把行李放下,一步路也不願多走。羅馬兵丁只好等另外一個路過的人替他背。但是這裡耶穌告訴門徒說,如果一個羅馬兵強迫你替他背一里路,你不但要盡你的義務走完這一里,還要憑愛心幫他走第二里路。所以第一里路是義務,第二里路是愛心。如果能夠有這種心態,你自然在走的時候就不會怨天尤人,反而會歡歡喜喜的走了。所以耶穌在44節那裡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我們以後在討論上下文解經的時候會更深入來研究。

1.2 片面—非全體

第二個會解釋錯誤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常常看聖經的時候只看到片面,而沒有看到全體。聖經有66卷書,記載了神對我們啟示的真理。這些真理往往是分散在不同的經卷當中,或是在不同的章節當中。我們必須要全面的去了解認識它,不能只看單獨一段經文就下定論。否則的話,我們會很容易犯上以偏蓋全,斷章取義的毛病。關於這點我們可以舉另外一個例子來說明。請打開使徒行傳第二章,我們來念一到四節﹕「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這是描寫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情形,我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有人就根據這段經文得出一個結論,說使徒們被聖靈充滿的時候說方言,所以我們今天被聖靈充滿的時候也要說方言。如果你沒有或是不會說方言的話,就表示你沒有被聖靈充滿。甚至有人更進一步表示,如果你沒有說過方言的話就沒有得救。這樣講對不對呢?

首先我們要注意的是,聖經裡面的教訓和榜樣是不一樣的。教訓是神對每一個人的吩咐,而榜樣卻是某個人的經歷。由於神對每一個人的帶領不同,每一個人的經歷也不會一樣。我不能硬要將你的經歷加在我身上,我也不能強迫你要跟我有同樣的見證。這完全是自己和神之間的事。譬如說,聖經要我們常常喜樂,這是一個命令,是我們每個人都要遵守的。不管你在什麼地方,遭遇到什麼事情,都要喜樂,不能打折扣。但是當聖經記載保羅和西拉被關在監牢裡,半夜唱詩讚美神的時候,地大震動,監門全開,甚至鎖鏈都脫落了。我們是否可以要求每一個被關在監裡的基督徒都要有這樣的經歷呢?顯然不是。同樣的,五旬節的事件是使徒們的經歷,而聖經裡面沒有任何教訓要求我們必須和他們要有同樣的經歷。如果我們硬要和他們經歷同樣的事,就是犯了將榜樣代替教訓的錯誤了。

關於這點我們還有更多的證據。如果我們將使徒行傳從頭到尾看一遍的話,就可以發現使徒行傳一共記載了大約十次左右的聖靈充滿的事,卻沒有兩次的經歷是一樣的。可見神並沒有將這種經歷當成一般性的法則,我們自然也不應該要求所有的信徒都要有同樣的經歷。我們以後在講到以經解經的時候會更仔細的來討論這件事。

1.3 側面—非主要

第三個常犯的錯誤就是把次要的事情當成主要的追求對象。聖經裡面有許多事情我們可以去追求,神也鼓勵我們去追求。但是在這些事情裡面,有些是我們一定要有的,如對神的信心;有些卻是可有可無的,如牧養教會,這是要看神的帶領。你不作牧養的工作一樣可以成為一個好基督徒。有些人往往忽略了主要的事而專注在次要的事。以致造成了許多問題。今天很多人對恩賜的追求也是犯了這個錯誤。請看林前12:28-31﹕「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是使徒麼?豈都是先知麼?豈都是教師麼?豈都是行異能的麼?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豈都是說方言的麼?豈都是繙方言的麼?」

保羅在這裡連續用了好幾個「豈都是」目的是什麼呢?就是要告訴我們神在教會裡面賜下各種不同的恩賜給不同的人。沒有一個人具有所有的恩賜,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同一個恩賜。神按著祂的旨意將不同的恩賜賜給教會。不但如此,在28節裡更讓我們看到,恩賜的大小不同﹕最大的是使徒,最小的是方言。所以到了14章第一節的時候,它就清楚的告訴我們說﹕「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可見在各種的恩賜裡面,作先知講道是我們應該首先追求的。但可惜今天很多教會將說方言當成第一追求的對象,就是犯了本末倒置的錯誤。這些都是在按正意分解聖經的時候要注意的事。

