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 神的啟示(詩篇19篇)

啟示的途徑(詩篇19篇)﹕

  神啟示人的方法有二﹕第一是透過自然界;第二是透過祂的話。在詩篇19篇﹐把神啟示的方法表達出來。
作者首先稱讚神的作為(V1)。這節裏的述說和傳揚可以說是神的啟示。祂藉著諸天和窮蒼啟示祂的榮耀和手段。我們雖然看不見上帝﹐但藉著祂所造的諸天和窮蒼就能知道祂的能力和智慧。在第二至第四節作者描述上帝的榮耀是繼續不斷﹐日以繼夜﹐靜默地﹐并充滿全地來彰顯。在第五至第六節作者描寫太陽為神所創造萬物之冠﹐沒有一樣受造之物不受它的熱氣所影響。沒有太陽﹐地球的受造之物就沒有生命﹐科學家牛頓曾經自製一天體運行的模型以示宇宙之運行為神智慧能力之彰顯。祂藉此模型解開了他的一位無神論朋友的心竅;導致他的朋友了解世界為神所創造的真理。
在第七至十一節作者描寫神用祂的話來啟示祂自己。祂的話成為人類生命最大的影向力。「律法」﹐「法度」﹐「訓詞」﹐「命令」﹐「道理」﹐「典章」﹐都是指神的話。神的話能改變人心﹐賜人智慧﹐使人得福。離開神的話﹐人類的生命就變得沒有意義。奧古斯丁教父因著神的話(羅13﹕11至14)﹐使他的生命從黑暗轉入光明﹐從迷途進入真道,遂使他的一生為上帝所用﹐祝福不少世世代代的人。在第十二至十四節詩人在完成讚美神的創造和完美的律法後﹐自覺渺小和污穢。所以在神面前自卑﹐悔改﹐認罪﹐求神悅納和拯救。
聖經的權威(提後3﹕16a)﹕
關於神用祂的話語來啟示祂自己。提後 3﹕16至17節說得更清楚。“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a)。這半節經文說明了神用祂的話(聖經)來啟示祂自己。聖經不但包括了舊約也包括了新約。啟示與默示有分別。默示是把神所啟示的記錄下來。神用祂的靈感動祂的僕人將祂的啟示記錄下來﹐謂之默示。所以聖經不但是人的作品﹐也是神的作品。作者的個性風格保留﹐作品卻是神的啟示并且毫無錯誤。由於聖經是神的話語﹐是神的默示﹐有別於人間的作品。所以具有權威性。
我們說聖經具有權威在三方面。

一、永無錯誤﹕
聖經裏的每字都是真實無誤﹐絕對可靠。因為這是神的話(民23﹕19)我們可從聖經裏的預言來証明。上帝曾向祂的僕人但以理指明歷史發展的方向﹐國度的興衰。這些歷史的演變後來果然一一應驗(但2:1-45),因為這些預言是出自真神﹐祗有真神才能這樣說明無誤(賽44:6-7)。另有記載有關以色列的預言也是正確無誤。以色列1948年復國。復國後屢次被圍得脫﹐反敗為勝﹐震驚世界﹐皆因神預言祂的子民必受保護(撒迦利亞書12:3)。

二、永不廢棄﹕
神的話不但永無錯誤﹐而且是永不廢棄。主耶穌說﹕“我實在的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24:34-35)。這兩句話都是主耶穌基督所說的。律法代表舊約﹐主耶穌的話代表新約﹐新舊約都不能廢去﹐永遠長存。因為這是神的話。歷代以來,不少君王﹐哲學家攻擊聖經﹐想把它燒毀滅跡。可是聖經仍然屹立存在世間﹐成為最暢銷的書本。因為它是神的話﹐不能廢去。書中的內容無論經歷多少世代﹐也不修改﹐因為這是神的話。

三、完整無缺﹕
聖經是一本完整無缺的神的啟示。沒有人可以在這書上加多或減少(啟22:18-19)。神的啟示是漸進的﹐到耶穌基督的時代﹐神已經把神的啟示完整無缺的向世人宣告(來1:1-2a;彼後1:3a;猶 3)。聖經的權威性就因此被建立。它是獨一無二的書本﹐祗有透過它才能了解神的心意﹐神的計劃。聖經更是神對人類的行為﹐道德的要求的唯一正確和絕對的標準。

聖經的目的(提後3:16a-17)﹕
(A)造就: 聖經的目的要在真理和品格上使我們得著造就。它使我們的思想觀念正確。例如: 三位一體獨一的真神;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人是有罪等真理﹐讓我們有正確的認識。不但如此﹐它又要使我們的行事為人道德品格都歸到上帝的標準裏。
(B)行善: 造就的最終目的就是行善。善事的方向就是愛主愛人。愛主愛人也就是十誡的精義。
(C)得福: 在詩篇19:11提及“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神不但要求我們行善﹐神也要賜福給我們。十誡裏有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 6)。“以耶和華為上帝的﹐那國是有福的”(詩33:12)。祂不但賜福給個人﹐家庭﹐也賜福給國家社會。過去歷世歷代的人都見証遵守聖經的教訓﹐無論個人﹐家庭﹐國家都蒙福。

討 論 題 目

第一課﹕1. 世人對聖經的看法是什么?
2. 我對聖經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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