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小组查经材料 — 林前8:1-13

林前8:1-13

論祭偶像之物基本原則   8:1-13

(一)知識不是解決此問題的重點,必須考慮「愛」的因素。 8:1-3

8:1 論到祭偶像(Idols)之物(獻給偶像之肉,有部分拿到市場販賣),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個人經驗得來的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吹噓、驕傲),惟有愛心(Agape)能造就(建造、修復、加強)人。
8:2 若有人以為(思考、相信)自己知道甚麼(自以為是),按他所當(必須、理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8:3 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認識、熟悉)。

【保羅在此所討論的知識與愛心,是針對倫理抉擇所採用的判斷標準而論,並非是要貶低知識高舉愛心。】

【應用討論】

  1. 我們生活在現今的社會,四周會接觸到不同的文化宗教,你是否曾經遇到『祭偶像之物』?
  2. 分辨『偶像』有什麼原則標準?

(二)就知識而論:只有一位神,並且偶像不是神。  8:4-6

8:4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 神。【參:出34:15】
8:5 雖有直譯是「即使真的有」稱為 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 神,許多的主(註:「主」和「神」,應該是修詞學上的用法,指同樣的地位);
8: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由天父而出);我們也歸於他(以他為目標)─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耶穌是創造的媒介)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應用討論】

  1. 那些算是『祭偶像之物』?家庭祭祀祖先的餐宴?廟裡的齋飯?“清真一條龍”?
  2. 你有吃過『祭偶像之物』嗎?
  3. 『那許多的 神,許多的主』為什麼保羅會如此說?

(三)就愛心的角度而論,我們必須體諒沒有知識人的軟弱。 8:7-13

1.人不一定都有這樣的知識,有人因為過去的習慣,還是認為自己在吃祭偶像之物,因此良心就被污染了。  8:7

8:7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沒有力量),也就污穢(污染、骯髒)了。

【應用討論】

  1. 第一個“人”是怎樣的呢?第二個“人”又是指怎樣的呢?
  2. 為什麼吃慣祭偶像之物的人“良心”會軟弱而且會污穢呢?

 

2.其實食物不是重點,但有知識的人應當謹慎,以免成了軟弱者的絆腳石。 8:8-9

8:8 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8:9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允諾、許可、權柄、特權、權力或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應用討論】

  1. 既然『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舊約律法中關於“潔淨”“不潔淨”食物的條例是否不需遵守?
  2. 使徒行傳15:20交代外邦信徒禁食“勒死的牲畜和血”,我們是否應該遵守?
  3. 為什麼有些信徒的“自由”會成為他人的絆腳石?請舉例。

3.如果被軟弱的人看見有知識的基督徒也在廟裡吃宴席,恐怕就會讓他因為我們的知識被破壞了。  8:10-11

8: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建造、加強、使堅固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8:11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破壞、摧毀,指靈命的大損傷)了。
【應用討論】

  1. 為什麼說“良心軟弱”的人會“放膽吃祭偶像之物”?
  2. 為什麼有知識人的知識,會讓良心軟弱的人“沉淪”?
  3. 肢體之間“彼此相愛”

4.因此這樣不顧軟弱弟兄的作法是得罪基督,如果食物會叫弟兄跌倒,就應該極力避免。  8:12-13

8:12 你們這樣得罪(犯罪)弟兄們,傷了(擊打傷害)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8: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使犯罪),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參考 14:1-15:13 。】

註:信心軟弱的人不確定吃祭偶像的東西會不會得罪神,卻選擇了吃,這樣的舉動本質上就得罪上帝。因此軟弱的人看到剛強弟兄的舉動而參與,等於是剛強的弟兄引誘軟弱的弟兄跌倒犯罪。雖然這自由本是基督徒的權利,但為了堅持這種無謂的自由傷害弟兄,就是得罪上帝了。

【應用討論】

  1. 我怎麼知道身邊的肢體是個“良心軟弱”之人?
  2. 為人失去自由值得嗎?是為人還是為上帝呢?
  3. 《基督之家守則》七。我們看人比自己強,總要欣賞其長處,包容其短處,紀念其好處,擔當其難處,使每一恩賜均被尊重,匯為主用。但決不高舉人,免人跌倒,不論斷人,免我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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