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課 解釋經文(二)

4. 上下文

今天我們在上課之前,來玩一個遊戲。我們要來看一段聖經,然後我問大家一個問題,請你們告訴我對不對。但是不可以翻聖經,也不可以根據過去的經驗和認識,完全由本段經文所說的來回答。這段經文在哥林多後書一章十節:「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指望將來還要救我們。」我的問題是﹕這段經文教導我們,信徒的得救分成三個階段,就是過去、現在、與將來。請問對不對?

我記得小的時候,教會裡面的牧師長老都教導我們說,這一段經文是代表信徒生命的三個階段﹕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代表我們從不信到信的這一轉變;現在仍要救我們,代表基督徒在生活中與魔鬼和罪惡相爭的經歷,靠著主耶穌基督,我們可以勝過;並且指望將來還要救我們,代表神將來要拯救我們脫離這個世界,進入到他榮耀的國度裡面,得到那豐盛的賞賜。換句話說,這一段經文所代表的,就是我們基督徒得救、得勝、得賞的三個階段。聽起來,這樣解釋非常的有意義,而且有很好的屬靈教訓,並且與聖經其他的部分並沒有衝突。但是,這是這一段經文真正的意義嗎?我以前自己還沒有好好看聖經的時候,覺得這樣解釋實在是無懈可擊。但是當我自己開始好好研讀聖經以後,發現這一段經文,並不能這樣來解釋。因為從上下文來看,這段經文所講的,是保羅在傳道的過程當中,所遭遇的事情。換句話說,這一段經文必須按字面來解釋,而不是按屬靈的意義來解釋。這段經文所講的,是保羅在傳道的時候,曾經遭遇過極大的危險,但是神將他從這些危險當中拯救出來。而且他還要繼續傳道,所以他深信,神會繼續的拯救他。

4.1 重要

從這一個例子當中,我們可以發現,一段經文,特別是一節經文,絕對不可以單獨來解釋。我們一定要看上下文,也就是前後幾段的經文,一齊來解釋。事實上,兼顧上下文的解經,可能是解經的原則裡面最重要的一項。聖經基本上是一個文學性的寫作,他是神藉著人的言語和文字寫出來的。而所有文學寫作,都有它們一貫的思路與文脈,由上文引申下文,下文承接上文,藉著起承轉合來表達連貫性的信息。單獨的詞句片語本身,並不能表達完整意義,他們如同鋼琴上的琴鍵,彈單鍵不能成曲,必須與其他的琴鍵彈奏的快慢交替配合,才會奏出美妙的音樂。文字的結構也是如此,必須與上下文配合在一起,才會產生信息與意義。如果我們只是單獨來看一段經文,並且由這段經文來解釋,我們就會犯上斷章取義的大忌。這是我們要非常小心的一點。

4.2 定義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到底什麼叫做上下文。上下文一詞按照語源學來說,乃是將某些事物融匯在一起的意思。如果應用在聖經當中,乃是指因著經文的合一性,而產生各部分之間的緊密關聯。上下文的原則正是要找出這種聯繫的所在。用我們平常的話來說,上下文就是指我們所觀察研究的這一段經文,和它上下左右的經文之間的關係。當我們在看一段或是一節經文的時候,我們一定要看看,它與它前後之間的經文有什麼關係,它的解釋是否能在前後的經節當中找到,或是我們的解釋是否跟前後的經節能夠相合。

4.3 範圍

那麼上下文的範圍到底有多廣?換句話說,到底在幾節之內才算是上下文呢?其實這沒有一定的標準。一般來說,上下文可以分成兩種的範圍:一種就是緊接著的上下文。也就是說在這一節經文的前面和這節經文的後面的一兩節或是兩三節之間的範圍,有的時候也包括前後一兩段經文在內。另外一種就是比較遙遠的上下文。也就是距離我們所要查考的這一節或這一段經文比較遙遠的經文,包括整個大的段落,或是整章聖經,或者是整卷書。從廣義的觀點來看,它甚至可以包括整本的聖經。因此以經解經基本上,就是一種上下文的應用。它的範圍就是從整卷書,或是從整本聖經來看一段經文。