2. 不隨己意

其次在消極方面,我們要小心不可隨私意解說,也就是不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隨便解釋。凡神沒有說的,人憑自己的意思隨意增減,那就是私意。仍然以砌磚為例,不隨己意就好像泥磚工人不能隨己意改變磚的形狀,或大或小,或方或圓。雖然自我被高舉,但不能產生好的結果。按著正意解釋固然可以造就人,但若按著私意解經可能就會害死人了。譬如聖經書房裡的那些書,是否每本都好,都值得看呢?有些是挺好的,能使人認識神,更愛神,或使人能更被神所愛。但是也必需小心那些用人意,用私意所寫成的書。例如帖前5:1-2那裡說「弟兄們、論到時候日期、不用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以及太24:36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這裡已經說的很清楚,主來的日子是屬於不可知的範圍,卻偏偏有人要去推算,預測,結果造成很大的混亂。

歷史上有沒有因人意或私意解釋而引起問題呢?有一個教派看到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十誡第一條說:「除了我(耶和華)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怎麼新約中耶穌也自稱為神。一加一等於二。這不合理。既然耶和華的名字在舊約已說過,先到先得。耶穌是後來的,大概不能與耶和華並列。於是到聖經找証據,來証明他們的觀點。終於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四十五節說到﹕「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他們就說末後的亞當,就是指耶穌。這點沒有錯。於是進一步解釋說亞當是神耶和華在地上造的,耶穌是在天上造的(v47)。所以,耶穌是天使長米迦勒,最多是被造的小神。於是在他們的聖經中,凡說耶穌是神的地方,英文版聖經中用大寫的神(God),都被改為小寫的神(god)。

為了堅持他們的觀點,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改變別人的看法。攻擊重於防守。於是來到你家和你談,告訢你如何依照他們的方式讀經就知道耶穌是小神。可惜有許多的基督徒看到他們的熱心,在糊裡糊塗的情況下就跟去了。這一個教派就是耶和華見証人會。

如何回應耶和華見証人的問題呢?約翰福音5:39﹕「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証的就是這經。」路加福音24:44-45﹕「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由這兩處經文知道耶穌是整本聖經的中心。這聖經的中心對祂自己所講最重要的一句話記在約翰福音第十章三十節:「我與父原為一。」

下次再有人上門就用這句話回答他,說:若耶穌不是神,他就不配說這句話。若耶穌不是真神,這句話不可能出現在聖經裡。若耶穌不是真神,不必等到羅馬人釘他十字架,早就因褻瀆神的名被神擊殺了。

所以,人的理性不是決定神的最後標準,他們的問題出於三位一體的觀念不能通過他們的理性。別忘了,我們的理性也是神所造的,所以神一定大過人的理性。理性不可能解釋神一切的作為。因此,在研讀聖經,解釋聖經時一定要有聖靈的帶領。

2.1 偏見

有的時候我們也許不是故意要憑私意解經,但我們會受到文化、教育、社會、甚至教會等環境的影響,使我們不知不覺就曲解了聖經。我們再舉幾個例子。我們知道有的地方非常的重男輕女,認為女人天生就比男人低一等。當他們在看聖經的時候常常是帶著這種角度來看,所以當他們看到林前十四章三十四節那裡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就覺得非常高興,說﹕「你看,聖經這裡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婦女不可以在教會裡面講道,所以我們教會絕對不可以有女牧師或女傳道。」可是當他們看到林前十一章第五節時,他們就故意輕描淡寫的帶過去。那裡怎麼說呢?「凡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很顯然保羅在這裡完全沒有反對女人在教會裡面禱告或講道。既然是在同一卷書裡面,保羅當然不會自相矛盾,否則哥林多教會如何遵行他的教訓呢?因此十四章三十四節那裡一定有另外的意思。我們必須遵照正確的解經原則去了解它。如果時間許可的話我們可以專門來討論這個問題。

