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彼此挽回(太18:15-20)

主耶穌教導我們對弟兄要饒恕七十個七次。祗要弟兄真心悔改﹐我們要完全的饒恕他。如果他不悔改﹐我們怎么辦呢?我們在神面前還是要完全的赦免他。但他不悔改的罪必須對付﹐否則的話﹐這罪對他不好﹐不但對他不好﹐而且也影響整個教會。保羅說﹕”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 (林前五:六)﹐一個有罪的肢體會影響全教會的靈性長進。正如ENRON (全世界第七大電力(能源)公司)現在破產﹐所有的員工受到財務極大的損失﹐其起因追溯到幾年前有幾個高級主管貪污舞弊﹐燒毀真實的財務報告﹐蒙騙外界所致。所以不悔改的罪必須對付﹐免得他自己和教會受虧損。對付罪﹐是教會必須執行的艱巨任務﹐這也是一項挽回弟兄的工作。從這六節聖經裏主耶穌把挽回弟兄的真理講得很清楚﹐讓我們一起來學習。

(一)挽回的步驟(V.15-17)
主耶穌在這三節聖經告訴我們挽回弟兄的三個步驟﹕去,帶,告訴。我們要主動的去指出弟兄的不是﹐不但主動的去﹐而且要單獨與弟兄在一起﹐指出他的錯﹐這樣做目的是不要把事情的範圍擴大。假設弟兄不肯聽﹐就另外帶一二個人來﹐去勸弟兄。帶人來的目的是要向那個有錯也不肯悔改的弟兄施加壓力。而且這一二個人都肯作証﹐証明這個犯罪的弟兄不肯悔改。如果這個弟兄仍不悔改﹐就告訴教會。教會的牧長們就勸戒他﹐他若果不肯聽﹐牧長們就告訴全教會﹐讓全教會的人都知道這件事﹐並且全教會都同意﹐就把他趕出教會。這裏讓我們看見這個步驟不能亂﹐一亂就會把挽回的工作變得更艱巨。有時候弟兄得罪我﹐我沒有當面單獨指出他的錯﹐反而在背後向別人說他的壞話﹐這樣做挽回的工作很難進行﹐這樣做很難叫弟兄悔改﹐因為我也得罪了他;在背後說他壞話。
保羅在安提阿教會當面斥責彼得的不是﹐指出他在信仰上犯錯(加2:11-14)。聖經雖然沒有記載彼得的反應﹐但我們相信他接受保羅的責備(彼後3:15-16)。這是一個很好挽回的榜樣。”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意思是與那個不肯悔改的弟兄斷絕在信仰生活上的往來。目的使他知錯﹐希望他回來。把不悔改的弟兄趕出去前﹐必須讓全教會都知道都同意。挽回的工作是每個弟兄的責任﹐不需要一定由牧師來執行。我們相信保羅亦運用這個挽回弟兄的步驟在哥林多教會身上。哥林多教會對犯罪的人容忍﹐不肯責備﹐這事令保羅非常傷痛(林前五:1-5;13)﹐但後來哥林多教會聽了保羅的勸﹐應用了這個挽回的步驟﹐結果那個犯罪的人悔改認罪﹐保羅就說﹕”既然那弟兄認罪﹐我們就要赦免他﹐安慰他﹐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意譯(林後2:6-8)。這是一件何等美的事。