4.4 方法

在實際上,我們要怎麼樣應用上下文這個原則呢?這裡我們提供了幾種方法供大家參考。

4.1.1 連接詞

第一,就是要注意連接詞的使用。所謂連接詞包括了因為,如果,所以,因此,既然,這樣,等等。這是在緊接的上下文裡經常出現的詞句。每當經文出現這一類的連接詞的時候,我們要特別的當心。因為這往往代表著一個思想的轉變,或是一個思想的總結。現在我們來看一個例子。請大家打開馬太福音第五章二十一到二十四節。請我們大家一起來念﹕「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這裡說「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這是不是說,如果弟兄和你還沒有和好之先,你就不能夠來向神獻禮物呢?或是說如果弟兄向你懷怨的話,你的禮物就不會蒙神悅納呢?其實當我們在看這一節經文的時候,要特別注意二十三節的第一個字「所以」。所以代表一個總結。既然有所以,當然就會有因為。二十三節既然以所以開始,顯然這個所以的原因是在前面幾節記載著。因此我們不能夠單單看二十三節本身,而是要連前面的幾節經文一起看,我們才能夠明白為什麼會有所以這個字眼。前面怎麼講呢?「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然後二十三節就開始說「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等等。因此這裡告訴我們的,乃是你先得罪了弟兄,你向弟兄動怒,你罵弟兄是拉加,你罵弟兄是魔利,所以弟兄向你懷怨。在這種情況之下,耶穌要求我們必須先去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然後神才會悅納你的奉獻。如果弟兄向你懷怨,並不是由於你的錯誤,而是那位弟兄本身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可以憑著愛心去和他相處,與他和好。但是即使在沒有和好之前,你仍然可以來向神奉獻親近他。

4.1.2 重覆詞句

其次我們要注意的,就是一些重複字句的出現。這在比較遠的上下文裡面,常常出現。當一段經文經常出現一些重複的字句的時候,代表有一個思想是經常的在強調中,因此我們在解釋任何一段經節的時候,必須圍繞著這個思想或是主題。有一個很好的例子是在馬太福音第五章,請大家打開聖經,很快的將它閱讀一遍,看看裡面有甚麼重複出現的字或詞沒有。在這一章聖經當中特別是從二十一節以後,經常出現的一句話就是,「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這個組合重複出現了五、六次。如果我們仔細的查考這五、六段的經文,就可以發現,這些的對照,主要是針對第二十節耶穌所說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因此「你們聽見有話說」這句話指的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雖然他們自己也不能夠完全遵守他們所教導的這些規條。而後文所說的「只是我告訴你們」,就是指耶穌基督對我們的要求,也就是在天國裡面神所要求的義。如果我們想靠著自己的義進天國,從耶穌的這個要求來看,沒有一個人有資格能夠達到神的標準。但是感謝主,耶穌基督已經替我們成就了這個義,使我們不再靠著自己的行為,只要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主和救主,他的義就加在我們的身上了。因此耶穌在這裡主要所教導的,就是告訴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自己的行為進天國。當人有了這樣的認識之後,我們才能夠明白自己的本相,知道我們是一個無助的罪人,需要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

4.1.3 整章、整卷、整本的了解

如果要從心所欲的運用上下文的原則,研經者必須先對聖經的經文,全書的分段主旨,甚至聖經整體的信息有相當的認識。例如在約翰福音二十章三十一節裡,約翰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他寫約翰福音的目的,乃是叫人因他所記載的事相信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並且叫人因著信了他而得生命。像這種整體性認識,會影響解經者明白書中個別事件的意義。

又如羅馬書十二章一到二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由於一開始的兩個字就是「所以」,顯明這兩節的根據在前面的經文裡面。如果我們想要了解為什麼保羅要羅馬教會的信徒獻上身體為活祭,我們就要對羅馬書十二章以前的內容有清楚的認識,才能將這兩節經文解釋的正確。

一般來說,當我們用到整章、整卷、甚至整本的內容來研究上下文的時候,我們已經進入以經解經的範疇之內了。

4.1.4 英文聖經

由於新的手抄本的出現,以及聖經研究的進展,我們對聖經原文的意義越來越了解,因此新翻譯的英文聖經也越來越正確,越接近原文。我們在釋經原則裡面曾經對這方面有過一點探討。例如最近在歐美世界非常通行的「新國際版」聖經(NIV)就是一個非常好的英文譯本。如果可能的話,大家不妨選購一本當做參考之用,有時候對解經有很大的幫助。例如在馬太24:37-42﹕「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部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那時,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請問是「取去」的人得救,還是「撇下」的人得救?

