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查经 — 林前10:24-11:1 (在基督里的自由)

主题:在基督里的自由

 

经文(林前10:24 – 11:1)

 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26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27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28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30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 32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 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1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解释

  1. V. 25  市上所卖的肉类,很多是祭拜过偶像的。但并没有标示。
  2. V. 27  若接受了未信朋友的邀请去赴宴席,席上的肉,绝大可能是祭拜过偶像的肉。
  3. V. 29  参考林前8:9
  4. V. 30 本来是感谢神赐下的食物,这食物却而让神的名受损,宁愿放下而不吃。因为神不看中食物。
  5. V. 33 保罗以自己为例子说明做选择的原则。

查经问题

  1. 请在这段经文中找一找,为别人益处,而可以去做,与不去做的,保罗举出的情况有那些?原因是什么?
  2. 可以去做那些事原因是?
  3. 不去做那些事,原因是?
  4. 保罗要信徒效法他什么事? 经文中没有列出,想一想保罗效法了主基督什么?(参考腓立比2:5-8)

应用问题

  • 在现实的生活中,有什么情况,让你需要做选择,做或不做?保罗在这里所用的原则如何用在这些情形中呢?
  • 你经历过为了别人的好处 (或你的家人)而不去行使你应有的自由吗?
  • 主耶稣降世为人,且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稣,给我们最大的使用『自由』的榜样。

大家可以自由的分享,基督徒的『自由』是什么?(参考之前林前8:9 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