(二)挽回的權柄(V.18-20)
誰賜給我們去挽回弟兄的權柄呢?答案是神。V.19指出天父同意我們這樣做﹐他要成全我們同心合意的決定﹐無論我們捆綁或釋放﹐祂都必成全﹐捆綁是指什么呢?是讓罪繼續捆綁在不悔改的弟兄身上﹐釋放是指什么呢?是完全赦免接納悔改的弟兄﹐這節經文不是指聽禱告的經文﹐乃是指神同意管教的經文。V.20是指出主耶穌也同意我們去捆綁去釋放。”奉我的名” 就是做主所喜悅的事。當我們為了做主所喜悅的事來聚集來做決定﹐主要與我們同在。所以挽回的權柄是出自父神與主耶穌﹐我們沒有資格做這個工作。不但這樣﹐神喜歡我們在地上替他做這樣的事奉﹐我們怎樣知道呢﹐因為在V.18節裏的 “天上也要捆綁” ﹐”天上也要釋放” 這二個動詞是將來完成時態。這表示什么呢?我們在地上要捆綁的話﹐在天上已經捆綁好了。我們在地上要釋放的話﹐在天上已釋放好了。天上証實我們在地上所要做的。天上阿門我們在地上的捆綁和釋放。
我們的主為何看重挽回弟兄的工作呢?我想是有原因的。他盼望他的教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7)。祂已經在十字架上流血捨身為了我們的罪付出極大的代價﹐他何等盼望他的兒女不要再犯罪﹐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我們的神是聖潔的神﹐祂不喜歡也不能容忍罪惡。如果我們看使徒初期教會就知道祂對教會的要求是何等的聖潔。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欺哄﹐神不能容忍﹐他們二個人都死在彼得的面前(徙五:1-11)﹐你會問﹕牧師﹐為何今天的教會不是有很多人說謊嗎?其中也會包括傳道人在內﹐為什么神的管教沒有臨到祂的教會呢?答案是﹕並不是神把祂聖潔的標準降低了﹐乃是神寬容我們﹐等待我們悔改﹐我們假如把罪留著不肯悔改﹐這樣教會一定軟弱﹐就像哥林多教會因為沒有彼此相愛﹐導致教會中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因為神因管教他們(林前11:30-32)﹐所以我們要謙卑的﹐謹慎的運用神所給我們的權柄去執行挽回弟兄的工作。

(三)挽回的目的(V.15)
從人的角度來看﹐挽回就是要得回弟兄。得回的意思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恢復﹐使弟兄恢復到聖潔的地位。他既然悔改認罪﹐神就赦免他﹐他就成為聖潔﹐教會也當赦免﹐接納﹐像沒有犯罪前一樣。另方面的意思就是贏回的意思。在神面前一個弟兄犯了罪不肯悔改﹐就是失落了。神不願意弟兄失落﹐祂要把他尋找回來。像尋找迷失的羊一樣(太18:12-14)﹐父神盼望一個迷失在罪中的弟兄回轉像祂等候浪子歸家一樣的迫切。弟兄悔改﹐神的高興是何等的大呢?(路15:32)﹐同樣一個弟兄迷失﹐對教會也是個很大的損失﹐他的迷失﹐好像家裏的成員一個失落了﹐不見了﹐對家人是何等大的損失呢?假如也肯悔改﹐不但神高興﹐我們教會每份子都高興﹐正是浪子回頭金不換﹐他以後對神更敬畏﹐他以後跟肢體的關系更密切。
我自己有個經驗﹐許多年前﹐在灣區的一個教會﹐我看見有一個弟兄迷失了﹐我有責任指出他的錯來﹐但我很害怕﹐我這樣做怕他反面﹐不但不悔改﹐而且會馬上離開教會。我爭扎了很久﹐最後還是硬著頭皮去處理。感謝神﹐當我照著聖經的原則單獨去指出他的錯來時﹐他不但沒有發怒﹐反而真正悔改﹐他沒有離開教會﹐反而與神更親近﹐而且與我的關係比以前更密切。我親自經歷了得回弟兄的喜樂。把罪從教會裏除去﹐使教會成為聖潔﹐弟兄姊妹間的團契更密切﹐這是人人要做的挽回工作﹐這是件很具挑戰性的事奉﹐但是很有價值而必須的事奉。德國有個出名的牧者潘霍華﹐在他的 “團契生活” 一書裏曾這樣說﹕要嘴巴說出所犯的罪﹐是一埸艱苦的奮斗。然而上帝卻能打破銅門和鐵閂(詩107:16)。由於認罪之事是在信徒弟兄面前發生﹐個人自義的最後堡壘就必須放棄了。罪人投降了;他交出一切的惡;他向上帝交心。這樣﹐他在耶穌基督和弟兄的團契中獲得全部罪的赦免。那些說不出來的﹐眾所周知的罪也因而失去一切的力量。它們已被公開﹐接受了審判﹐不再能撕毀信徒之間的團契了。

討論題目:
1. 試談談你面對挽回弟兄所遇到的實際問題。
2. 分享你挽回弟兄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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