由於這裡的上下文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耶穌再來的日子就像挪亞的日子一樣。而人被取去或撇下就和當時人被洪水沖去一樣。因此我們就必須注意這裡的動詞是如何用法。從英文聖經我們可以看到,「沖去」和「取去」所用的動詞是同樣的意思(took, taken),因此我們可以說,被取去的人就和當年被沖去的人一樣,乃是受到刑罰的人。由此可知被撇下的人乃是得救的人。從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有時候英文聖經對解經的幫助是何等的大。

4.1.5 例證

接下來我們看幾個上下文的例子。第一個在帖前1:4-5﹕「被神所愛的弟兄阿,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裡,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請問保羅怎麼知道他們是蒙神所愛的呢?答案就在第五節。那裡說「因為」我們知道…等等。換句話說,由於有這些原因,所以保羅就很有把握的說,他們是蒙揀選的。

第二個例子在來3:18-19﹕「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麼?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這裡說「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請問他們不信什麼?不信的表現是什麼?答案在十八節。因為有十八節的關係,才有十九節的「這樣看來」。那十八節說什麼呢?那裡說「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麼」。比較這兩節,我們就可以看出來,他們的「不信」就是「不信從」,也就是不順服神。可見一個真正的信心,必須要有行動證明,而這個行動就是對神旨意的順服。

第三個例子在來2:3-4﹕「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請問這裡說神賜下神跡奇事異能的目的是什麼?是要作見證。作什麼見證呢?第三節說,是要證實救恩。可見神跡奇事與福音的傳揚是不能分的。神絕不會將醫病的恩賜給一個人只是單單為了醫病。醫病乃是為了傳福音,證實福音的真確可靠。其他的恩賜也都是為了同樣的目的。

第四個例子在加3:23-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請問律法今天是否仍然是我們訓蒙的師傅?我們今天是否仍然需要遵守舊約的律法?答案在二十三和二十五節。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來,在因信稱義的道理來到之前,我們是被律法管轄的。但是當這因信稱義的道理來臨之後,我們就不在它的手下了。

第五個例子在加3: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17-19, 21-22)律法與應許。

第六個例子在約14:23-24﹕「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愛神的意義)。

第七個例子在約13:14﹕「彼此洗腳」?(8-11)
8. 約3:12﹕地上?(8-10)
9. 腓3:7﹕有益?(5-6)
10. 太18:12-14與路15:4-7的異同。(太18:1-11;路15:1-2)
11. 來5:12基督道理的開端?(6:1-2)
12. 約15:4-6葡萄樹與枝子?(寓意6:1-2)
13. 腓3:13努力面前?(標竿14)
14. 羅15: 22攔阻?(20-21)
15. 太5:20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21-)
16. 申6:5愛耶和華你的神?(申5:10,7:9,10:12,11:1,13,22,19:9,30:16)

5. 以經解經

剛才我們已經講過,以經解經其實就是上下文的一個特例。它所牽涉到的上下文乃是整本的聖經。聖經是一本自我解釋的書,不僅因為它記載了各項應許的實現,或預言的應驗,或是因為預表的影兒與實體互相輝映,乃是因為它基本的要道,不必假借任何外界的參考對照,藉著本身的內容就可以被發掘出來。

5.1 定義

改革宗的學者經常引述「以經解經」的原則來解釋聖經,到底這是甚麼意思呢?有一位著名的聖經學者認為這兩個「經」具有不同的意義。前者指聖經的全部,後者乃指某段的經文。簡單來說:「全本聖經的信息,必須成為某段或某節經文的上文下理與指南。」因此以經解經法是引用或參照聖經其他的經文來解釋同類主題的經文,藉此比較或襯托出某項真理全面性的教導。

5.2 重要

因為聖經的信息合一和諧,經文就可以彼此對照,互相補充。藉著以經解經,我們就可以高舉聖經的合一性。以經解經使人對聖經的真理有較全備的了解。因為個別的經文對它所闡釋的主題,並不一定能發揮到淋漓盡致的地步。若能對照其他有關的經文,從不同的角度,多方面的參照,就會有豐富的收穫。例如馬太福音七章七到八節似乎教導信徒,為任何事情祈求都必能得著應允。因為聖經說:「你們祈求就必得著,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但問題是有好些人迫切祈求,最終仍然是得不著。是否聖經的應許不可靠呢?當然不是!聖經還有其他經文進一步補充祈禱蒙應允的祕訣:一、公義的祈求(雅各書五章十六節);二、迫切地祈求(雅各書五章十七到十八節);三、有信心的祈求(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二到二十四節)。四、同心的祈求(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九到二十節);五、準確的祈求(約翰壹書五章十四到十五節)。上列各項因素中若缺少了任何一項,都會導致祈禱不蒙應允的結果。由此可見以經解經在明暸真理上面是如何的重要。

5.3 方法

以經解經既然這麼重要,那我們要如何來進行呢?