2.2 定見

有的時候我們也許受到別人的影響或是其他的原因,對於某些事物已經有了一個先入為主的看法或想法,以致於我們沒有辦法接受聖經的教導。我記得小的時候在教會常常聽到牧師或是傳道人說,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不是個好東西,因為他貪愛世界。他們還舉了聖經為根據,證明他們所說的是對的。他們的經文在創世紀十三章十到十二節﹕「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他們認為羅得「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就代表他貪愛世界,遠離上帝,因為所多瑪在神眼中罪大惡極。其實這個說法在中國教會裡面非常普遍,很多人都受到影響,我也不例外。

後來我開始自己研讀聖經,才發現這個說法有問題。因為在彼得後書二章七到八節那裡說﹕「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這裡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羅得是個義人。他雖然住在所多瑪,卻不但沒有被當地的人影響墮落,反而為他們的惡行天天傷痛。所以他不但不是個貪愛世界的人,反而是個能夠勝過世界誘惑的人,是我們的榜樣。

可惜由於以前受的影響太深,很多人沒有辦法接受這節經文。我以前認識一位基督徒,他一直堅持羅得是壞人,即使我將彼得後書的經文指給他看,他還是認為羅得不是個好人。這就是先入為主的看法影響了我們對聖經正確的認識。所以偏見和定見都是我們在解經的時候需要特別小心避免的態度。只有當我們將這些看法挪去的時候才能正確了解神的話語。

3. 不強解釋

最後,我們在釋經的時候,要小心不可以勉強去解釋。聖經裡面有許多奧秘的事是我們不了解的。申命記二十九章二十九節說﹕「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可見有些事神是有意不讓我們知道,因為知道以後對我們沒有好處。神讓我們知道的事已經夠我們用了。可惜人就是喜歡去追求一些奧秘的事,明明是不可知的事,他也要硬加解釋,以致造成了許多混亂。彼得在彼得後書裡面談到保羅的書信的時候說了一段話。他在三章十六節那裡說﹕「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沈淪。」可見強解聖經的危險。

今天常常有人想要預測或是推算耶穌什麼時候再來,甚至有人公然宣稱耶穌已經來了。更荒謬的是有人說他就是基督。其實耶穌自己早就告訴我們他再來的日期是不可知的。祂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我常常想不透,既然耶穌已經說過沒有人知道,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要去預測或推算主再來的日期呢?因為這種的預測,世界上已經有好些地方發生信徒集體自殺的情形,真是非常可怕。如果這些信徒好好讀經的話,這種悲劇是不可能發生的。

耶穌雖然說沒有人知道祂什麼時候再來,但祂卻說過他來的時候是怎麼來。在同一章的二十七節祂說﹕「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閃電的速度是非常快的,一秒鐘可以跑三十萬公里,繞地球七圈半。而且閃電的光度是非常強的,一個閃電可以把整個天空照亮。所以耶穌在這裡告訴我們,祂來的時候,是非常的迅速,而且是遍及整個世界的。換句話說,所有的人都會看見。但是竟然有人引用這節聖經,說耶穌要從東方降臨,而且是已經降臨了,就是她自己,弄出一個東方閃電派來,就是一個曲解聖經的例子。

今天我們學習了釋經的途徑,要按著正意解經,不按著私意解經。求神開我們的心竅,就如同當年耶穌對門徒所做的,使我們真明白他的真理。阿門。

練習﹕請指出法利賽人在太15:4-6,太23:23所犯的解經的錯誤。
片面(可12:15-17,出20:12)和側面(彌6:8)。
請找出雅各書第三章第13-18節的主題和主題的描寫。
兩種智慧。屬地的智慧(14-16),屬天的智慧(17-18)。
請找出歌羅西書3:18-4:1的主題和主題的描寫。
人際關係。夫妻之道(3:18-19),父子之道(3:20-21),主僕之道(3: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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