5.3.1 串珠聖經

我們今天只提出三個方法:第一就是利用串珠聖經。我想很多人都有串珠聖經,如果你還沒有的話,可以想辦法去找一本來使用。所謂串珠聖經,就是在經文的旁邊,會指出相關的經文在聖經的什麼地方出現。我們利用這些經節,就可以把相關的經文找出來。例如在我們已經用過很多次的羅馬書十二章一到二節裡面,我們看到保羅勸門徒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個將身體獻上,其實並不是第一次出現。如果我們有串珠聖經的話,就可以發現,其實在第六章的時候,已經有相關的經文出現了。在那裡,保羅要求我們將自己獻上,同時要把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因此保羅在十二章所所說的,只是繼續他在第六章所說的而已。不過由於中間隔了六章的經文,所以我們看到後面的時候,可能就忘了前面保羅已經說過的這些事。但是如果有串珠聖經的話,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將這些經文合在一起看,從而找出最正確的意義來。

5.3.2 經文彙編

其次就是利用經文彙編。所謂經文彙編,就是將所有同樣的字或詞所出現的經文全部集合在一起,供使用者參考。現在市面上已經有許多中文或是英文的經文彙編出現。經文彙編如果利用得恰當的話,對我們解釋聖經會有極大的幫助。特別是當我們對某一個題目要做專門研究的時候,經文彙編是不可或缺的工具。譬如說,如果你要研究洗禮的意義,你可以利用經文彙編將所有有關洗禮的經文都找出來,加以比較分析,就可以得到一個完整的概念。當然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可以自己將聖經從頭到尾看一遍,將相關的經文找出來,但是這要花上不少的功夫。有了經文彙編之後,我們就可以利用人家已經找出來的結果,做經文的分析和研究,節省我們許多的時間。

現在我們就一起來作一個練習。我們現在要研究的就是有關聖靈充滿的問題。如果我們有經文彙編的話,我們可以發現,在新約裡面,聖靈充滿只出現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之中。其他唯一出現的地方就是在以弗所書的第五章。我們把這些經文全部集合在一起,互相比較分析,就可以得到一個全面的認識。讓我們知道聖靈充滿到底是甚麼意思,在什麼情況之下會被省靈充滿,充滿之後有什麼結果等等。這樣的研究之後,我們對於聖靈充滿就不會有一個錯誤的看法,以至於人云亦云,或者盲目地跟著人家走。當我們這樣的研究聖經之後,我們自己會對這些的真理有更清楚的認識,有更正確的信念,因此也就知道如何的去追求。(見參考答案)

5.3.3 系統神學

最後一件對以經解經有幫助的事,就是參考系統神學。所謂系統神學,就是將聖經裡面的真理,很有系統的歸納出來,加以分類和敘述。譬如說,講到神的神性的時候,系統神學會告訴你,神是聖潔的,是公義的,是慈愛等等。羅馬書其實就是一本很好的系統神學教科書。現在的系統神學同時也會將相關的經文列出來,作為參考的依據。基本上,系統神學是歷世歷代的基督教神學家們,將聖經的真理歸納比較之後所得出來的結果。由於系統神學基本上是一些普遍的真理,因此我們在研究任何主題的時候,都不可以與這些系統神學的真理相違背。當我們在以經解經的時候,必須參考這些系統神學的教導,免得我們走入極端或是異端之中。我相信大家在未來一年當中,會正式的學習系統神學,所以我們今天就不多講了。

今天的課後練習就是將帖撒羅尼迦前書第1章和2:1-16的解釋寫出來。我們下一堂會和大家一起來研究如何作這兩段的解釋。這一堂課就到此結束。

練習題參考答案﹕被聖靈充滿

1. 「被聖靈充滿」的不同用字

A. Pletho (v.): Fill —充滿
B. Pleres (a.): Full of, complete —滿有
C. Pleroo (v.): Fill, make complete —充滿至滿有

2. 「被聖靈充滿」的例證—使徒行傳

Pletho﹕一般的充滿
經節 前因 後果
2:4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 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神的大能作為/彼
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
4:8 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 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他們原是
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
4:31 就同心合意的,高聲向神說 放膽講論神的道
9:17 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 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
能看見
13:9 行法術的呂馬,敵擋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 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裡求人拉著手領他

Pleres﹕滿有聖靈的
經節 前因 後果
6:3
6:5
7:55 眾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 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
神的右邊/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
11:24

Pleroo﹕充滿至滿有
經節 前因 後果
13:52 但猶太人挑唆人,逼迫保羅,巴拿
巴,將他們趕出境外 門徒被喜樂和聖靈充滿(原文)

3. 「被聖靈充滿」的例證—其他經文

A. Pletho﹕ 路 1:15,41,67
B. Pleres﹕ 路 4:1
C. Pleroo﹕ 弗 5:18

4. 結論

A. 沒有一定的方法
B. 沒有一定的表現
C. 遵循聖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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